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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喂!想幹架我絕對奉陪到底。」尉任之和他都是搏擊好手,這是他們年少輕狂的歲月混跡街頭所磨練出來的真功夫。這也就是為什麼雩娘會失去防備的栽在他手裡的原因。「那『老』女人又不是粉雕玉琢,觸碰不得,只是把她扛在肩上就罪無可恕?」

  「只是那樣?」唐默收回鶴形拳,但仍虎視眈眈的瞪著地。

  「不然你以為呢?」士可殺不可辱,他寧可兩敗俱傷,也不肯蒙受不白之

  冤。「靠蠻力就可擄獲女人的心嗎?白癡!」釣馬子他才是個中好手哩!

  「少來觸我霉頭。」一觸及雩娘,唐默的理智就告罄,該死!

  「放心,獨善其身是我的座右銘。」尉任之蹺起二郎腿。「我來只是告誡你,如果要保有她就把她穩穩當當的藏起來,不要讓我、鄭依霖或任何人發現。她可不是一塊璞玉,而是一枚人見人愛的寶鑽。」

  唐默冷哼。「滾回你的溫柔窩去!」連他的閒事也敢管,活得不耐煩了?

  「再等五分鐘。」尉任之斂起浮躁的笑容,換上一張鬱寒的面龐,「你和鄭依霖的事怎麼樣了?不利用她,我們絕難取得那份資料。」

  「一月三號。」唐默面無表情地,「在麗晶酒店,席開五百桌,這是喜帖。」

  尉任之握著他擲過來的大紅喜帖,整個心為之沸騰。

  「野猴子終究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了得!」他還在為這樁婚事可能停擺而擔憂呢!沒想到一向處事低調、步步為營的唐默,居然什麼都打點好了。

  「需要我幫什麼忙?」誠如尉任之自己所說的,他很大方,為了唐默,他可以一擲千金,更可以兩肋插刀。

  「帶她來。」唐默冷冷的說。

  「什麼時候?」說來說去,唐默要的還是她。他是鄭依霖的剋星,雩娘則是他的剋星。人人頭上一尊如來佛,好理加在他尉任之沒有。嘿!他應該沒有吧?

  「一月三日,舉行婚禮的那一天。」

  「太狠了吧?」尉任之平常沒那麼好心,他才懶得管別人的死活,不過雩娘除外,那女孩太善良,太惹人憐愛了。

  「如果這一關都過不了,怎配做我的女人?」唐默的眼神飄得好遠好遠,轉瞬驟寒的星芒教人悚然駭異。

  他是個教人猜不透的男人,雩娘則是個謎樣的女人,這兩個會湊成一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成。屆時我一定帶她去。」

  雩娘游魂似的,在大街、馬路上飄來蕩去。

  尉任之不再限制她的行動,也不趕她走。一切由她,回去了,有吃有喝有得住,還有傭人伺候,悶得慌了,桌上有用不完的鈔票隨她揮霍。生活愜意得凡人根本無可比擬。

  但,她還是不快樂。她想唐默,刻骨銘心的思念著。從今爾後沒有唐默的日子,她必須想辦法自己過。

  「你帶雨傘沒?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呢!」尉任之移開手中的報紙,關切地問。

  雩娘渙散的眼遲鈍地閃了下,啥也沒說,逕自走入電梯。

  誰在乎有沒有雨?

  街道反常地冷冷清清,呼嘯而過的轎車,也像趕集似的,飛逝而過。

  雨真的很大,淋得她一身狼狽。但雩娘彷佛渾然未覺。和她內心波濤洶湧的悲苦比起來,這點雨算得了什麼呢?

  整個台中市,她所熟識的就那麼幾條路,走來走去就是走不出其中的困囿。

  幾個小時後,她來到一間餐廳門口,這也是她來過的。只猶豫了數秒鐘,她就決定推門進去,到他們曾共同到過的地方思念他,應該別有一番感受。

  甫一踏入門檻,她就瞟見他,在同樣的角落,同樣的位署,不同的是,他對面坐著另一個人。

  雩娘暗叫一聲苦,急急退出門扉,穿過騎樓,忙著讓自己用最快的速度消失掉。

  他沒見著她吧?

  氣喘吁吁地將背心貼在一條暗巷的牆垣上,她一手撫著胸口,一手揮去額際的雨水跟汗水,孱弱無助的身子由牆邊緩緩滑下,一時悲從中來;她再也抑止不住地大聲哭泣了起來。

  不知哭了多久,她覺得好累,勉力抬起頭,赫然發現身旁泥水地上堆積了一大把銅板。有人從面前走過去,又丟了四、五個,再來一個,照例又丟了一些。天哪!這些文明人居然當她是乞丐?!她看起來有那麼慘嗎?

  「小姐,來一杯燒仙草吧?」這小販真現實,看她「攢」了一些「銀兩」,便走過來向她兜售生意。

  雩娘還沒傷心夠,見他一件雨衣遮頭蓋臉的,不免心生嫌惡。「不用了,我不想喝。」

  「捨不得?一杯才二十五元,不要太虧待自己。」他硬把熱呼呼的仙草塞給她,「臘月天裡淋成這樣,很容易傷風感冒的。」

  多管閒事的傢伙,心情不好的時候特別討厭別人打擾。她就是要這個樣子待在這裡,傷心兼自虐,怎樣?但,心軟如她,最後仍是買下了燒仙草。

  咦!這叫仙草的東西還真好喝。雩娘淺嘗一口,便忍不住咕嚕嚕的喝個精光。

  「不夠?還有。」小販變魔術似的,自懷中又拿出一大杯,遞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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