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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楊燃天又說了些客氣話,便掛斷了電話。

  老媽大眼睛烏溜溜地看著我,我兩手一攤,「同學嘛,好久沒聯繫了。他都要結婚了。」

  「哦?」老媽松了口氣,「也是,都老大不小的,該結婚了。」

  她女兒也很大,怎麼好像不包括在內呢?

  我很擔心楊燃天會突然來訪,但除了初五那天打電話問是不是願意參加同學聚會,被我以沒時間拒絕後,就再沒有任何動靜。那個電話是老媽接的,她說:「這小子好像變了好多,有禮貌了!」

  那時候,我偷偷交往男生,父母有所警覺。楊燃天晚上來找我,不敢敲門,在外面做各種怪聲。趕上老爸剛喝了些酒回來,抄起傢伙就追了出去。一個老男人追著一群小男孩滿大院地跑,最後轟出大院大門,這才悻悻地回來。

  回來時,我已「畏罪睡覺」,老媽心疼我,沒讓老爸繼續審問。第二天,老爸酒醒,早就沒了興致,我才算逃過一劫。

  不過,從那以後,我媽堅定地認為這是一群粗野的沒禮貌的小屁孩兒。現在站在女人的角度,我甚至可以體會出老媽當時心疼自己男人別被小屁孩兒群毆的味道,覺得頗為有趣。

  拒絕的時候只是找個理由,但事情跟著就來了,老爸的一個朋友幫我找了份在北京某賓館實習的工作。

  雖然和專業不太相關,但是聊勝於無,何況還是一家四星級賓館,管吃管住,將來在北京也好繼續找工作。

  千叮嚀萬囑咐,沒等過完年,老爸老媽就把我送上了火車。

  本來已經結痂的傷口,又滲出一絲血絲。

  我終於進北京了,可當初那個讓我進北京的動力卻似乎消失了。我該不該去找謝亦清,向他炫耀我所努力的結果,還是就這樣悶聲不響地和他遙遙相望?

  走的時候,父親終於給我買了一個手機,讓我方便和家裡聯繫。男人不流淚,但是該做不該做的,該囑咐不該囑咐的,全都念叨出來,一向懶散的老爸甚至答應陪著老媽起個大早到火車站送我。

  火車再次遠去,父母在月臺上的身影越來越小。我開始明白,親情比愛情還重,並非是因為血脈,而是因為他們數十年如一日,甚至日復一日地愛你想你為你付出,不求一絲一毫的回報,真心實意地以你的好為他們的好,直至生命遠去。

  那些看似轟轟烈烈,卻曇花一現的愛情怎能與它相比?!

  如果有一天愛情真的變成了這樣的親情,似乎也沒什麼可以遺憾,因為這就說明兩個完全不同的人真的融為了一體,就像兩個泥娃娃打碎了,重新揉起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當愛情變得像氧氣一樣無所不在時,你會不會就像呼吸一樣依賴著它卻又忽略著它呢?

  親情,也許只是失去之後的一個尷尬藉口。

  賓館在動物園附近,從古色古香的白玉大門進去,兩邊是枯枝敗葉,間或有青松挺拔,細看灰頭土臉的沒什麼蒼翠的感覺。帶著我的人說:「到了夏天,咱們這條路可好看了。可惜你是來實習的,三周後就走,看不上了。」

  我突然意識到其實我還沒有進北京,這裡的人也沒有把我當成這個城市裡的人。看看四周參天的大樓,聽著陌生而嘈雜的施工聲音,我感到即使這是我熟悉的城市,卻不是我熟悉的家。

  我想謝亦清已經熟悉這裡了,他或許早就把這裡視為自己的家了。

  心中浮出一股不平氣,憑什麼我就不能進入這個城市?今天我來實習,明天我就可以在這裡堂堂正正地上班!

  與富麗堂皇的酒店大樓相比,宿舍和員工通道窄得可憐,半地下室的結構雖然不至於看見耗子,但陰冷潮濕卻讓人心情不好。我和其他的工友一樣,開始喜歡向經理要加班。因為那樣可以待在大樓裡,享受暖氣和體面。

  我的實習生活簡單而枯燥,因為英語過了六級,所以被安排在貴賓樓層伺候外國人。白天人少的時候,推著清潔車,跟在比我還小的小師傅屁股後頭一間間房地敲門:「House keeping?」沒人回答就自己進去,然後開窗通風,收拾床鋪。除了外國人落在床上和地上的毛兒之外,我看不到任何需要英語的地方。

  好歹這裡是北京。

  我戰戰兢兢地做了兩周,第三周想著終於要走了,心裡長出一口氣,有兩件事很清楚:第一,我一輩子也不想做這種伺候人的工作;第二,我仍然想給謝亦清打個電話。不管這件事真相如何,我終究需要知道。

  撥通謝亦清的電話,聽到我的聲音他沉默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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