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季可薔 > 不愛江山 | 上頁 下頁


  「我不是要去玩,我有事要辦。」

  「什麼事?我也要去,帶我去,就像那兩個呆頭士兵說的,你一個人出宮挺危險的,我可以保護你。」

  「我不需要保護。」

  「我知道,公主身手不錯,劍法也好,不過終歸是個女子,要是真遇上了匪徒,怕是應付不來。」

  「這是私事,我想一個人去。」

  「若是我一定要跟呢?」他眨眨眼,語氣無賴。

  她凝眉,深深睇他。「無名,你不怕我嗎?」

  「為何要怕?」

  她是公主,是王室中人,只須她一聲令下,他小命或許便不保,但從與他初遇到如今,他不曾對她表現過一絲敬意或畏俱。

  他說自己是鄉野村夫,不懂得規矩,但也未免太不懂了吧!

  「我是公主,我說的話便是命令,你敢違抗?」

  「我也說過,你是公主,標要我隨在姑身邊,沒問題,但我可不執臣下之禮,我這人野慣了,不習慣侍奉人。」

  她一凜。也是,當初她延攬他為策士時,確曾允諾過他不必執禮,是她自己縱容他的放肆。

  一念及此,她不禁苦笑。「有時我真覺得你像個孩子。」

  「這是嫌我幼稚?」他「眼,狀若忿忿。

  這副模樣,還敢說自己不孩子氣嗎?真雅搖首,又是無奈又是好笑。明明就是個大男人啊,為何有這般率真的一面?她感覺他像個謎。

  「也罷,你耍跟就跟吧。」她拿他沒轍。

  他樂了,踩著輕快的步履走在她身邊,一面從懷裡掏出兩穎糖球。「哪,給你一顆。」

  又不是孩子了,還吃糖?她搖手。

  「你不愛吃甜食?」

  「不特別喜歡。」

  「那真可惜。」他聳聳肩,將一顆糖球拋進嘴裡。「你不覺得人生有時滋味太苦,來點甜的,心情會好些?」

  「是嗎?」她瞥他一眼。這就是他之所以嗜吃糖的因由?

  他察覺到她的目光,側過頭,沖她一笑。「我說你啊,何必讓自己活得那麼苦?」

  她愕然。「我有嗎?」

  「還說沒有?整天冷著一張臉,見面說的都是公事、國家大計,一般姑娘會像你這樣嗎?偶爾彈琴唱曲、撲蝶賞花,這才是人生樂趣。」

  彈琴唱曲、撲蝶賞花?她無法想像自己做那種事。

  「可別跟我說,要成王的人沒那種閒情逸致。」

  是沒有。她鎮日為國事操勞,不是領軍作戰,便是在朝廷鬥心機,哪有空享樂?

  「所以我才說,你幹麼活得這麼苦?」無名仿佛看透她思緒,語帶揶揄。「說到底,你究竟為何想稱王?做這個國家的王有啥好處?」

  好處嗎?她默然。

  「是為了他嗎?」他忽問。

  她一愣。「什麼?」

  他若有所思地盯視她。「你之所以想稱王,是為了那個人吧。」

  她震懾,容顏頓時雪凝。「你指誰?」

  「還有誰?」他似笑非笑。「曹承佑。」

  今日,是曹承佑的忌日。

  五年前,他因病辭世,將此生最大的心願託付予她。五年後,她承襲他的軍事才華,在戰場上運籌帷握、百戰百勝,成為希林百姓心目中另一個保家衛國的象徵。

  他是她的導師、她的兄長,也是她最愛的男人。

  她戀慕他、思念他,卻不想讓他人看透自己的情慷,於是趁著天濛濛亮,獨自悄悄出宮祭拜他,誰知無名半路殺出,硬是纏著跟來也就X了,還一語道破她的內心。

  真雅默默無言,沿著城郊小徑攀爬,登上丘陵頂。這裡視野遼闊,恰好能夠俯瞰王宮與整個天上城,曹承佑便是葬於此處。

  曹家墓園原在另一處,但曹承佑遺願卻是叮囑家人將他葬身於此,他說,即便自己死了,也盼能於九泉之下,守望這片江山。

  「這就曹承佑的墳?」無名左瞧瞧、右看看,頗感驚訝。「挺樸實的嘛,我以為他出身將軍世家,墳墓該比一般尋常人華麗不少,看來跟普通小康之家沒什麼分別。」

  「他原就不是貪戀富貴之人。」真雅淡應,將沿路採摘的野花捧成一束,擱在墳前。

  某碑上,也只簡單地刻了往生者的名字及生卒年月,曹承佑甚至連官銜都不讓寫。

  對他而言,官場上的名利權勢皆浮雲,他曹承佑空無所有地來,去時亦兩袖清風。

  走這紅塵俗世一遭,多的,只是對這個國家、對黎民百姓的掛念,僅此而已。

  真雅獻過花,燃起一盞線香,佇立墳前祝禱片刻,這才盈然旋身,無名不打擾她,正盤坐在一塊岩石上,興致勃勃地眺望山下風景。

  她望著他自得其樂的背影,心弦一扯。為何這男人好似活得十分快活?他玩世不恭,不屈從於任何人之下,身上蘊著說不出的野性,一雙靈透的眼看這世間,像是嘲諷,又仿拂毫無所求。

  一年前,他突如其來地出現於她面前,之後兒番來去,猶如一道風,不可捉摸,她控制不住他,只能由得他。

  奇怪的是,當她需要的時候,他總會及時現身。

  初遇時,他是個病人,卻意外替她的軍隊解圍,她命人照料他,將他安頓於某個村落的民宅,原以為只是萍水相逢,兩人從此各不相干,孰料又有了第二回巧遇。

  在邊境的戰場上,她派出的探子在回報軍情途中,不幸遭敵軍殺害,而他截了那封密函,單槍匹馬將情報送至她手裡。

  當他風塵僕僕地到來,她一時認不出他。眼前的男人濃眉俊目,鼻樑如山峻挺,方唇薄透血色,五官分明,神采奕奕,與她記憶中那個因病而臉生斑瘡、形容憔悴的男子大不相同,唯有氣質,仍是一般的狂野落拓。

  當時,他對路上遭逢的危難只是輕描淡寫地帶過,但她料想得到,該是一場驚心動魄的廝殺。

  直到第三回相遇,她才真正親眼見識了他不凡的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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