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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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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話都聽得懂,只得維持沉默。孩子是要尊重的,這個道理誰都明白,但實踐起來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說:「他現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廚房取出給他。 永超說:「他要粉紅色的。」 「我沒有草莓。」 「有香草麼,小孩不習慣綠色加咖啡點點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發覺帶孩子並不比裝設硼輪盤更容易。 我把一盆香草擱他面前。 永超又說:「他要球狀的。你舀得沒技巧,讓我來。」 我生氣。也不見他開口說話,在母親身上磨幾磨,就下了聖旨,這樣那樣,叫人服侍得他十全十美,小子,這世界遲早會叫你失望,沒有人會寵你一生一世。 我瞪他-下。 他立刻覺察到,不高興了,板著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絲笑容,小腦袋向著前方,固執地不發一言。 永超體貼入微的替他圍上紙巾。 我已經覺得他沒有進門時那麼簡單。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難以侍候。 媽曾說過,自家生的,血蛋黃似捧大,又自不同。現在我孩子已有他獨立的意旨。 朋友。我與歐陽明小朋友會成為朋友嗎? 我與永超有許多許多的話要說,她認為他是自己人,當著他面說不要緊,我卻不這麼想。她說:「我親自在家帶他兩年。」 這麼爽朗的女人,談到孩子,也會軟化。 我問:「你決定爭取他的撫養權?」 她點點頭。 「你的工作地點變化莫測,對這件事的影響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運氣。」 孩於又彈我一眼。我早說道,他什麼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幾?」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後,人最愛的,必須是自身。倘若我沒有了,誰來愛我的孩子?」 我指指孩子,「當年離開他,需要極大的勇氣吧。」 永超沒有回答,雙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後她說:「我去洗手間。」 好傢伙,只剩我與這孩子面對面坐著。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繼續翹著嘴不服氣的看著我,這倒還罷了,忽然之間,他舉起胖腿,朝我的脛骨踢過來,快如閃電,我避都避不過,一腳被他踢中,想像不到這小東西力大無窮,鞋頭又硬,我吃著一記,痛不可當。 我用手捂著傷處,喃喃咒駡,又恐怕他再接再厲,於是恐嚇他:「我告訴你媽媽,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個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進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來。 當然純是恐嚇他,要讓他知道惡人自有惡人報,誰知就在這時,永超出來了。 我只得坐下。 他勝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開,露出雪白的牙齒,大眼睛眯成一條縫。她不像父親,也不像母親,他是完全獨立的一個人。 永超問:「發生什麼事?」 我悻悻說:「他不喜歡我。」 永超莞爾,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須他喜歡你。」 說罷她拉起孩子,告辭。 「我們不能夠一起吃飯?」 她搖搖頭,「我想你會吃不消。」她笑。 她說得對。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幾時輪得到異性朋友,現代社會中,最沒有地位是成年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愛可恨可敬。孩子們的脾氣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許遺傳了母親的意志力,看樣子小小的他已下定決心要把他母親的男友鬥垮鬥臭。 永超與他分別已有一年餘,然而他仍然緊粘著她,血與血之間的聯繫就是這麼神秘。 我忽然後悔起來。 我與利璧迦也應該有個孩子,一個小女孩,梳馬尾巴,穿牛仔褲與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見人就踢,替我報仇,為我出氣,那麼利璧迦的鬍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麼好過了。 可惜我沒有孩子。 我為永超那個鼓氣的、不肯說話、壞脾氣的小孩傾心。 我想出許多恐嚇他的話;「踢你落樓」、「扭斷你脖子」、「帶走你媽媽」、「罰你一生一世沒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願輕描淡寫在他耳畔輕輕告訴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報復,我像個賊似的嘻嘻自顧自笑起來,還搓著雙手。 啊,周至美,你這個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這孩子,也愛上他母親。 我沒想到這麼容易,原以為對著別人的骨血,總有點芥蒂,沒料到小朋友是個獨立有趣的人,晤,喜歡他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到街角士多買了比薩,回家來烤,解決晚餐。 第二天在電梯碰見永超,她拉著小東西出門。 「早。」我說。 她點點頭。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親不在意,伸出拳頭,嘴型明明在說「打」。 豈有此理,莫非他也通宵研究應付我的辦法不成。 我問永超,「你不是帶著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麼地方?」 「親戚家。」 我不捨得。「誰的家?把他拋來拋去,不怕他午夜夢回,不知身在何處?」 永超說:「所以要爭取他的撫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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