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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掌珠在哪裡認識一個這樣的人。

  他坐下來。我發覺何德璋忽然變得這麼瀟灑。中年人的魅力四射,我很詫異,我一直認為青春是最原始的本錢,現在要修正觀念了。

  我說道:「我好像聽見要開飯了。」

  「來。」掌珠跟那個男孩子說,「我們到那邊去。」

  菜很壞,何家的廚師簡直在混飯吃,但是何德璋沒有批評。

  飯後我問掌珠,「你在什麼地方認識這個男孩子?他有什麼好處?」

  「他聽話。」

  我微笑。「有錢人家的小姐多數喜歡聽話的男人。可是你父親不過是小康,你不該惹上這種習氣,丈夫要有上進心與男人氣概。」

  掌珠冷漠的說,「他不會成為我的丈夫。」

  經過上一次創傷,她人變了。

  何德璋說:「我與她之間仿佛隔了一個大峽谷。」

  「隔了一個宇宙黑洞。」我說。

  沒多久蘭心與淩奕凱宣佈訂婚。

  我出外買訂婚禮物,硬是不給淩奕凱有任何機會佔便宜,我買了一條足金項鍊,墜子上說:花好月圓。

  我說:「蘭心,祝你快樂。」

  「你不看好這件事是不是?」她問。

  「我看不看好這件事,有什麼重要性?」我反問。

  蘭心尖聲罵:「你這個人老是這樣子!用這種口氣說話!叫人心都淡了。」

  我笑,「是,我是很可惡,我知道,是否我應以三姑六婆的姿態出現?請多多指教。」

  蘭心說,「你應該替我高興。」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

  「講得有誠意一點。」她抗議。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自己都覺得聲音很空洞。

  現在這兩個人可以往在一起了,合租一層小公寓,下班買菜回家煮了吃,吃完看電視長劇。

  我知道我患了什麼症,我患了高度諷刺症。

  淩奕凱也單獨見我,跟我說:「聽說你有男朋友?」

  「誰說的?」我吒異的問。

  「張太說的!你為他辭職,為他跟歌女打架,上警局,現在又重修舊好。」奕凱說,「他是一個學生的家長。」

  「謝謝你告訴我,謝謝張太替我宣傳。」

  「翹,你知道我對你怎麼樣的。」

  「我不知道。」我說。

  「你為什麼要逃避我?」他問。

  「你說得不錯,我是在逃避你。」我說。

  「為什麼不願意與我接近?」

  「因為事情發展下去,最終結局是結婚,我不想嫁你這樣的人。」

  「我有什麼不好?」奕凱問。

  「你與蘭心訂婚,何必再問這種問題?」我心平氣和的說。

  「我想知道,那麼好死心。」他堅持。

  我說:「你不是我心目中那種類型。」

  「我賺得不夠,是不是?」他問。

  「你為什麼不說:你各方面——包括收入在內——都比我弱?光說到『收入』,對我不公平,仿佛我是個頭號虛榮的女人。你們男人就是這樣會保護自己。」

  他不響。

  「你的知識學識與常識全不夠,不只是你的收入,你的品格性情也不合我胃口,總而言之,我們兩人合不來!而且既然你已向蘭心求婚,心中不該有旁騖,要不就耐心等待更好的。」

  「我死心了。」淩奕凱說。

  「你會很適合蘭心,但不是我,我不打算為你在一層兩房一廳的公寓中煮三十年的飯。」

  他苦笑:「你的驕傲將會有苦果。」

  「那是我的事,你放心,我自己會料理。我只想祝你幸福。」

  §九

  他不出聲。

  我怪我不肯與他交際應酬。他不甘心。

  他從來沒想到我有什麼道理要跟他交際應酬。

  這一章又翻完了。

  我最近確有與何德璋往來。我與他沒有看電影喝咖啡這種程式,我們很快就熟絡,有一種奇異的默契。我並沒有怪他關於錢玲玲這件事。我何嘗沒有張佑森淩奕凱這種黑點,這種男人要是喝多兩杯,出去宣揚我與他們間的「情史」,也能說得很難聽。

  我一向不理別人說些什麼,人家愛說破嘴,是人家的事。

  我問他;「太太去世後,生活很寂寥?」

  「自然。」

  「不忙續弦?」我隨口問。

  「你想知道些什麼?」他問。

  「對不起。」我說,「我說得太多了。」

  他笑。笑完後說:「找不到好物件。那時候我精神較為有寄託,掌珠小時候很聽話很可愛。」

  「那時候掌珠是沒有腦袋的小可愛,你不能一輩子叫她這樣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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