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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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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群記者,「甩、甩開他們了──唔!」 氧氣不足正待補充的此刻,因劇烈運動而升溫的唇毫無預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氣驀地抽空,滿滿的男性氣息無助於氧氣的供應,輕輕舔吻、深深探索,糾糾纏纏,根本不留一絲空隙讓她喘息。 淩雲的全身像地震時美術館裡掛在牆上的畫作,搖搖欲墜。黑眸依然睜大,瞬間一片空白的腦袋擠進不甘心的抗議。 跑了這麼久、這麼遠,這男人為什麼還臉不紅,氣不喘?還有餘力吻她? 天曉得,頸項暴起的青筋足以說明駱仲齊正憋著一口氣強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願。 七年了,也許有人會說已經等了七年,多等一會兒又何妨? 但他要說──就是因為等了七年,才連一秒鐘都不想再等! 他已經等夠了!「為什麼、跑?」 「你……又為何呼、追?」一樣氣喘吁吁。 「不要把問題丟還給我!」額頭貼著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間喘呼熱氣。「我要答案。告訴我,說你跑是因為還記得我、是因為不知所措、是因為──還愛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對我、所以你跑!告訴我,我只要這樣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會──」 「假的。於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麼可能還待在紐約?」他的定力只有這樣。「你不會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說你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 「我買下你所設計的大樓,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但是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笨嗎?我只是一個舊情人,一個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晃過那麼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費心惦記,浪費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鐘、七個小時,也不是七天、七個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訴我你從來沒有改變過心意。」 「你有嗎?這七年的旅行當中,你有讓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進你的心裡?」 「我──我沒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為她的感情夠開放夠淡薄,在下一站也許會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開啟另一段萍水相逢的異國戀曲,然後隨著她的離開結束,再在下一個落腳處繼續同樣的循環。 但是沒有,之後的旅途,她像聖女貞德似的堅守被自己捨棄在紐約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當情人不行──等醒覺的時候,已經空白了七年。 人說七年之癢啊,為什麼七年後她想的、愛的男人還是他? 「那麼你如何要求我花心?當心裡被一個女人占滿的時候,怎麼容得下其他閒雜人等?」 淩雲驚奇地看著他。「不要告訴我你能像我一樣斷欲七年。」男人耶! 什麼話都敢說的老毛病不見有改進的跡象。 「你以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個小時的男人還有多少體力考慮情欲的問題?」像她一樣?駱仲齊咧嘴微笑。「淩,原來你這麼愛我,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了? 「承認愛我有這麼難嗎?只是三個字,對你而言真那麼難以出口?」 「你也沒──」 「我愛你。」不讓她有話柄可說,駱仲齊搶下說話的權利。「這七年來我一直想,想著有一天再見到你,屆時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你我愛你,然後是對不起。」 「對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沒有做到答應你的事,讓你不快樂。當年我以為我夠成熟、夠理智,我以為我懂你,事實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卻不懂我自己──原來我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獨佔欲是這麼的強。你會離開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預感,當時卻不夠成熟足以面對。」 「我還是老樣子。」 「我知道。於佑的報告說得很清楚,最近這兩年你雖然人在臺灣,卻居無定所四處旅遊。」 「我在尼日的時候遇見在法國認識的朋友。」世界這麼大,竟能在不同的國家再見,讓她曾一度懷疑世界是不是變小了。「他說我不適合被愛或愛人,習慣飄泊的人沒有資格追求穩定不變的感情,也許聚散交遞的循環比較適合我。我不想說愛,因為我擔心舊事重演,我不想再對你不告而別。」當初她離開,其實一點都不輕鬆、不瀟灑,逞強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無論走得多遠,記得回到我身邊呢?與我保持聯絡,讓我知道你人在哪裡、什麼時候回來,只要求這些呢?」 多誘人的提議,但真答應了才是傷人。 沒有人有理由或有權利困住另一個人,要對方單方面為自己付出,沒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淩雲搖頭。「這對你不公平。」幾乎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了。「你是個生意人,應該更精明一點,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條件選擇更──唔!」懲罰性的吻堵住她的話。 「只有你吸引得了我。」 淩雲的眉毛打了結。「你老是選擇困難的事情做。」 「人生總要有挑戰,從中找到樂趣,這是你教我的。」 「很難的。委屈一方的愛情會讓你辛苦,也會讓我心虛──」主動舔吻他的唇,品嘗他令人難忘的味道,這是最後一次,她告訴自己。「我明天離開臺灣。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視,眸中幾乎帶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會再等你另一個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絕情,只是想選擇對彼此都好的決定。 駱仲齊狠狠吻上她,難抑悲憤的惱怒。 才搭上飛機,淩雲已經開始想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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