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④ | 上頁 下頁 |
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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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亞曆斯爵士用手抵住她下巴,托起她的頭,以便更好地凝視進她的眼睛。「你不是說崔斯丹吧,他只是個小男孩。」 「不是阿崔。是昆廷。」她無畏的黑眼睛中透出叛逆,毫不退縮的叛逆。「我十四歲時就知道了。那天我去父親的書房,想親吻他,向他道晚安,他卻不在。後來我知道,是母親派人來找他。他房裡有支蠟燭還在燃燒,當我走過去吹滅它時,發現邊上有一封未寫完的信,一封寫給我弟弟昆廷的信,弟弟當時人在伊倫林。父親告誡他遵從學士和教頭的所有指示,因為『有朝一日,你將坐上我的位置,統治多恩領,統治者必須身心健全。』」一滴珠淚順著亞蓮恩柔軟的臉頰滑落下來。「這是我父親親筆寫的話,從此它們深深烙印在我的記憶中。那天晚上,我哭著入睡,之後的許多個夜晚也同樣如此。」 亞曆斯尚未遇見昆廷·馬泰爾。這位王子打小被交給伊倫伍德大人收養,先當侍酒,後當侍從,最後由伊倫伍德親手賜封為騎士,甚至連紅毒蛇都沒插手。假如我是做父親的,也會希望讓兒子繼承,他心想,但他能聽出她語氣中的傷痛,如果說出自己的想法,就會永遠失去她。「也許你誤會了,」他說,「當時你還是個孩子,也許親王這麼說只不過是為了鼓勵你弟弟更加勤勉用功。」 「你真這麼想?那你說說,昆廷現在在哪兒?」 「王子現在在伊倫伍德大人軍中,駐防骨路。」亞曆斯謹慎地說。那是他剛來多恩時,陽戟城年邁的代理城主告訴他的,長著柔順鬍子的學士也這麼說。 亞蓮恩不以為然,「我父親製造的假像而已,跟我的朋友們得到的情報不符。事實上,我弟弟已扮成商人,秘密地渡過狹海。為什麼呢?」 「我怎麼知道?可能有很多理由。」 「或者就一個。你知道黃金團解除了與密爾的合約嗎?」 「傭兵常常毀約。」 「黃金團決不會。從『寒鐵』的時代起,『言出如金』一直是他們炫耀的信條。密爾跟裡斯和泰洛西之間的戰爭一觸即發,合約可以帶來豐厚的酬勞與戰利品,為什麼要終止呢?」 「也許裡斯或泰洛西的出價更高。」 「不,」她否認,「換作任何別的傭兵團,我都會相信——絕大多數傭兵會為一點點金錢而改換門庭。但黃金團不同。他們都是流放者或流放者的後裔,彼此如同兄弟,服膺於『寒鐵』的夢想。他們不僅渴望金錢,還夢想重返家園。對此,伊倫伍德大人跟我一樣一清二楚,在三次『黑火』反叛中,他的祖先都跟『寒鐵』並肩作戰。」她握住亞曆斯爵士的手,手指互相交織。「你見過魂丘的托蘭家族的紋章嗎?」 他想了想,「一條吞吃自己尾巴的龍?」 「這條龍代表時間,無始無終,周而復始。如今,安德斯·伊倫伍德就好比克裡斯頓·科爾複生,他迷惑我弟弟,鼓勵我弟弟主動出擊,以取得繼承權,他說男人不能向女人下跪……還說亞蓮恩任性放蕩,尤其不適合統治。」她挑戰似的一甩頭髮。「因此你的兩個公主不僅有共同的目標,爵士……還共有一個聲稱愛她們,卻不願為她們而戰的騎士。」 「我願意,」亞曆斯爵士單膝跪下,「彌賽菈年長,也更適合戴上王冠。如果她的禦林鐵衛不願守護她的權利,還有誰會願意呢?我的劍,我的生命,我的榮譽,全部屬她……還有你,我心中的太陽。我發誓,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沒人可以偷走你與生俱來的權利。我是你的人。現在,你要我做什麼?」 「一切。」她跪下來親吻他的嘴唇。「一切,我的愛人,我真正的愛人,我貼心的愛人,永遠的愛人。但首先……」 「說吧,說出來我就為你做。」 「……彌賽菈。」 第十五章 布蕾妮 那堵石牆陳舊崩裂,但看到它橫亙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覺脖子上汗毛直豎。 弓箭手們就是躲在它後面殺害了可憐的克裡奧·佛雷,她心想……但繼續走了半裡地,她又經過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牆,開始不確定起來。佈滿車轍的道路七轉八彎,光禿禿的褐色叢林似乎跟記憶中的綠樹不同。剛剛經過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長劍的地方嗎?他們交手的樹林在哪裡?那條溪流呢?他們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撲騰得水花四濺,直到引來了勇士團。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從來不清楚該如何稱呼她,「你在找什麼?」 鬼魂。「我騎馬經過的一堵牆。沒什麼。」當時詹姆爵士仍有兩隻手,而我憎惡他,憎惡他的種種奚落與嘲笑。「安靜,波德瑞克,樹林裡可能藏著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禿禿的褐色樹叢、潮濕的樹葉和前方泥濘的道路。