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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第七章蒲公英·罌粟

  蒲公英——分手,別離

  罌粟——遺忘初戀

  下午三點,清平把一紙協議書拿給妍嬰看,上面的文字使他們都覺得特別有意義。

  「這樣的約定根本不具備法律意義,你可以拒絕。」清平對面的那位律師說,「不管從什麼樣的法律角度來說,你都有選擇配偶的權利。當然,我只是告訴你,法律是怎麼樣規定的,可是具體它是不是適合你,會不會對你有利,那只能你們自己作決定。」

  從事務所出來,妍嬰不言不語,清平有點失望,「怎麼了,說句話啊,難道這不是對我們有利的方面嗎?」

  妍嬰憂慮地看著他,「我也知道法律規定這種約定是無效的啊,可是,法律有規定說,他不能收購你的房產,不能吞併你的企業嗎?法律既然有利於我們,自然也有有利於他們的一方面。只要他願意,難道你認為他拿這條法律沒辦法嗎?」

  他們一邊走一邊對話,妍嬰說:「我都可以想像得出來他那副嘲笑的樣子,我想他大概比我們都清楚法律是個什麼玩意。」

  「只要我們願意在一起,還有什麼外力可以改變呢?」清平說,就在馬路的人行道邊上把妍嬰抓住說,「除非你不愛我了,或者我不愛你了,可是就我來說,不愛你是不可能的。我可以說出一千一萬條愛你的理由來,哪條都無法推翻。」

  「我也不會。」妍嬰說,說得理直氣壯。在她心裡,同樣是十分愛這個男人的,她雖然才二十歲,可是和三十歲的女人一樣知道何為愛一個人。

  「我回去會跟他說,我會讓他同意。」妍嬰說,把那疊法律檔緊緊抱在懷裡,好像救命的稻草一樣。

  清平看著她,他們在大廈的拐角處,很隱蔽,沒有人看見。清平抱了她,親吻她的額頭。

  「我知道很難,但是……」

  「我懂。」

  妍嬰生出莫大的勇氣,她的目光落到分隔快慢車道的花壇裡,沒有什麼人來照看的蒲公英竟然也開得很好,盡情地舒展身軀,零落地佔據花壇的小角落,完全不輸給她養在溫室裡的花朵。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她心裡的種子開始發芽。

  就是初次見面時清平種在她心裡面的那一顆。

  她知道必然有強如頑石的對手要打敗,他們千方百計阻止種子破土而出。這顆嫩芽沒有生活在她的溫室裡,沒有人為它搬開壓在身上的石塊。

  他們的愛生長在野地,有數不清的對手。

  為此,她要拿出與種子本身成反比的力量,狠狠地回擊他們。

  妍嬰回到家裡,每一次她進門時都能看到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等待的湛朗,可是今天沒有他的背影。

  在樓上嗎?

  她輕巧地走上去,打了蠟的木板樓梯踩上去本來就很安靜,根本無須小心翼翼,只是她的心裡此刻卻像經歷著閃電劈雷。

  我該怎麼開口?他會不會打我?

  她很懼怕,但更加憎恨自己的軟弱。

  為什麼我不能像其他女孩子一樣敢愛敢恨,為什麼我不夠心狠?

  她狠狠地罵自己,這件事情本來是簡單的,都是因為我太沒用了才會變成這樣。

  可是她始終不能對湛朗說出那樣絕情的狠話,那麼要強的一個人,已經低聲下氣到這種程度,被無情地拒絕和打擊後,還親自下廚去做一份精美可口的晚餐等著她。

  我真的不想傷害他,為什麼他不能看開一點,成全我和清平?

  妍嬰已經站在了湛朗的房間門口,對著把手發呆。

  她在心裡找了無數個叫自己強悍起來的理由,但都在自己伸出手去時潰不成軍。

  小小的一個門把手,競然真能做到一夫當關。

  她站在那裡躊躇,完全沒注意到樓梯上的腳步聲。

  「有事?」

  妍嬰回過身,湛朗站在樓梯口,單手插在褲兜裡,另一隻手搭在扶手上;穿著隨意,不像是去了什麼正式的地方辦重要的事情。

  湛朗看了看表,他一隻腳還沒邁上最後一級臺階。臉上的表情有點兒興奮。

  「還來得及,帶你去個地方,走吧。」

  他直接欠身,把妍嬰拉住,咚咚咚往門口走。

  「等、等一下啊!」妍嬰急急地叫道,突然轉念一想,在他高興的時候告訴他這個消息,總比在他沮喪的時候雪上加霜來得溫和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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