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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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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太傷心,讓他九泉之下能平靜。”之萱也說。 死人該是平靜的吧!但是活著的人呢? 宿玉用紙巾抹抹鼻涕,她聽見背後的腳步聲。 那不止是一個人的腳步聲,令她的血一下子往頭上沖去,她覺得自己雙手突然變得冰冷,呼吸也急促了。 霍然轉頭,她看見兩個年輕的男女扶著一個頭髮花白的婦人,她認得他們,真的,她認得他們。 “不——”她指著他們尖叫。“不許他們過來,不許——趕他們走,我不要看見他們。” “翡翠。”之曼一把抱住她。“不要這樣,冷靜些,他們也是來祭之浩。” “不——我不要看見他們,他們是魔鬼、是劊子手,走,走,你們走——”她大哭,整個人就要崩潰了。 “翡翠,”之萱蒼白著臉。“不要這樣,他們是善意的,與他們沒有關係——” “走,走,你們走,”她喊得歇斯底里。“我不要看見你們,魔鬼,魔鬼,魔鬼——” 來的人卻沒有離開。 他們也在墓前上香,供上鮮花、水果。一切的事都在沉默中進行,除了宿玉的哭喊之外。 英家的人並沒有和他們打招呼,更沒有說話,只在一邊看著他們拜祭,看著他們離開。 細細的雨又開始飄,宿玉的哭喊聲也減低了,終至輕不可聞。 山坡的墓地又只剩下她們四個女人。 “我們——回去吧!”之曼打破沉默。 沒有人出聲,卻都慢慢地往山下走。雨漸漸大起來,淋濕了她們的頭髮,淋濕了她們的衣服,也淋濕了她們的淚眼。 汽車往紐約疾駛,遠離了墓地,卻沒有遠離悲哀。 “去唐人街吃飯吧!”之曼試探著說。她是大姐,一直是她比較冷靜。 “翡翠,你說呢?”之萱問。 “我想回家。”宿玉的聲音因哭喊而沙啞。 “總要吃些東西的,不能病倒。”之曼說。 “我沒事。”她黯然。“剛才失態——很抱歉。” 之曼的母親突然又哭起來,一邊哭一邊說: “之浩娶不到你,是英家沒福氣。你這麼對他,之浩泉下有知一定感激不盡。” “媽媽——”之曼微有責備之意。“翡翠才平靜下來。” “為什麼不讓我講?她恨姓王的一家人有什麼不對?是他們殺死之浩——為什麼要假惺惺的來上香?” “媽——”之曼的神色更嚴肅。“王家並不是一家人都殺人,犯法的人已受到懲罰。” “殺人者償命,法宮為什麼不判他死刑?”母親叫。 “伯母,”宿玉握住之曼母親的手。“剛才我太激動。其實——王家受的痛苦也不比我們少,不判死刑——也許比判死刑更痛苦萬倍。” “痛著萬倍人還在,活總比死好。”母親哭著。 “不要再仇視人家,當初——之浩難道沒有錯?”之萱忍不住說。 “他有天大的錯又怎樣?人都死了,還不一筆勾銷?” “媽媽——”之曼歎息。 是非曲直,實在太難分得清,法律也不行。 “我們去唐人街吃東西。”宿玉吸一口氣。“我請伯母,因為明天我就回香港。” “明天你就走?不多住幾天?”母親捉住她的手。很微妙的錯覺,見宿玉如見之浩。 “我有工作。下次再來。伯母何時回去?” “媽媽一個人回去我們不放心,”之曼說:“等暑假有空我陪她回去。” “但是——之浩的墓還在這兒。”母親黯然。 這原是一個令人黯然的故事。大家的心都益發沉重了。 第三章 宿玉被空中小姐叫醒,告訴她飛機已在香港上空。她放直椅背,看看身邊的可宜,人還有點模糊不醒。 從紐約上機就一直不能入睡,捱到日本已金睛火眼,她知道再不休息一下必然倒下來。在東京再上機時,她要了一大杯白酒,不理三七二十一的一飲而盡。當時只覺血液一下子往頭上沖,意識逐漸模糊。她是這麼睡著的。 也許是酒,她還覺得頭昏,人有點浮。 “到了。”可宜的聲音仿佛從好遠傳來。“旅行是好,長途飛行難捱。” “下次陪你去日本買東西。”宿玉說。 “不了。起碼半年沒有假,”可宜愉快地指指另一邊的哲人。 “工作重要。” 她是愉快的,因為哲人趕去陪她。女孩子在各方面都獨立了,可是她們的快樂還是大多數來自她們的男伴。 愛情。 “回去起碼休息3天。”宿玉苦笑。 “你臉色非常不好。一到香港我們先送你回家。” “好在睡了3個小時,”宿玉摸摸臉。“還支持得往。” 哲人望著她好一陣子。 “明年別再去紐約,太傷元氣。”他說。 “別阻止她,養精蓄銳一年,就為了紐約行。”可宜說。 “過去的為什麼不讓它過去呢?拖下去對誰都不好、都不公平。”哲人比較理智。 “原就是不公平。”宿玉淡淡地笑。“它既然發生在我生命中,我只好接受。” “你不像這麼灰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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