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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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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沒有告訴他,或者——下次吧!」她很自然的。 「下次。」他點點頭。「不過,下次我希望有機會單獨陪你吃一次晚餐。」 「為什麼要單獨?」她忍不往問。 「沒有原因,」他黑眸中光芒動人。「我只是這麼嚮往和希望,那麼多年的老同學,老朋友,而且——我有些話想告訴你。」 「你現在就可以告訴我1」她說。 「下次說!」他望著她。「卓爾,你幾乎連身形都沒有改變,我記得你以前有件粉紅色裙子,還有件同樣的短短小外套,很漂亮!」 啊!那套粉紅色衣裙,她怎會不記得呢?那是父親送的十七歲生日禮物,第一次穿它就是——就是和畢群去參加舞會,那一套衣服實在很漂亮,她真的記得; 「我幾乎不記得有那麼一件衣服了!」她努力使自己笑得自然些。 「你該記得,我們那夜一起在臺北空軍新生社跳舞,是你生日,樂隊還為你奏生日歌,」他真是完全記得。「你還告訴我,那套衣服是你父親出任務,到菲律賓克拉克空軍基地的PX(美軍眷屬福利社)買的!」 「你記那麼多以前的事做什麼?」她搖搖頭。突然有個感覺,今天他來——不是只為順便看看她這麼簡單。 「不是我要記得,它們根本就一直在我心裡。腦裡,」他慢慢地說:「有些事——一是沒辦法忘記的!」 她有些色變,他來,他說這樣的一大堆話是為什麼? 「不能忘記也過去了,是不是?」她只能這樣說。 「記不記得我那個破提琴?三百九十九塊台幣買的?還在,我還在用。」他轉開話題。 「我記得你以前愛拉小夜曲、流浪者之歌。」她說。 「今天我拉『梁祝』,」他微微搖頭。「因為現在我比較懂,也比較有感情。」 她震驚地望往他,他難道還指望——再發生什麼?不,不,怎麼可能?已經過去了十六個年頭,彼此從青少年變成成年人,怎麼還可能? 「提琴我帶來了,在車上,你可願聽?我去拿!」他站起來。 「不——」她聲音極度不平穩。「不,下次吧1」 「好!下次。希望下次有機會。」他說:「卓爾,記得嗎?以前同學總愛把我們名字連在一起,對不對?」 對!卓爾畢群,卓爾不群,不是嗎? 但——還是過去了,已十六年了! 卓爾和堅白帶著小寶終於飛到了紐約,卓爾的弟弟卓凡來接他們,把他們帶到一條隧道之隔的新澤西州家裡。 比起香港的寸金尺工,卓凡的房子簡直就是香港的億萬富豪才住得起的。連地下至共有三層,前後院有一索上大,六間臥室,四套半法至,而價錢只不過與香港好一點的地區買一層八九百眼見方的樓宇相同。 他們是黃昏到達的,略進晚餐之後,立刻回臥室倒頭大睡。說實話,在LA停留的三天並沒有消除長途旅行的勞累,再加上又飛六小時的行程,他們真是一下子就睡著了。這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他們幾平睡了二十四小時。 「看你們睡得那麼好,所以沒叫你們午餐。」卓凡在客廳看報紙。「完全恢復了吧?」 卓凡在大學裡當教授,三十一歲,是非常標準的讀書人,他正在放暑假。 「我的感覺是愈睡愈累;」堅白說:「但是四周太靜了,竟是醒不來,我們已習慣香港的噪音。」 「我只是肚子餓得發昏。」卓爾說:「讓我去廚房找找看有什麼東西可吃。」 「晴在上班前做了涼麵,配料都在冰箱。」卓凡說:「你們只要享出來就可以吃,還有熱一熱羅宋湯!」 沈晴是卓凡的太太,卓爾的弟媳,在一家大電子公司當研究員,才二十八歲,已享到博士學位兩年了。 「讓我去弄!」卓爾快步走進廚房。在美國,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動手,除非你年薪有百萬,否則絕少清傭人。 