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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歲的她有一張清新俏麗的臉孔,手長腳長脖子長的她在國小時就曾被一干「不長進」的男同學譏刺為營養不良的奧莉薇,她不但不以為忤,反而坦誠得意地說:「我從小到大最崇拜的偶像就是大力水手。」既然她自己都很能自我調侃,「望洋興嘆」的小男生也就不再自討沒趣的捉弄她。

  國中時,那綾奉思想封建的外公的命令,轉到女校就讀,以便降低被無聊男子性騷擾的機會。當時侏羅紀公園這書的作者大概還在用腦子考古,史蒂芬史匹柏大導演還沒擺脫票房毒藥的臭名,「生命會自行尋找出路」這句話簡直是無病呻吟的廢話,雌雄同體的可能性等於嫦娥奔月,但坐過牢的人或就讀于單性學校的人可能就能體會出一些個中滋味了。

  怎麼說呢?在女校,長得高、外表斯文潔淨又會體育的短髮女生是很吃香的替代品。除了「天王」級人物偶然出現時得坐冷板凳,六年來,意識形態上己被某些同學甚至女學妹變了性的那綾哪一天不是呼風喚雨的過日子。

  「學妹,對不起,學姊今早灌籃時不慎吃到蘿蔔乾,你可不可以幫我買一盒義美紅豆冰,冰敷完後,大家順便解解渴。」說話時,還得學著師哥擺出兩腳交叉倚門而立的英姿,並適時適量地眨眨眼。被欽點的學妹能蒙此恩寵,很少說不的。

  尤其遇到特殊節日,那綾收到的巧克力種類之多,廠牌之眾,可以在宿舍前另外搭出一個攤子來跟福利社較勁了。但那綾是個重人情味的女孩,把別人的好意賣了或轉送給第三者都是不道德的,所以她都會很認份地吞到肚子裡,也因此,那綾被台中老家裡的長輩嫌不胖的竹影身子在陽曆二月及八月前後,總算能絞出一些油來。

  那綾喜歡這樣的女校生活,惟我獨尊地過著好日子總比被男生譏諷為竹竿好些,至於被人當陽具模型地崇拜抬舉著,一輩子大概也只有一次拉風擺酷的機會,不差了啦。

  只不過生命裡得不到外校男同學的青睞倒是很吃虧就是了。

  女校八年很快地進去了,姊妹情深一種種感人的畫面與點滴都像是迷幻森林的記憶,時間消耗掉變幻森林的法術,就像她舔掉包裹健速糖的糖衣一樣快。她與其他同學家逃避現實的精靈闖進了另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象牙寶塔——大學城。

  在那裡,她談了今生第一次戀愛,對象是同系三年級的學長,也是登山社的社長,她會看上他是因為他很高,有主見,擅體育,為人風趣又幽默,巧的是,他看上她也是因為她很高,有主見、手長腳長,具有一般人少有的爬山潛能。於是他們成了「系對」,登高臨遠成了兩人親密的話題,但只短短兩年,關係就結束了,那是那綾這一生中最傷心不堪提及的往事。

  他走後,那綾也休學了、她原本以為一年後自己會複學,但是連拖了兩年還是不想,如今四年已過,她不僅錯過了複學的機會,還錯過了同學的碩士結業典禮,但是她一點失落感都沒有,

  因為當初選會計系是外公的指示外加自己短視,但外公才不管三七是不是二十一哩,他氣那綾杵逆他,連家都不讓她回了,除非她改過向上回老家相親嫁人。嫁給一個連幾顆蛀牙都不清不楚的陌生人,讓對方在自己身上爬來爬去!好恐怖的想法,這跟躺在釘床上受刑沒兩樣。

  好險,她在臺北尚有一位杵逆她外公在先的先驅表哥可以投靠,讓她可以一邊在咖啡屋打工、一邊在英法文補習班混了兩年。

  一年半前因緣際會,那綾在打工場所被一位叫佟青雲的全國知名髮型設計師相中,請去擔任他女徒弟丁香的專任髮型模特兒,本以為呆坐著給人修理就會沒事的,誰知還要花腦筋去學一些美顏化妝術和美學理論,被迫拜一個叫于敏容的冷面女子為師,從此跟美容界掛勾起來了。那綾其實不想那麼聰明能幹的,她其實很甘願做一名收盤子抹桌子的女服務生,但天性樂觀進取的她想到學習一技之長也不錯,觀念一通後,隨即欣然就業。

