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跟誰較勁 | 上頁 下頁


  樂隊先唱了幾首新歌,觀眾沒什麼反應,便又唱了幾首專輯裡的老歌,觀眾只是不冷不熱地鼓鼓掌,吹兩聲口哨,現場沒High起來,樂隊也沒興趣往下演了,預計為應觀眾熱烈要求可能會返台而排練的拿手曲目看來也白準備了。唱夠了時間,主唱,一個染了一腦袋黃毛的傢伙,搬起麥克風,依然用很亢奮的語調說:「今天的演出到此結束,我愛這座城市,我愛你們,再見!」說完放下麥克風,轉身坐在地上,拿起一瓶礦泉水往身上澆,其他樂手也開始往下卸樂器。

  觀眾都散了,一個中年胖子邊退場邊說:「那金毛澆的不是汽油吧?」

  這時主唱的礦泉水快澆完了,他把剩下的底兒倒進嘴裡。

  胖子身後跟著一個像馬仔的人,笑呵呵地說:「肯定不是,要是汽油他不敢喝!」

  胖子說:「那不一定,這幫搞搖滾的也玩兒行為藝術,我就不待見他們不把自己當人那勁兒!」

  何小兵突然覺得失望,不知道是對這場演出,還是對看演出的觀眾,抑或是這座城市。平心而論,演出並不差,反正何小兵聽得挺投入——忘記是曠課來的,也許此時老師正因為他的座位是空的而在想著能讓他老實點兒的辦法——但就是沒取得應有的效果,這裡的搖滾文化還沒成型。

  樂手們在臺上收拾著樂器,主唱濕淋淋地躺在地板上,何小兵湊過去,站在台下,正好和主唱的臉處於同一高度,問他:「明天你們還演嗎?」

  主唱說:「不知道,沒人看就撤了。」

  何小兵說:「要是演的話,明天我還來。」

  「你要喜歡搖滾樂,就得去北京,你看這兒的觀眾,還有穿西服來的,木呆呆地站著,都跟睡著了似的,也沒人蹦,沒人往臺上躥。」主唱說著腦袋沖兩旁一仰,「那些保安都白找了。」

  何小兵說:「你們平時都在北京嗎?」

  主唱說:「當然了,北京是我們的根據地、大本營,我們在北京點著星星之火去燎原。」

  何小兵說:「我有你們樂隊的磁帶,今天忘帶了,下回你給我簽個名。」

  「行,你去北京找我,我給你簽!」主唱說完把呼機號寫在一盒「中南海」煙盒上,交給何小兵的時候又重申了一遍,「記住了,北京才有搖滾樂!」

  於是,去北京,成了何小兵的理想。第一年高考,何小兵把所有志願欄裡都填上了北京的學校,結果分數差得太多,落榜了。第二年,何小兵報的又都是北京的學校,分數有所提升,但還是差了點兒,只好接著複讀。第三年,何小兵又填上了北京的學校。何建國看著小兵的志願表說:「我還以為你把前兩年的志願表複印了一份,報一個省內的吧,分低,好考,難道你還想再讀一年?」

  何小兵說:「就這麼著吧,懶得再改了!」

  何建國看了一眼何小兵的臉色說:「不是我給你洩氣,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幹什麼事兒,得給自己留條退路!」

  何小兵說:「我這還沒考試呢,你就讓我想退路,那我還複習個什麼勁兒啊!」說完回了自己屋。

  何建國舉著志願表對何小兵他媽說:「這孩子,還真有抱負!」

  今天,就是何小兵實現理想的日子了。不過這回能考上北京的學校,還真有點兒出乎何小兵的預料。語文考試的作文要求是結合給出的一段材料,論述公平、公正、公開在當今社會的重要性,何小兵寫的題目是《當今社會真的還有公開公平公正嗎》,他並不知道該寫什麼,只是心裡突然生出一股憤怒,想到這個題目,除此外,他想不出更合適的題目。這個題目牢牢佔據著他的心,冥思苦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該寫點兒什麼配合這個題目,眼看就要到時間了,無奈之下,把《國際歌》的歌詞搬了上去:「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滿腔的熱血已經沸騰,要為真理而鬥爭!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奴隸們起來起來!不要說我們一無所有,我們要做天下的主人!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昨晚睡不著的時候,何小兵又看了一遍「魔岩三傑」在紅磡體育館的演出,直到看完唐朝的《國際歌》才關了電腦睡覺,不僅熟記了歌詞,連哪句歌詞是丁武唱的,哪句是張炬唱的也記得門兒清。寫完,何小兵覺得並沒有把內心壓抑的情感釋放得淋漓盡致,這時候應該拿把吉他配上重金屬的節奏,再加上鼓點,甩著頭髮,才算一篇完整的作文。

  寫的時候義憤填膺,憤怒得毫無理由,但很酣暢。出了考場,風一吹,何小兵開始後悔了,意識到衝動是魔鬼,認為自己該準備第三年複讀或者想想除了考大學,還有沒有別的事兒可幹。可是沒想到公佈分數的時候,何小兵的語文成績並不低,要不是因為查一門考試的各項具體分數需要花一百塊錢,他真想查查,那樣一篇作文,到底能得多少分。後來一合計,一百塊能買十盤搖滾磁帶,便算了。

  這會兒,何小兵腦袋頂著樹靠了片刻,覺得沒事兒了,把煙頭往樹上一撚,繼續趕路。現在他要去一個女孩家,向她告別。

  女孩是一年前碰到的,何小兵第二次複讀,到了一所新學校——何建國認為前兩所學校的教學水準是何小兵兩次落榜的原因之一。這次學校離家遠,何小兵中午沒法回家吃飯了,便在學校入了夥。中午吃完飯,有人剛放下飯盒,便拿起書本,坐在原處看起書來。何小兵不喜歡教室裡的氛圍,儘管陽光明媚,卻死氣沉沉的,他拿著書來到操場,找了個樹蔭坐了下來,看幾眼書,再看幾眼操場上活動的學生。他也想加入那些球類活動中,但是學校有要求,禁止高三特別是複讀班的學生在體育課以外的時間在操場上出現超過三十分鐘,為此還特別安排了一個體育老師抽查,動不動就把打球的學生叫過去,問哪年級的,如果是要高考的學生,就會挨他兩腳踹。與其提心吊膽地玩,不如踏實地歇會兒,在樹底下坐坐也沒什麼不好的,又涼快,即使幹坐著什麼都不幹,在樹底下也比在教室坐著舒服。每天中午吃完飯,何小兵都拿本書出來坐。有一天——剛開學還沒倆禮拜,何小兵正坐在樹下低頭看著地上的螞蟻拖動一個墜落的「吊死鬼」,突然眼前一亮,感覺自己被遠處的什麼晃了一下,抬頭一看,一個女孩正從前方走過。

  何小兵還沒等看清女孩的面貌,便萌生了好感,等他看清女孩長什麼樣兒的時候——並不是國色天香的那種,但是有特點,不太像中國人。也就是說,有點兒洋氣,再直白一點兒說,長得不俗,何小兵這個歲數聽搖滾樂的男孩,就喜歡超凡脫俗的——發現自己已經徹底愛上她了,儘管還不太明白什麼是愛。事後,當何小兵分析為什麼自己低著頭都會被女孩把目光吸引過去時發現,罪魁禍首是女孩走路的姿勢,挺胸抬頭,脖子微微上揚,步伐不快不慢,看著端莊、優雅,不可一世,這種姿勢帶出一種氣質,何小兵的目光就是被她散發出的強大氣場吸引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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