「我有劍。我可以戰鬥。」 但不夠熟練。布蕾妮毫不懷疑男孩的勇氣,只是不放心他的訓練水平。雖然他名義上是個侍從,但他侍奉的人對他的武藝沒有幫助。 離開暮穀城北行的路上,她斷斷續續問出了他的故事。原來他出於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個排行靠後的兒孫,家境貧困,他父親終其一生都在為有錢的親戚當侍從,最後跟蠟燭鋪老闆的女兒結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後,就在平定葛雷喬伊叛亂的戰爭中陣亡了。他四歲時,母親拋棄了他,將他交給一個親戚,自己跟讓她懷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經不記得母親長什麼樣,對他而言,塞德裡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親的角色,然而從他結結巴巴的敘述來看,布蕾妮感覺這個塞德裡克對待波德瑞克更像僕人而不是兒子。當初凱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時,騎士帶上他照顧馬匹,清洗盔甲。接著,塞德裡克爵士在泰溫公爵軍中戰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遠離家鄉,又沒有錢,只能投靠一個胖乎乎的雇傭騎士,人稱「大肚子」羅裡默爵士,隸屬于萊佛德大人的分遣隊,負責保護輜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這是羅裡默爵士的口頭禪,最後他被發現從泰溫公爵的私人物資中偷了一塊醃火腿。泰溫·蘭尼斯特決定吊死他,作為給偷盜者的教訓。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塊火腿,也差點共享繩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凱馮·蘭尼斯特爵士救下他來,稍後便將他送給侄子提利昂做侍從。 塞德裡克爵士教會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顧馬匹,如何檢查鞋子裡的石頭,羅裡默爵士則教他偷東西,但他們都沒空陪他練劍。小惡魔至少曾送他去紅堡的教頭那裡受訓,可惜艾倫·桑塔加爵士死于君臨暴動,波德瑞克的訓練也到此為止。 布蕾妮砍下兩根斷枝當劍,試了試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興地發現,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儘管他勇敢又專注,但營養不良,骨瘦如柴,不夠強壯。假如他真像自己聲稱的那樣,在黑水河戰役中存活了下來,只可能是因為沒人拿他當目標。「你可以自稱為侍從,」她告訴他,「但年齡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慘。你若留在我身邊,以後每晚睡覺時,手上將全是水泡,胳膊佈滿淤青,渾身僵硬酸痛,難以入眠。你不會喜歡的。」 「我喜歡,」男孩堅持,「我喜歡那樣。淤青和水泡。我是說,不,但我喜歡。爵士。小姐。」 迄今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諾。波德瑞克從不抱怨。每次拿劍的手上冒出一個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驕傲地展示給她看。他照顧馬匹也很不賴。不,他不是侍從,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騎士,不管他叫我多少聲「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為他無處可去,另外,儘管波德瑞克一再聲稱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並未意識到自己所瞭解的情況。偶爾提及的一句話,模糊的記憶,或許就是布蕾妮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輛車。」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輛雙輪木牛車,高高的側板,一男一女正使勁拖曳繩索,順著車轍往女泉城方向前進。看模樣是農民。「慢點,」她告訴男孩,「別教人家把我們當土匪。不要亂講話,注意禮貌。」 「好的,爵士。注意禮貌。小姐。」男孩似乎對可能被當成土匪還挺高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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