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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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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愛慕的人現在應該在大庸市裡面做服裝生意,租著兩個當街的豪華門面。她割了雙眼皮、燙了頭髮,她大他三歲,聲名狼籍,是個被全城傳說的女人。 她年輕時跟著兩個來大庸城表演的馬戲演員出走了,去了半個月,被家裡人沿著鐵路追了回來。 他記得他的情敵,誘拐她的兩個男人。他們的皮膚比女人的還白,一邊一個在帳篷門口收門票,要是你 不交門票想蒙混進去看節目,他們的力氣就比男人的還大,一人扼斷一隻你的手腕。 半個多月,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那半個月,這個城裡的多少男人偷偷地為她哭泣。 她嫁給一個鐵路上的人,現在聽堂表說她成了市里某個要害人物的情婦,每年秋天都換一套紅木傢俱。 我在書店裡遇到過她女兒的一次背影。是堂表告訴我那個女孩子是她的女兒的。我非常想看到她的正面,我就丟下書去追,我追趕了好久,就像追趕我的一個分身、一個倒影。 他是不是該慶倖,他就算得到了她也養不起她。不過他能娶到她,她本身就能夠激發他奮發。也許一切又有轉機。 再生天地。 我和他路過她的服裝店,我看見她給模特整理和搭配衣服,跟模特高得不相上下。穿了高跟鞋不穿絲襪的腿,梗出一道道青筋。瓜果再鮮美,放久了體內的脈絡也開始糾結。 她誇獎他的女兒長得美,甚至用了有其父必有其女。 她真是有氣量、會說話。 他說再美也沒有你老向美。 他真蠢,叫她老向,怎麼不叫她小向。 他是賭氣啊,事到如今他報復她年輕時對他的辜負啊,微微地諷刺著她的韶華已去。 他愛她,你該看到他在她面前自慚形穢的孩子氣。 第十二節 我有一張三人照帶到我的大學裡。不是為了睹物思人,是為了炫耀我年輕時的父母。 那是一九八七年,我快兩歲,他二十九歲,她二十六歲。回應晚婚晚育,雙方加起來大於五十二歲才能結婚。 三個人一起蹲在照片裡。我蹲不穩,被他逗得合不攏嘴,看上去頭重腳輕。以我當時的智商根本聽不懂 笑話,而且我天生不怕癢,天曉得有什麼事情值得我樂成那副德性。她手臂滾圓,折斷一枝桃花。蹲著看不 出她的高度,她很高,比現在的我只矮兩釐米,一釐米是短在脖子上,一釐米短在臉形上。一個土生土長的南方姑娘在營養不良的歲月裡,長這麼高實在不易。 可惜她是單眼皮。我討厭單眼皮。我也是單眼皮。比別人少一道褶皺都讓我覺得低人一等。 我父親說單眼皮是貴族,你看看黃二,通人性的動物基本上是單眼皮。我討厭他拿狗和我比較。 堂表聽我父親回憶家世,全是憤恨。 當年,她說當年,只要祖父祖母肯留一張發行量不大的郵票或者一枚少見的領袖像章,現在變賣,就是一筆巨額財富。 她舉了很多例子,比如民國,一戶人家好心收留了一個病危的宮女,從宮女的遺物裡找到一隻繡花枕頭 ,拆開了得到了七顆夜明珠,一顆就足夠在夜裡為十幾間房子照明。想一想如果這個枕頭被宮女天天枕著睡 ,宮女的眼睛不瞎才怪。就算不枕著睡,這個枕頭的光芒被什麼才能阻擋,直到隱藏到她死後才被人發覺呢。 還比如大庸市里的一個瘸子對著一堵廢牆撒尿,尿淋出了一塊金磚。 我沒堂表有見聞,我認識的一個西門西裡的瘸子運氣就沒她認識的那麼好。被幾個混混打倒在地不上算,還被淋了一臉的尿。 到處都有奇跡,就是不降臨在我身上。 堂表是個投機取巧異想天開的人。 這個城裡多的是奇山異水,地位不斷顯赫起來。這個城裡的奇跡都生長在土地上。我身為菜農的外祖母 霸佔了很多菜地,我年幼的舅舅為了幫助他母親爭奪土地,扯斷了對手的褲腰帶和手臂。土地日後變賣了, 她給兒子修了像衙門一樣大的房子,出租給幾十戶人家,縫衣服的、賣菜的、理髮的、賣盒飯的、上班的、 教書的、開車的、算命的、賣淫的、偷盜的、擺攤的,應有盡有。政府、交通、信仰、娛樂、休閒、教育都 齊全了,是世界上最袖珍的一個國家。她的另一個女兒修了七層。一層停車修車,二層韓食館,三層旅行社,四層賓館,五六七層自己居住,和她兒子家不相上下。 真的要算奇跡,我大伯算一個,當年用二十塊錢買的一塊立足之地,修了兩層簡陋的木樓房,我小堂妹 從小不敢直接回家,不敢把衣服拿出來晾,怕別人認出來她住在這樣破舊的房子裡。 後來賣了五十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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