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席絹 > 不請郎自來 | 上頁 下頁


  年迴一怔,低下頭,像是很勤勞於工作的樣子。喃道:

  「我——我不會——」被針紮了好幾下,不敢吭聲,只能細細的抽氣。

  「學了就會啦。」元初虹在黃沙上寫出兩個字。「學會寫自己的名字是很重要的。你過來看,這就是你的名字。」

  終究抑制不了求知的渴盼,他放下針線,身子挪到桌几邊,看著黃沙上那陌生的字;他不認得它們,它們卻是他的名字,好稀奇哪——

  「這叫『年』,這是『迴』。筆劃是這樣的,由左向右,由上而下。來,跟著我寫。」

  毫無自信的手指顫抖著在沙子上劃出歪斜的字跡,跟鬼畫符有同工異曲之妙,讓他窘得差點埋回針線籃中躲羞,沒臉見人。

  元初虹努力聚起所剩無多的耐心,平板道:

  「再來,多寫幾次就會了。你的名字才兩個字,很容易的。」

  「我!不行——」

  教尺火爆一拍,重重打在窗框上,教年迴悚然一縮。

  「給我寫!」她的臉色很猙獰,一股子火全冒上來。

  「——是——」囁嚅畏怯地應著,伸出食指——

  年、迴,年、迴——

  年年年、迴迴迴——

  十遍、二十遍、一百遍、兩百遍——

  教鞭淫威之下,朽木亦能雕。

  ***

  任何一種學習,對初學者而言都是苦不堪言的,年迴亦然。所以他能體會元再虹為何寧願被姊姊追著打,也不肯安份坐下來習字。而他又比元再虹不幸一些,因為他連逃跑的勇氣都沒有,畢竟現下的他只是元家的白食客而已,沒有任何驕恃的權利。

  前去京城的路程約有十七天,一路上他宿在馬車上,當元家母子三人到驛站投宿時,看顧馬車就是他的工作了。他要刷洗馬匹、打掃馬車內外,割來一大捆芒車把馬兒餵飽,須做的事情並不多,剩下來的時間,他都會乖乖的端坐在馬車內,對著一桌黃沙習字。

  縱使艱苦,也是一種奢侈的幸福。除了不敢對元初虹那張強硬的面孔說不之外,他心下是希望自己有更多求生技能的。如果識得了字,日後在主人家中工作,一旦表現好,將會有擢升的機會,不識字的人便要吃虧了——原本他是想不到那麼多的,但元初虹有時會這麼告訴他,讓他知道識字的重要,希望他能因此而打從心底認真學習,而不是像她弟弟只做表面工夫給她看。

  但她顯然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苛!

  第一天教他寫名字,第二天就要寫出端正字跡給她查收;每天教兩句「三字經」,就要他背熟且書寫出來。一句、兩句還可以應付,可是四、五天下來,可真是吃不消了。於是他每天花在習字默書的時間愈來愈多,幾乎耗去他所有睡眠時間。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狗不叫、貓就跳哎喲!」有人被狠敲出爆栗子。

  「什麼貓就跳?看我不把你打得哀娘喊爹,可惡!別跑!」小姑娘裙襬一提,像駕著風火輪似的滿場追打那顆胖胖的小球。

  每日必會出現的姊弟相殘戲段子,元大娘早就喊得沒力,隨他們去你死我活了。才剛用完午膳,她只想進車內瞇一下,交代道:

  「小子,那邊有條溪,你洗完瓢盆後,順便把這些日子換下的髒衣服也洗一洗,我看這日頭正焰,曬個一個時辰也就乾了。」

  「是的,大娘。」他應著。在元初虹的耳提面命下,他已懂得對別人的話來回應。以前他只消聽話去做事就好,但她說這樣不行,別人會當他不情願做事才不應聲。

  外邊的生活不比山村,會說恰當的話比會做事重要,因此羞澀如他,也得要逼迫自己開口,多學一些流利的應對。十幾天下來,元大娘與元初虹正是他最好的學習對象,他覺得她們好厲害哪——

  肚子已經飽了,但看到大盆子中剩有一些肉湯,還是全倒入口中吃個乾乾淨淨,然後才幸福的拍著肚子打出一聲飽嗝。啊——真好!跟著元大娘這一、二十天,是他這輩子真正吃飽過的好時光。

  以著一種幸福的暈陶陶心情,他將要清洗的器皿與衣物分放兩隻籃子,輕快的往小溪走去。

  才蹲下身想先洗臉,就聽腋下傳來「啪」一聲,原來是衣服繃破了。他好奇的拉拉衣袖、襟口,發現自己長壯長高了一些——一定是這些日子以來都吃得很飽,所以長肉了。那真好,如果他能快快變壯變高,就能賣到更好的價錢,那家人就能買更多食物吃了。

  一邊洗著碗盆,一邊默著書: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很好,背全了元初虹教到的地方,再多背幾次吧!「人之初,性本——」

  「哎喲我的娘!別念了吧。」元再虹從樹叢裏爬出來,雖然狼狽,但看得出他是逃過其姊的毒手了。一路爬到年迴身邊,再不許他念這些教人頭疼的東西。「年迴,那些東西多討厭,你也別念啦!」

  「我——我——」他覺得學這些沒什麼不好哇,雖然學得很辛苦,常常腦袋打了一百個結,但習慣了之後,會湧上一股自得與驕傲,覺得自己很棒。

  元再虹一手探入懷中,雙眼小心翼翼的左看右看,才掏出他的心肝寶貝獻寶:

  「嗟,這才是好東西。」

  「這是啥?」他好奇的看著元再虹手上的書冊。他沒看過這種東西,書冊上只有圖畫,沒有太多文字。

  「這是小人圖(古代的漫畫)。」迫不及待的翻開,介紹道:「你看,都是好看的故事,我這本叫『縣太爺判金』。第一張圖是說張三撿到一包銀子,很老實的站在原地等失主來認領,然後李四來了,壞心的他為了不想打賞好人,就說他袋子裏放了二十兩,現在只剩十五兩,一定是張三拿走的。張三當然說沒有,兩人就吵到縣太爺那兒了——」

  這種小人圖簡單易懂,就算是目不識丁的人也可由圖畫上索驥出故事的大概。確實比枯燥的書本有趣太多了,教從沒聽過民間故事的年迴大開眼界。兩個小男孩就這麼貼著額一同沉迷在小人圖之中,都忘了還有工作待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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