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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夢中,汪海的死亡震驚了我。我渾身冷汗地醒來。在黑暗中找不到鞋子,光著腳踩在冰冷而又骯髒的水泥地面上,一粒粒灰塵就這麼粘在腳上,每踩一腳,灰塵就多了些,走到陽臺上時,腳下就像又長了層斑駁不平的皮膚。

  我或許需要點新鮮空氣。我縮在陽臺的角落裡,在抽屜裡翻找。我抽屜裡只有半包帶過濾嘴的大前門,是北京的同學來看我順手扔下的,裡面還塞了個粉紅色的一次性打火機。

  我顫抖著手點上煙,用力地吸,仿佛要把肺都壓到小腹裡去。我想吞下去什麼會使我停止顫抖,可是,無論我如何用力,渾身卻哆嗦不止。太冷了。太冷了。天實在是太冷了。我對自己說。

  可是,分明,風刮在身上,是暖和的,曖昧的,溫存的。

  那段記憶是個黑洞。常常想將我吸進去。我抱著自己,拼命地想抓住任何東西,想支撐住自己。我是漫畫裡的小人,被風拽得全身和地面保持水準。

  孫傑:一場夢,一種現實(2)

  和孫傑上次見面,是好些年以前的事兒了。記憶中的他仍然長著張十八九歲的臉龐,青春痘散在雙頰上,身材瘦長,足球在雙腳之間盤來兜去。可是,夢中的他,身形卻像個被妻子照顧得太好的已婚男子,已經微微有些發胖,細長的眼睛被眼泡擠得更加小,幾乎要看不見。靠近他的身體,感覺就像陷在柔軟的沙發之中。

  對面走來一個男人,牽著個小姑娘,兩人都裹著長長的淡綠色浴巾,男人赤黑的小腿裸露,毛絨絨的。齊肩的頭髮還在無聲地滴水。女孩皮膚白晰得幾乎透明,梳著漂亮的童花頭,細細的雙腿黝黑健康,和上身的比例有些誇張,應該能長得很高。

  好奇地盯著男人看,眼睛很大,嘴唇很薄,表情淡薄,隱隱跟肖泱有些神似。他的身材很高,大約有一米八零的樣子,手臂上還纏繞著青色的花紋。而肖泱只有一米七零,白晰清秀。

  這個男人不比肖泱,這個男人潛伏著的暴虐和偏執的氣質,在舉手抬足間,散發著致命的誘惑力。但是,他看女孩的眼神如此溫柔,像是一個深愛中的父親。

  男人走過我的身邊。我們的眼神互相交換。然後,我們各自走自己的路。這是種相識的模式。眼神不自覺而又冷淡的交流。突然有種潛伏的意識冒出腦海,說不定會有什麼要發生。但是,今天中午我將離開。這種發生的真實機率遠遠要低於我對離奇遭遇的期望值。

  人的閃念是有罪的,常常是和真實意願無關的。父親活著的時候常常這麼說。他說,上學時大串連,他路過J城長江大橋時,第一個念頭就是拿個炸彈把橋炸掉。炸得血肉橫飛,哀鴻遍野。但顯然,當時的他就非常清楚的知道,這種念頭和他真實的意願是完全相背離的。父親終身都是個溫和的男人,完全沒有暴力傾向。

  有很長很長的日子,在汪海的事情初發生後的那段日子,我看見牆就想撞上去,看見車就想倒下去,看見石頭就仿佛看見了自己倒在上面,面目被尖銳的石頭刺得血流滿面,看見湖面我就仿佛整個人被淹沒般窒息心悸。但是,我想,我並不是真的想死。我很怕死。

  這種幻覺已經很久沒有出現過,我希望它已經永遠離開。

  汪海的死在我的意料之外。雖然我也許曾經盼望過這一天。我希望他死。我也希望過他好好活著,希望他有一天親眼看到我活得比他強大,而且滋潤,會追悔莫及。可是,突然聽到他的死訊時。我仿佛和他一樣,跌進了冰凍的湖水之中,力竭,窒息,然後,溺水。我奮力想將自己拔離死亡深處。仇恨消失了。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支撐我生存和奮進的欲望。

  汪海已經死了。而我,還要繼續活著。

  走出酒店大門。拐彎。是條沿著山林的小徑。沿山建了許多酒吧、咖啡屋、服裝店、藥材店、特產店,兩排筆直的棕櫚長得那麼修長,遠遠落不下一點點樹影,把所有的人都遺留在不算暴熱的陽光下,透明的,毫無遮蔽的。

  一家店門口,蹲著個男人。

  是個外表乾淨斯文的男人。戴著無邊的眼鏡。兩眼迷茫地看著腳下的水泥地。一隻手神經質地捏著煙草,另一隻手緩緩地翻弄著紙片,好像要捲煙,又好像是想拆開似的。屋簷半個角的陰影蓋住了他的左臉,明暗交錯,表情越發顯出黯然來。

  男女兩種性別根本不是用來相愛的,而是用來相克的。

  孫傑在夢中的形象像是被照顧得極為妥當的已婚男人。或者我的夢是個預告。正如上次夢見汪海一樣。

  我很想知道,孫傑寫來的幾百封信,是被我鎖在媽媽家的抽屜裡,還是已經被通通扔進了火爐中?那些溫馨的粉紅色卡片,是否還保有當初粗糙低劣的香氣?上面龍飛鳳舞的字跡,是否已經褪得淺淡,不再能分辨清楚?我記不清楚了。我或許愛過他。他或許是我唯一愛過的人。誰知道呢?

  愛只是無法抵達的彼岸。永遠只是對終極的替代。

  歷史不過是相同體驗的一再重複。

  能清晰地記得孫傑家的電話號碼。在分別了那麼多年以後。這個號碼,在從夢中清醒後的第一個瞬間就飄進了腦海。

  太奇怪了。這些年,已經學不會記住別人的電話,所有的電話都在手機裡,不需要記憶。丟了手機,也就丟了一幫人。每個人都隨時因為技術性和操作型錯誤全部中斷,丟失。但,夢醒時分,跳出腦海的竟然是他家的電話號碼。我沒有打過的這個號碼,也從來沒記錄在位址本上。然而,它整整在腦子裡盤踞了十年,如此頑固,如此堅決。

  奇跡。記憶如此龐大,堆積十年以為早已埋沒的東西都可以如此不經意地跳到腦海表面。總之,還是有些東西是有生命的。比如,他和我之間仍然殘存的記憶,在某個不經意的早晨突然就鮮活了。無法預期。

  公園到了。兩人高的鐵門緊緊鎖著,欄杆上有人的腳印,黃泥還是濕乎乎的,看來剛爬進去的人之前一腳踩到泥裡去了。門裡面,遠遠的一株高大棕櫚邊,站了兩個男人,鏈鎖上的腳印一定是他們留下的。

  門不高,而且,有橫有豎,搭配得當,就像專門為了爬過去而設計的。再打量一下自己,這套衣服是在杭州買的,在男裝櫃,一米八零高男性的尺寸。棉布襯衫,亞麻長褲,肥肥的,堆在我削瘦的身上。唯有一頭如枯草般的亂髮讓我還算像個女人。這樣的形象,正適合翻牆爬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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