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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歌手的情人

  元浩離非常不喜歡講話。經常是一天都不說一句話。

  吉它才是他惟一的情人。

  可是,當我們不見面的時候,他卻又有那麼多的話題可說,他甚至在電話裡給我朗誦他寫的一個黑暗的小說。他的小說非常灰暗,閉塞,充滿苦悶,又字字句句荒誕不經,我會在他興高采烈地朗誦聲裡突然恍惚,這是那個元浩離嗎?我熟悉著的那個訥于言的男人?我到現在還弄不明白,這個奇怪的孩子,究竟哪一種形態,才是最真實的他。

  他喜歡暴走,我是那麼懶惰,但是我願意為了他,放棄多年的懶惰,愛他所愛,一起暴走。

  西安,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城市,甚至並不光鮮,終日有毒辣的太陽和兇狠的風雨此起彼伏地交錯著,城市的脈絡非常平整,橫平豎直地雄偉地破落著。那時候幾乎每條街道,都佈滿了我和元浩離的腳印。我們經常從朱雀門出發,途經南門的酒吧,再經過熱鬧的鐘樓,肆意而去。

  暴走之後的元浩離,會變得非常開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經常會在這個古舊的城市引人側目,這個城市太守舊,每個人臉上都帶著沒落貴族的謹慎,只有我和元浩離,像兩個沒心沒肺的木偶,風雨無阻地,用腳步親吻我們的城市。

  一直沒有問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過是他的一個驛站,絕對不會是他棲息的彼岸,正如我之於他,只能是短暫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順的主題歌。

  是誰一直在掩蓋著事實,裝做看不見,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癡,元浩離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我想,沒有人比我更能體會這句話的辛酸。

  閉上眼睛我就可以想像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離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聽他給我讀他的奇怪小說。這該是多少女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話。那麼元浩離,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角色,他帶給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價值觀,他使我迅速地,成長了起來。

  你要去哪裡

  第一次和元浩離吵架,忘記了是什麼原因。只記得那是一個夏日午後,我和他站在東大街的盡頭,一個專賣店的門口。

  從此以後,在我們的關係中,吵架便佔有了最重要的位置。至於吵架的起因和場所,都統統忘掉了。惟有內容,是那麼地相似。我們的聲音越來越大,我忘記了一切的理智,或者是我先前,支撐得太久,將弦繃得太緊,稍微找到一個合適的契機,就會漲斷在彼此面前。並且這種局面一旦產生,就變成理所當然地惡性循環起來。我們用盡了我們所能夠想像到的最惡毒的話語來攻擊對方,對不起,請原諒我零亂的記憶,它跳過了好多合乎邏輯的過程,直接就跳到了這一步,將先前我費盡心機鋪設的一切美好在瞬間擊碎,我只能允許記憶如此地放肆,將愛恨情愁攙雜在一起同時放送出來。

  1998年,我終於做了人生的最大決定,考上北京的大學,離開了元浩離。

  我走的時候沒有告訴他,我想,我去哪裡,或者做什麼樣的決定,對於元浩離來說,根本就是沒有所謂的了,或者從來就沒有過所謂。

  我在極其沮喪的悲哀裡,踏上了開往北京的列車,再見,元浩離,再見,元浩離。

  我在途中接到元浩離的最後一個電話,是他莫名其妙的聲音,你要去哪裡?

  我把電話掐斷,然後平靜地關機,看著緩緩的人潮越退越遠,城市終於變成了一個背景,一個屬於記憶的句點。我放肆地大聲哭泣起來,聲音驚動了車廂裡面所有的人。

  新鮮中的暗連

  在北京,我認識了小凱。一個陽光男生,會彈吉它,會唱歌,會逗人笑,幾乎就是元浩離的影子。

  沒有人知道我愛小凱的原因,居然是那麼隱秘。

  更沒有人知道我到北京的原因,是因為元浩離曾經三番五次地說過,我會去北京,不知道哪一年,但是我會去。

  就如同守著某個奇怪的盟約一樣,我先一步來到了北京,似是在遠離於他,又像是在等待著他。

  有一種人,當你和他遭遇的時候,你們的關係就只能是一種,要麼是愛情,要麼是仇恨,永遠無法平靜地做什麼知己或者是朋友。

  小凱是典型的北京男生,爽朗又明亮,說話快,有點大大咧咧,但是心地質純。

  我們的戀愛平靜有序,他愛我勝過我愛他,於是我心安理得地享受著充足的愛情,但是我不能欺騙自己,我幾乎無時無刻,不在想一個人,就是那個給了我無數折磨的元浩離。

  跟一個叫明美的女人一直有聯繫,經常通電話。其實是因為她和元浩離,有著絲絲縷縷的聯繫。她說他狀態不好,脾氣越來越暴虐,在一次演出中出人意料地摔破過一個昂貴的吉它,還在一次圈內人的聚會中無緣無故打了一個鼓手,後來,銷聲匿跡了一段時間……關於他的一切,在別人口裡說出來,總像是傳奇一樣地不可思議,我在學習著慢慢適應那個跟我瞭解的完全不同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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