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凱琍 > 我們離婚吧! | 上頁 下頁
三十七


  他不知道,他是我唯一認真考慮過結婚的對象,他不知道,分手後我為他哭了整整一個月,他不如道,我回到我們在墾丁曾住過的旅館,躺在那張雙人床上,被寂寞和傷悲緊緊擁抱,就快沒有氧氣,就快不能呼吸,但是他沒有來救我,於是我解放了自己,從那情愛的牢獄。

  而今想起來都會淚流。

  是否從那次分手以後,我失去愛人的擁氣和被愛的自信,我都想不起來了,或許能夠忘記也是件好事,或許這是我的自我保護,忘了傷痛,以為自己還能愛,雖然我也搞不清楚了。

  某天,打開「我和某男之記憶」的鐵盒子,在一堆相片、票根、紀念品之間,發現一顆情人糖,而且融化了!

  黏黏的,透明的,糖漿融化了,沾在這張紙和那張紙中間,我該有什麼感覺呢?

  恍神了幾秒鐘,我決定把糖果丟掉,也把當初和他一起去吃喜酒、偷偷在內心許下的願望丟掉。

  關於談戀愛這件事,坦白說我已經熱透了,它的過程不過就是相遇、熱戀、厭倦、分離。

  如果把那個最特別的他,也放進這老套模式,感覺好可惜、好浪費,當然,我也不是沒想過,說不定他是我的真命天子,說不定跟他戀愛才會成功,但是人性有那麼容易改變嗎?至少我對自己就超沒信心。

  如果可能,真想把他備份起來存檔,爭竟他是我最捨不得甩掉的男人呀!

  那串常常打的電話號碼,有一天突然想不起來。

  奇怪,明明昨天還打過,明明剛才還記在腦裡,怎麼會下一秒鐘就突然消失了?

  我只是眨眨眼睛,搖了搖頭,卻無法從腦袋晃出些什麼東西,好像一個裡面沒有銅板的撲滿,空掉了。

  那怎麼辦呢?查一下筆記本?不要,算了,不打了。

  今天晚上,我不打電話給你了,除非那串號碼自動跑回來,除非對你的感覺回到初見第一天。

  眼戴拋棄式隱形眼鏡,身穿拋棄式紙衣,手拿拋棄式紙杯,接受你倒給我的香檳或毒藥,我無所謂。

  因為身為拋棄式戀人的我,愛過即丟。

  昨晚,前男友(第八任)請我吃飯。

  他為何請我吃飯?因為他回南部時,我幫他照顧貓。

  我為何幫他照顧貓?因為那是我撿到的流浪貓,上網貼認養訊息,最後送給了他。

  我為何送貓給他?因為我不知道我會跟他交往啊~~我是一片單純好意,並沒有邊送養邊泡男人啊~~

  當時,我朋友得知我跟認養人成了男女朋友,直呼這是「貓的報恩」,而今看來,應該是「貓的捉弄」才對。(日本動畫電影「貓的報恩」中,女主角因為救了一隻貓,被帶去貓的國度,要讓她做貓王子妃,當然這是一個不可能的要求,也沒有實現。)

  總之,我跟前男友分手了兩次,實在不想再有第三次,既然做朋友比情人適合,就別再胡搞瞎搞了。

  昨晚一見面,我看他穿米色外套,還沒啥感覺,往下一看,他也穿灰色牛仔褲,我心想有這麼巧嗎?居然都跟我一樣,當場有點小不悅。

  到了餐廳,兩人都脫下外套,發現他也穿黑色毛衣,完完全全跟我一樣!這是什麼巧合、什麼孽緣?嗚嗚,人家不要啦!差點想倒在地上踢腿打滾,大喊拜託饒了我吧!

  其他客人一定把我們當情侶,孤男寡女吃港式飲茶,還穿著同樣顏色的衣服,打死也沒人相信我們是普通朋友吧?

  不知這場「貓的捉弄」何時才能休止?如果我又跟他分手第三次,就改稱「貓的報復」算了……

  今天在書店看到一個櫃子,專賣結婚用品,有禮金簿、簽名本、結婚證書之類的。

  在最下面卻有一項另類的商品——離、婚、協、議、書!

  我拿起來看了幾眼,分為橫式和直式兩種,心中一陣酸,又趕快放下。

  唉,這是什麼世界,連離婚協議書都有在賣,萬一哪天給它大特價,貪小便宜的歐巴桑我是否要買呢?因為說不定哪天派得上用場呀~~

  不過,還是先找個男人來結婚,才有機會離婚吧!

  (我的腦袋到底裝了些什麼東西?不要問我,我自己也搞不懂……)

  星期六下午,家裡沒人在,我一個人聽廣播、打電腦。

  陽光不錯,天氣很好,我沒有想去哪裡,沒有開心或不開心,只是安安靜靜的。

  走出家門,微風吹起的午後,我坐在面攤上吃面,看著路上的人車,好像一幅幅畫面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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