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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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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避著冒頓的視線,但卻依然能感覺到兩道灼熱的目光幾乎要將我洞穿。 匈奴習俗,單于死,必將人頭割下,與黃金打造的身體拼在一起厚葬。 伏琅盜單于的頭,另換假的人頭葬於穴中。 不說,便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 一旦說了出來,冒頓身為人子,弑父奪位已是謀逆大罪,為了收買人心鞏固帝位,他是無論如何不能再在眾目睽睽之下,失義於民。 冒頓,你既知我,我亦知你。 我們終將面對面為敵。 終於……到了這一天了…… 匈奴武士們果然有所忌憚,紛紛止步不前。 幾百人屏息靜氣等待著冒頓的命令。 風,從極北的祁連山吹過來,帶來陣陣冰寒的涼意。 我感覺發上結了一層濕冷的霜花,額角卻佈滿細密的汗珠。 「你可知道,僅僅就因為你手上的人頭,讓你死十次都不為過。」冒頓眼裡閃過一抹陰梟的殺意。 沉默,依然還是沉默! 到了這個時候,無論我再說什麼,都是枉然。 我賭的,不是冒頓的良心,而是時勢。 時勢不能容許他在繼位之初,眼睜睜看著他人淩辱先王的頭顱。 死一般的寂靜! 風吹過弓弦的「嗡嗡」之聲聽起來都是那麼清晰。 一名近衛偷偷舉起了弓箭,我的臉色蒼白得沒有一絲血氣。 「住手!」冒頓忽然抬手。 繃緊的心弦驀地松了一下,但是下一瞬,又陡地扯直了。 「讓他們走,不過,曦央,」冒頓不動聲色地笑了笑,「我的騎兵會追逐你,天涯海角,直到……」 「我死。」我輕輕地吐出一口氣。 冒頓笑了,冷峭而不易覺察地笑。 那笑容,竟莫名地讓我的心微微一痛,仿佛被尖利的針輕輕劃過,纖小而細密。 這個人,他曾經與我並肩作戰,生死系於一線;他也曾在我面前將鐵箭插入心愛女子柔軟的胸膛;他曾經憂傷地對我訴說過童年的往事;更曾在萬人之前,將我推上榮耀的巔峰,與他同享勝利的榮光。 但此刻,我們卻彼此慎戒憎恨,絞盡腦汁地相互傷害。 唯有傷對方更深更深……唯此一條路,才能讓自己走得更好! 騎兵們無聲地讓出一條路來。 「郡主,我們走。」伏琅喚道。 我回神,匆忙間再看冒頓一眼,終於縱馬沖出騎兵圈,很快奔遠了。 然而,就在那一眼中,我看到他舉起了手中的鳴鏑箭,我心中一凜,悵然歎了一口氣。 要來的,終究會來吧! 那一箭到底沒有射出來。 我和伏琅一路狂奔,幾日幾夜,不眠不休,卻依然沒有擺脫追兵。 早已是人疲馬乏。 到最後,我們索性棄馬步行。仗著伏琅精熟地形,我們晝伏夜出,忍耐著初春的寒氣,一步步接近賀賴。 越過鬱鬱蔥蔥的陰山山脈,終於,灰黃色的大漠出現在眼前。 到處都是黃色的沙地和沙堆,頭頂的天空飛舞著細小的沙粒,沒有綠色的草木,也沒有水。 「十日之內應該可以到達賀賴了吧?」我望著滿目荒涼冷寂的沙原,憂心忡忡地說。 「到了沙漠裡我們不必再隱藏行蹤了,匈奴人大多都熟悉最佳行走路線,我們只需要比他們快就行。」 「可是,到了賀賴又怎麼樣呢?」多日的逃亡生涯已經讓我生出恐懼的倦意,「我們會給賀賴帶去麻煩嗎?」 我想到那個貧瘠的,終日吹著冰沙的部落,心中有某種異樣不安的感覺。 而且,愈接近,那感覺便愈盛烈。 「賀賴並不是郡主的終點。」伏琅幽淡地說。 我一怔,繼而失笑了,「對啊,我們就把這一支匈奴騎兵,帶去中原吧。」 中原!那是一個多麼遙遠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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