沈睛是個能幹的太太,涼麵做得漂漂亮亮,還有黃瓜絲,綠豆芽,炒肉絲等已弄得整整齊齊。卓爾把它們全搬出來,又開火熱了湯,五分鐘之後就叫堅白他們來吃! 卓凡是個隨時隨地可以吃得下東西的人,從小被卓爾笑他暴飲暴食,他也不在意。他陪著又吃了一碗涼麵,喝了半碗湯。 「真服了你,你肚子不會脹嗎?」卓爾搖頭。 「我運動量大,」一八三公分高的卓凡舉一舉手臂。「除了早晨跑步,黃昏做室內運動外,每星期天我還去駕小型飛機,我能大量消耗熱量。」 「休息一下我也想去跑步,」堅白說:「從美國調去香港之後就沒跑過,最多打幾場網球,我怕就有肚腩了」 「小心中年發福」卓凡笑。「三十七歲了呢!」 「我陪你跑步,爸爸!」小寶在一邊嚷著。自從堅白帶地去玩過「迪士尼」樂園後,她和父親感情特別好。 「我也去,」卓凡摸摸肚子。「今天是多吃了一點。」 卓爾一邊收拾桌子一邊搖頭。 「我是不去跑步的,才吃完,我怕盲腸炎。」她說。 「我們早已割了盲腸。」卓凡和堅白一起說。 「我沒有割,但我一定要去。」小寶睜圓了眼睛,非常堅決地說。 「你騎弟弟的小腳踏車跟我們跑。」卓凡說。 小寶高興得拍手,小孩子的喜怒哀樂就是那麼直接的。卓爾不理他們,逕自到廚房裡把碗筷洗乾淨。 她一直很少做家事,更難得進廚房,在香港一切有傭人代勞。現在自己做做,也另有一番樂趣,做一個平凡的主婦,一定也很快樂。 回到客廳,發現堅白和卓凡都走了,還帶走了小寶。屋子裡就剩下她一個人,連卓凡、沈晴的四歲兒子也在幼稚園沒回來。 她倒在沙發上,真沒道理,睡了二十四小時,現在一吃飽又想打磕睡,再這麼過下去,她不變成大胖子才怪——突然她想起了畢群的話,畢群說她的外貌、氣質、身材都和以前沒有兩樣,畢群是逗她開心吧?認識畢群時還不到十七歲,而現在已經三十三歲,中間經過了十六年,怎麼可能完全沒變。至少,她有了經驗,加添了自信,而目成熟了,也累了。 她是覺得累,否則不會不顧一切的出來旅行。 想去泡一杯茶喝,這時門鈴響起來。啊!在美國難道還有來串門子的客人嗎?或是幼稚園送小弟弟回來。 她迅速走去開門,在這一區治安好得很,完全沒有黑人,就算白人居民也都是高尚人,她不擔心治安。 門開處——她卻呆住了,怎麼可能?他怎麼也來了?他該在三藩市,他該不再出現,他——怎麼會在這兒?太意外了,她竟怔怔的說不出話。 「怎麼?不預備請我進去坐坐?」畢群凝視看她。他那凝定的視線還是那麼令人驚心動魄。 「我——你怎麼會來?」她不安的吸一口氣。「你又怎麼知道這兒的地址?」 「有心要知道一件事,那不會很困難,」他說:「我認識你弟弟卓凡的一個同學。」 「但是你——」她失措的不知該怎麼說。 「讓我進去坐一坐,我就走,」他說,很堅持的。「我看見卓凡和徐堅白出去跑步,他們暫時還不會回來!」 卓爾無言的側身讓他進來,她的心又亂又不安,但她也不能表現得太小器。 「你來紐約有事?」她忍不住問。 他凝望她,似笑非笑的。 「你欠我一次晚餐,我來討債的。」他說。 為一次晚餐而從加州飛來紐約?這——她不能相信。 「我沒說過在紐約跟你晚餐。」她搖頭。 「是我希望,」他看來是真誠的。「我們可以不去紐約,就在這附近西田區任何餐館,只要是單獨的!」 單獨!?他為什麼總要求單獨?他難道——有什麼意圖?不一一不能這麼想他,他人並不壞,至少以前——對她是真誠的,她不該這麼想,他只是來看一個老朋友吧? 「我怕——抽不出時間。」她垂下眼簾。 她怎麼能在這兒單獨出去呢?沒有理由,也沒有藉口,她無法向堅白交代。 「只要你肯,你一定有時間的!」他說。眼光十分堅定,有一種不達目的誓不休之感。 「不行,一定不行,」她為難極了。「你不要為難我,好不好?」 「你認為請你去吃一餐飯是為難你?」他反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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