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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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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詩堯點著頭,斬釘截鐵的說:「你要發瘋,我只好陪你發瘋!唯一不公平的──」他咬牙切齒:「你是為別人發瘋,而我是為你發瘋!」 小雙怔著,站在那兒,她一動也不動,好半天,才有兩顆大大的淚珠,從她面頰上滾落下去。詩堯用手指抹去那淚痕,酸楚的、苦澀的說:「你這兩滴眼淚,是為我而流的嗎?」 小雙不說話,而新的淚珠,又滾落了下來。 詩堯長嘆一聲,猝然間,他張開手臂,一把把小雙擁進了他的懷裡,低下頭去,他找尋著她的嘴唇。小雙迅速的掙扎開來,她一下子退到屋角,拚命的搖著頭,她臉上淚痕狼籍,眼睛卻睜得大大的。「不,不,詩堯!」 她連聲的說:「請你不要!請你──饒了我吧!」 詩堯瞪著她,站立在那兒,他竭力在壓抑自己。 「好,我不碰你!」他沙嗄的說:「我答應,再不碰你,但是,你也答應,要留下來!」 小雙搖頭。 「你一定要留下來!」詩堯命令的說。 小雙仍然搖頭。 「你非留下來不可!」詩堯兇惡的說。 小雙更猛烈的搖頭。「你──」詩堯往前跨了一步,面目幾乎是猙獰的,小雙挺立著,寂然不為所動。於是,詩堯洩了氣,掉轉頭去,他用力摔頭,在桌上重重的捶了一拳,喑啞的說:「我竟然拿你一點脾氣也沒有!」 他咬得牙齒格格發響,然後,他再一摔頭,衝出房間去了。三天後,小雙搬出了我們家。 她在廈門街,租了一層小小的公寓房子,只有一房一廳,所喜的是家具齊全,原來是租給單身漢住的。她去浦城街,搬來了她的鋼琴,重新登報招收學生,過她教授鋼琴的生涯。去搬鋼琴那天,是我陪她去的,因為她不願再單獨面對盧友文。那天,盧友文表現得很有君子風度,他望著小雙,顯得溫和、誠摯,而彬彬有禮。「小雙,」他深沉的說:「你會守信用嗎?」 「一諾千金,是不是?」小雙說。 「恨我嗎?」盧友文問,他的眼睛,仍然那樣深情,那樣憂鬱,似乎又恢復了他追求小雙的時期。人類,豈不奇怪?得到的時候不知珍惜,失去了卻又依依難捨了。 「不。」小雙坦白的低語:「如果恨你,我就不會等你,既然等你,又怎會恨你?我只希望……你……你不要重蹈覆轍!」 「小雙!」盧友文的臉色變得鄭重而嚴肅,他沉著的說:「再發誓也沒有用了,是不是?我以前發了太多的誓言!卻從來沒有兌現過!現在,我不發誓,我要做給你看!因為,小雙,我不能失去你,我愛你!」 小雙的長睫毛閃動著,眼底又燃起了光采。 「友文,」她懇摯的說,那麼懇摯,那麼溫柔,如果我是盧友文,我準願為她粉身碎骨。「現在,你再也沒有家庭的羈絆了,現在,我解除了你所有的包袱,不拖累你,不妨礙你,但願你──有所成就!那時候,如果你還要我,不嫌我是你的累贅,我隨時跟你走!」 「我知道了!」盧友文盯著她。「你用心良苦!如果我再不發憤圖強,我就連豬狗都不如了!小雙,你放心,我們不會這麼容易就分手。我已經辭去了工作,下星期,我要到南部去!」 「南部?」小雙怔了怔,「去南部幹嘛?」 「我決定到一個人煙罕至的荒村小鎮裡去隱居起來,我想過了,都市對我不合適,到處都充滿了誘惑,而我又逃避不了誘惑!我要遠離塵囂,到一個小鄉村裡,或者山地裡去埋頭苦幹!等我!小雙!」 他握住她的手。「一年之內,我必歸來!那時,將是我們一家三口團圓的日子!」 「我等你!」小雙堅定的說。 我站在一邊,心裡有股好奇異的感覺,看到一對已經離婚的夫妻,談論他們「重圓」的「美夢」,好像是件非常荒謬的事!我打賭寫成小說,別人都會以為我在杜撰故事。但是,看他們這樣握手話別,殷勤囑咐,我卻依然感動。或者,盧友文這次是真有決心了,我想。或者,他真會做出一番事業來了,我想。到那時候,我那可憐的哥哥將會怎樣?我搖搖頭,我不能想了。鋼琴搬到小雙的公寓裡,小雙打開琴蓋,一張信箋從裡面飛了出來。小雙驚愕的抓住那信箋,讀著上面的文字,然後,她抬頭望著我,滿臉綻放著光采,她把那信箋遞到我面前。 於是,我讀到下面的文字:「我要用我畢生的一切,我的整個生命,來追求小雙,來改變她對我的觀念。我要重新做人,我願奉獻一切,不求任何回報。我的真心話是如上,赤誠的話。至於她對我的絕望,皆因為我自己的所作所為造成的,都是我應得的。她憐憫我,我感激,但願日後能造成她對我有重燃的感情。一年半以來,她對我的種種好處,我不知珍惜,如今我去了,才知道我的世界就是她。經此打擊,我覺得任性和懈怠是我最大的缺點。現在我已認清了愛的真諦,即使毫無希望,我都會努力爭取,一定要使她對我重新有了信心。我已經想好一個長篇的材料,將立刻下筆寫出,把成績貢獻到她面前──(不要說,只需做!)」我看完了,抬頭望著小雙。 「你認為,」我說:「他的話是可信的嗎?」 小雙靜靜的看著我。「太多的失望以後,是很難建立信心的,是不是?」 她安靜的說:「我想,我是在等待一個奇蹟!」 奇蹟!是的,小雙在等待著奇蹟!以後的歲月中,她就一直在等待著奇蹟!不止她在等待著奇蹟,詩堯也在等待著奇蹟,只是,他們所等待的「奇蹟」是不一樣的。就在這等待中,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時間在流逝著,不停的、不斷的、無止無休的流逝著。轉眼間,小彬彬已經三歲半了。在這三年中,發生了不少的事情,我和雨農早已結了婚,也住在廈門街,和小雙只隔了幾條巷子。詩晴的兒子也已兩歲多了,長得又胖又壯,成為李謙最大的驕傲。 詩堯升任了經理,李謙當了編審組組長,雨農通過了司法官考試,正式成為法官了。而爸爸媽媽的「日式改良屋」也已拆除改建了,他們住進了一棟六十坪的公寓裡。小雙往日在浦城街的舊居,早已蹤跡全無,被一棟四層樓的公寓所取代了。小雙呢?她忙於作曲,忙於編套譜,忙於電影配樂,詩堯給她接了許多工作,使她連教授鋼琴的時間都沒有了。而她所作的歌曲,早已膾炙人口,她是我們之中收入最多的一個,「貧窮」已成為歷史上的陳跡。但是,她仍然住在那棟小公寓裡,連搬一個比較好的房子都不肯。她的理由是:「房子拆的拆了,改建的改建了,大家也都搬了家了,盧友文回到台北,這兒已面目全非,讓他到那裡去找我?我不能搬家,我得等著!」 「少傻了!」我叫:「盧友文一去三年,杳無消息,誰知道他怎樣了?連封信都沒寫過,你還等什麼?而且,真要找你,也不是難事,你已非昔日小雙,只要打個電話到電視公司,就可以查出你的地址了。」 小雙聳聳肩,對我的話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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