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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我如逢大赦:「何德璋!」

  我身後那人是何德璋!

  小阿飛放腳便跑,其中一個因地上汽油滑,還摔了一跤。

  我說:「為什麼不把他們扭往警局?」

  「我也沒有把握打贏這兩個人。」他問,「你沒有嚇著吧?」

  「沒有,剛在發冷,你便出現了。」我說。

  「你也大意,這兩個小阿飛一直尾隨你,你還不知道。」

  「我喝醉了。」我承認。

  「我開車送你回去。」

  「掌珠呢?」我問。

  「在車裡,」他說。

  「你怎麼會跟著來的?」我問。

  「普通常識。」他說道,「你今天打扮得這個模樣,又戴著金表,無論劫財劫色都是上乘之選。」

  「多謝。」我瞪起眼睛。

  他替我拉開車門。

  掌珠說:「蜜絲林,你沒事吧?我讓你坐前面。」

  「不,我坐後面。」我揚手阻止。

  「為什麼?」

  後面安全。

  掌珠把地址告訴她父親。

  我靠在後面的座位上閉眼休息。坐後面最好,不必管閒事,到家便下車。坐後座的人永遠是無關痛癢的陌生人,何嘗不是逃避的方式?只有苦命人才開一輩子的車,命好的都有司機。

  掌珠悄聲道:「蜜絲林,到了。」

  我睜開眼睛,「呵,謝謝。」我說。

  何德璋說:「我送你上樓。」

  我沒有拒絕,跟他上樓,他沉默地看著我用鎖匙開了門。

  我忽然笑道:「如果現在那位錢小姐看到這種情形,我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他不出聲。

  我說:「再見。」關上門。

  我覺得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不出去,反而死心塌地坐在家中看電視,現在熱鬧了半日,獨自回家,非常有曲終人散的感覺,所以我也喜聚不喜散——賈寶玉脾氣。

  我把手袋扔在一角,脫下身上「柏可羅寶」的裙子,倒在沙發上。我撩撩頭髮,取一面鏡子來照。左臉頰上一個泡,唇膏早已溶掉,粉糊成為一塊一塊,我合上鏡子大笑,這個樣子——恐怕那兩個阿飛只是謀我腕上的金表,我還有色可供人來劫?別自視過高了。

  我洗完臉去睡覺。

  許久都沒事。

  何德璋在掌珠生日那天下帖子請我。

  我問掌珠:「有很多小朋友去?」

  「沒有。我跟同學不和,就是我與父親,還有……男朋友。」

  「是不是好男孩兒?」

  「還不知道。」她說,「不到要緊關頭,看不出真面目。」

  這種論調已有點像我。

  「畢業後你打算怎麼樣?」我問。

  「考港大。」她說。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還是去考考牛津劍橋,讀一門狗屎垃圾科,什麼地理。歷史這種不相干的功課,多麼風流。要不考美國史蔑夫,衛斯理、沙拉勞倫斯這幾間——你父親會替你辦。」

  「那樣做我會快樂嗎?」掌珠問。

  「不會。」我說,「但是你會自傲。」

  「我想要快樂。」

  我微笑。

  掌珠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沒見過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貝殼粉紅的紗衣。

  「父親買給我的。婀蒂。」她說。

  「很好看。」我說,「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與我握手,請我坐下。

  我說:「難得你這麼忙也會替女兒慶祝生日。」他笑笑,不與我爭吵。我很佩服他這一次。

  掌珠走過來。「你們兩個還在吵架?」她說,「你們兩個怎麼會這樣?如果你恨她,你就不會下帖請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會應約而來,到底攪什麼鬼?」

  我與何德璋同時說:「不得無禮。」

  我漲紅了臉,我說:「你懂什麼。」

  她說:「呵,我的朋友來了。」

  我連忙抬起頭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個年輕的男孩子,穿著套過時的西裝——領子太寬,腰身太窄,褲管還是喇叭的,襯衫領子也太大,領帶倒是夠狹的,不過顏色太複雜,一雙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頓時沒有胃口。

  隨即我發覺對年輕的朋友要求不應太高,他總不能穿九百元一雙的巴利。

  「在哪裡讀書?」我與他握手時間。

  掌珠搶著答:「他在做事。」

  哦,最後的希望也沒有了,這種年紀他應該在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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