  那綾目前已由丁香的專任模特兒變為她的摯友,生活充實,白天在美容中心兼職助理美容師,為一些前來求教的明星或歌手做電腦造型解說,逢換季時裝秀上場時,則為一些模特兒上彩妝。

  大家都誇揚她的表現,連丁香難得開尊口的師父也說她化妝的專業技術不差,可以出師。不少模特兒經紀公司看上她手長腳長,想跟她簽約,請她去走秀,這些那綾都曾考慮過,但她總覺得時機還不到。

  有些經紀人以為她在拿喬,會說:「我的小姐啊,咱們這行是歲月不饒人的,你都二十三歲了,再等下去,這輩子恐怕也只能拍孕婦裝了。我合約書留著,你看完考慮好後,再打電話給我吧!」

  那綾翻了合約書,也考慮過了,主意始終沒敲定,電話也懶得打,她覺得目前的生活不差,收入不多但固定,無法置產,卻可以供她不定期出國旅行,沒必要去改變,所以到現在還是偶爾接接孕婦時裝或旗袍服裝公司為客戶拍目錄賺外快。

  她從來不覺得自己需要更多的錢,也不需要男朋友,因為她是寧缺勿濫型的,但這不表示她見了男人不會心動,從小到大,她為好多男人心動過,卡通的,電影的,唱歌的,打球的,賽車的,老的少的,矮的胖的,結過婚或沒結過婚的都有,名單一拉,檢查看看關係較近而且有往來的只有三個。

  第一個是他外公那元鴻,她愛外公,但外公三妻四妾,思想頑劣,她對他是愛在心裡口難開的。

  第二個是她表哥李執遠,表者,乃在八等近親之內,通婚等於亂倫,心動不能行動,不如死心算了。

  第三個,是抓她入美容界的佟青雲,但他是好友丁香的師父兼愛人,朋友夫不可戲,心動不能行動,也還是不如死心算了。

  但那綾是美麗、樂觀的女孩,儘管老天奪走她的愛人一次次,她還是相信天無絕人之路,總有一天,會還給她一個雙倍的獎賞,屆時該她的,她絕不會讓人專美於前,她會用盡一切辦法將對方挽留住。

  那綾無時不為自己打氣,不過當那一刻發生時,她卻什麼都沒做,她連氣都吭不出口,只幫對方倒了一杯過滿的臺灣啤酒!見他先啜了一口快溢出杯口的泡沫,便傻傻地目送對方瀟灑的背影離去。

  那是一個月以後的事了。

  第二章

  一個月後,她表哥來電。

  「綾啊!」表哥的聲音平常聽來悅耳極了,那天在線上聽起來在叫魂似的。「幫我一個忙,我店裡的酒保去度假,代理酒保也臥病在床,女服務生上不到幾天班就突然跟一個澳洲佬跑了,正缺人,你先這裡代一天大夜班好不好。只要今晚,明天等我'女朋友'回國後,就不需要麻煩你了。當然,店裡人來人往,你若嫌複雜的話,可以直接說不,我再找人好了。」

  表哥經營的「重慶森林」PUB正好開在市民大道上。是影藝文人與同志常聚集的地方,顧客文化創作層次雖高,但嘴上不時間候人家親娘的文化流氓也不少,除非緊要開頭,他平常不太願意讓她靠近,看來這次找上她,是真的忙得不可開交。

  「自己人客氣什麼,你對我那麼好,這種舉手之勞的忙我怎能不幫。」那綾二話不說就上工了。

  表哥似乎因為找上她,罪惡感特別重,照常規要求那綾儘量在吧台內調酒,沒事不要出來晃。

  於是那綾乖乖地照辦了,但調雞尾酒是一種學問,初學沒有門道的人常常會搞一個四不像的液體出來。大概是那綾長得甜,又笑眯眯的模樣,很少人會抱怨,只不過那天點雞尾酒的人愈來愈少,反而要啤酒的人愈來愈多。

  時間剛過淩晨兩點,本來已擠得水泄不通的走道終於露出了原來本色,那綾手握一杯被女客退回來的血腥瑪麗,才用吸管吸了半口,舌頭就伸出來了,手還往脖子上一抹,嗆鼻喊道:「真的是難以下嚥。」

  「不然也不會叫叫BloodMary」,一個低沉調侃的聲音從吧台對面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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