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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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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讓你看到了嗎?」他笑。 她搖搖頭,不知該怎麼對付他才好。 「何思宇,你該回臺北了!」她只能這麼說。 「我不會一個人回去,除非和你一起!」他說。 「我回家長住,起碼住一個月!」她叫:「回臺北又沒事做,我不去。」 「你有事做,陪我。」他盯著她笑。 「胡扯,你去拍費婷的戲我也陪你?」她反問。 「當然。」他說得理所當然:「她有未婚夫,我有女朋友。」 「要我去替你示威?」她睜大眼睛。 「好不好?好不好?」他涎著臉笑。 心妍口硬心軟,終於還是隨思宇回臺北。 母親望著她直搖頭笑,母親最是瞭解她的吧?母親知道她在意思宇。 一路上思宇都在哼歌,非常輕鬆愉快狀,仿佛能把心妍接回去是大大的喜事,幹是心妍的氣一點兒也消失了,思宇重視她。在意她,她何必再理會費婷呢? 女孩子太小心眼是討人厭的,她明日這道理。 「會日帶你去參加一個酒會。」他忽然對她說。 「酒會?誰的?」她直覺的反應。 「不理是誰的,總之我們一起去,」他說:」我們很少在公眾聲合中出現。」 「不必那麼招搖,是不是?」她說。 「一定要,我要別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不許那些無聊的男人來纏你。」 「哪有這種事,我從來未見過無聊男人。」她笑。 「林希文算不算?」他看她一眼。 「人家是大學教授,怎麼是無聊男人呢?」她叫。 「什麼人都可能是衣冠禽獸」他說。 「太誇張了,全世界只有你一個好人!」她失笑。 「我也不算太好,」他笑「有點正邪難分。」 「好在你還有自知之明。」她搖頭。 「你又知不知道你也正邪難分?」他望著她。 「胡扯,怎麼會。我是百分之百的好人。」她說。 「想想看,因為我的失約,你可以立即辭演,想毀了全世界是嗎?」他說。 「我能毀了全世界嗎?我有這能力嗎?」她問。 「你有。」他正色說:「只是因為你不信任我,對我沒有信心所以你不清楚。」 「我也不相信自己!」她說。 「這話是什麼意思?哪一方面不相信自己?」他盯著她看「這件事可以很嚴重。」 「我不明白。」她意外地望著他。 「你不相信自己,對我沒有信心,我們的感情建築在什麼基礎上?」他問。 「我不知道。」她笑起來:「我是很願意對你有信心,但是你總要先表現一些給我看才行。」 「我明白了。你的信心要來自我的表現,」他點點頭:「你放心,你一定會看到的。」 「我有什麼不放心呢?」她笑得好俏:「我對一切順其自然;從不強求。」 「愛情的事不能順其自然,要花點精神,花點心思和力量,他笑著說:「沒有不勞而獲。」 「當然這年頭再沒有人為一個女人或男人要生要死的,」她說:「誰沒有了誰一定還是活得下去。」 「你說得不冷酷,」他不同意。「一對男女能為對方死,是很美麗和悲壯的。」 「旁人看來美麗、悲壯,那對男女本身相信感覺不是這樣。」她說。 「你今天總要跟我抬杠,總有一天我跟你算賬。」他故作咬牙 「我不怕你,何思宇,」她笑:」因為你根本不能把我怎麼樣。」 「好,話說在前頭,我們等著瞧。」他指著她。 汽車很快到了臺北,他先送她回家換衣服,然後一起又回到他家。 「還是不肯說是誰的酒會?」她坐在沙發上。 「為什麼一定要知道呢?我怕你會不肯去的!」他說。 「如果臨時讓我知道,我會掉頭走。」她說:「那時你會更加沒有面子。」 「唉!好吧!我投降。」他無可奈何的:「是費婷和她未婚夫的。」 「難怪你要趕去基隆接我。」她恍然:「你果然要在費婷面前示威。」 「絕對不是示威,相信我,」他坐在她身邊:「我只是不想示弱。」 「算了吧!總之是利用我。」她說。 「心妍,你為什麼一點也不肯相信我真的喜歡你呢?」他用雙手擁住她。 「你也喜歡很多其他女孩子。」她說。 「那種怎麼同?是她們自動送上門來。」他說。 「你是來者不拒。」她笑。 「哪有這種事,」他用笑聲掩飾自己的窘意:「不過有時逢場作戲。」 「你以為我信不信?」她反問。 「不信。」他無奈:」但這是真話。」 「暫且相信你一次,。她斜睨他一眼:「我先講明,我不能忍受這種事 。」 「試過一次撞板,還敢再試嗎?」他吻她面頰。 「不要得寸進尺。」她推一推他。 「你不是真的這麼保守吧?」他再吻她。 她再推他,他卻更用力擁緊她,看見他愈來愈靠近的臉,她心中大亂。 然後,他吻住了她,她只是一陣前所未有的大昏旋。 他放開她,她仍紅著臉。 「原來你真是全無經驗,」他在她身邊說:「你比我想像中的更單純。」 她用力推開他,半喜半喧的瞪著他。 「你這人,分明不安好心。」 「要不要我跪下采發誓?」他笑。 「好啊!還有沒有更老土的事?」她說:「還不快去換衣服?費婷的酒會哦!」 「任何人的酒會我都該換衣服了。」他說:「等我十分鐘,我先沖涼。」 「還要不要沐浴焚香?」她打趣。 「牙尖嘴利,」他打她一下。」全會有報應的。」 「不怕,從來沒怕過。」她笑。 他到浴室,五分鐘就出來,然後去房裡換衣服,煥然一新的再出來。 「可以走了!」他瀟灑的站在那兒。 「費婷一定很滿意。」她故意說。 「不要這麼尖酸刻薄,」他笑:「人家是快為人妻了,我喜歡有什麼用?感情該是互相的。」 我聽人講過,有一種女人是把人生的享受精心安排,把三十歲的搬到二十歲來,屬幹二十歲的又搬到三十歲去。」她說。 「完全不懂你說什麼。」他搖頭。 「很簡單的比喻。二十歲只有愛情,三十歲卻可能有了財富但是她要享受財富,於是找個有錢人。三十歲以後又希望享受愛情,於是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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