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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葉秋沒有反應,只是不斷落淚,失了神地猛掉眼淚。

  「秋?」

  「我的初吻……」就這樣沒了?葉秋不敢相信。

  她第一次的吻不是獻給喜歡的人,不是出自無法預測的意外,只是有個叫孟暘谷的瘋子突然跳出來說要當她的男朋友,沒問過她意見、未經她同意,就堂而皇之地奪走她的初吻?

  她應該賞他一巴掌,不不,是N個巴掌,她應該踹他凡男人必致命的弱點處,她應該大叫非禮,應該拚命掙扎應該──

  「嗚……嗚嗚……」直到聽見嗚咽的哭聲,葉秋才明白自己有多傷心。

  因為哭,她方寸大亂,腦袋攪成一團漿糊,根本不能思考。

  因為哭,眼淚模糊了視線,她看不清楚孟暘谷那張可惡透頂的臉。

  因為哭──她全身像嬰兒似的虛軟無力,任由一雙手臂將她攬進溫熱的胸牆,耳朵收錄自己的哭聲之餘,還加入「怦怦、怦怦」的心跳聲當伴奏。

  甫滿二十六歲的葉秋,在一個男人懷裡哀悼自己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而那個男人,正是奪走她珍貴初吻的罪魁禍首。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視若珍寶的初吻其實早就沒了。

  在某天深夜酣醉歸來的時候,被同一個男人悄悄偷走了。

  第六章

  葉昌黎與林倩文這對夫婦育有一兒一女,大兒子葉鴻目前人在台南擔任物理系副教授,女兒葉秋則與他們同住臺北。

  年輕時期,夫妻倆胼手胝足累積了一筆為數不少的財富,再加上中年之後投資有道,提供子女不虞匱乏的環境,任其自由發展。

  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尊重子女的決定。

  如今,表面上他們是與女兒同住,但由於這對夫妻在子女先後滿二十歲、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之後,就經常攜手出國旅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裡,放女兒獨居兼看家的日數甚至超過二分之一。

  對於女兒,讓葉氏夫婦感到慶倖的,是他們的寶貝女兒並非時下不諳家事的嬌嬌女,兩人出國再久,回到家還是能看到窗明几淨的居家環境。

  這樣的葉秋,是葉氏夫婦倆疼入心坎裡的寶。

  但為人父母,尤其是為人母者,林倩文不免會掛心女兒的情事。

  就算女兒揚言當個「不婚族」,丈夫也微笑點頭不表意見,她這個作媽媽的,表面上尊重女兒的決定,暗裡,還是會放在心上。

  與丈夫出遊回國不久的林倩文,此刻隨性翻過剛收到的商業週刊,目光鎖定在其中一篇報導刊載的照片,邊嘟囔:「唉,我並不期望秋交個像這樣的社會精英,但是……都二十六了,我二十六歲的時候不知道已經換了幾個男朋友、談過幾場戀愛,但秋好像連一次戀愛經驗都沒有,真不知道她怎麼擠得出那十萬字的風花雪月。」

  對於女兒從事言情小說寫作,林倩文並不反對,只是疑惑她哪來的東西可寫。

  難不成,女兒其實經驗豐富,只是他們為人父母的被蒙在鼓裡不知情?

  「老天!」腦中天馬行空的推論駭著自己,完全沒想過女兒的想像力可能來自她這位天才老媽的遺傳。

  訝異當頭,腳下一個踉蹌,鞋跟陷進水溝蓋的孔洞,林倩文一時間重心不穩,整個人往後倒去。

  「啊!」

  「小心。」男人的臂膀幾乎與聲音同時到達,穩住差點倒地的林倩文。

  是化解了她的危機沒錯,但男人抱在懷裡裝滿蔬果的紙袋卻代替她掉了滿地。

  「您沒事吧?」關切的言語旋即出口,充分顯示男人重視對方情況更勝於自己採買的物品損傷。

  「沒、沒事。」林倩文微喘道,一把年紀了,心臟不像年輕時那麼強壯。「只是你的東西……」

  「無妨,總比您受傷好。」男人確定中年婦人站穩後,彎身撿拾邊說。

  「你──」林倩文本想再說些道謝的話,在看見男人的側臉時頓口,視線來回,與方才看過的照片作比對。「你是……孟暘谷孟先生?」

  拾物的手停了下來。「您認識我?」

  「這裡。」林倩文指著照片,漾起和煦的笑。「我剛才看到的,沒想到像孟先生這麼傑出的人就住在我們社區。」

  孟暘穀在心底暗叫聲苦,表情仍然呈現完美的微笑。「您過獎了。」

  早知如此,他不該答應孫長風,和他寶貝女兒共進晚餐,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只不過是同桌吃飯就能被寫成一篇八卦緋聞,還放進商業週刊,看來這家雜誌社的商業週刊也淪落進臺灣八卦報導的濁流裡了。

  唉,如果可以,他希望私人生活可以免受不必要的盛名之累。

  之所以搬離前一個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大廈住戶發現他的職業是律師,紛紛假藉鄰居敦親睦鄰之名,行免費法律諮詢之實。

  這世道,投機取巧、貪小便宜的人實在太多。一開始他也願意幫忙,並不在乎為鄰居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但隨著前來詢問的人增多,甚至擴張到非住戶的張三李四,他的私生活因此深受困擾。

  在不堪其擾的情況下他只好搬家,而現在恐怕又──

  「很辛苦吧?」林倩文沒頭沒尾的詢問令他不禁訝然抬頭。

  「抱歉?」他不確定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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