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③ | 上頁 下頁
一六三


  第六十章 提利昂

  父親給予總主教的新冠冕由金絲和水晶鑄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頂兩倍之高,稍作運動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總主教如何能支撐它的重量。對方正在主持喬佛裡與瑪格麗的婚誓儀式,國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聖母高大的鍍金雕像前,宛如一對壁人。

  新娘穿象牙色絲衣和密爾蕾絲裙,裙上無數顆小珍珠組成各種花朵,顯得十分可愛。身為藍禮的遺孀,她本該採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與黑,卻選擇了提利爾家族的色彩,以示純潔。新娘斗篷由綠天鵝絨製成,繡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還是不是處女。反正喬佛裡也不懂。

  國王看起來也同樣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掛紋飾著雄鹿與獅子的深緋紅色天鵝絨斗篷,王冠瀟灑地戴在卷髮上,兩種金色融為一體。是我替你保住了這頂爛東西。提利昂不停地變換著雙腳重心,感覺神智遊移。喝太多了。本打算在離開紅堡前麻醉自己,與雪伊的一夜歡娛更讓他精力不濟。關鍵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這該死外甥的衝動。

  瓦雷利亞兵器我熟得很呢,這小子如此誇口。修士們不是常說天父會公正地裁判每個人麼?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隻甲蟲一樣碾死喬佛裡,我就把餘生奉獻給聖堂。

  我早該想到,詹姆決不會派人去替他殺人,狡猾的瑟曦則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線索,只有小喬,只有這傲慢、邪惡、愚蠢的混蛋……

  還記得臨冬城的那個寒冷清晨,他走下藏書塔的陡峭螺旋梯,發現喬佛裡王子和獵狗在討論殺狼的事。叫狗去殺狗,他這麼說。但喬佛裡再蠢也不會笨到支使桑鐸·克裡岡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兒子,因為獵狗會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報告瑟曦。所以,這小子想必轉到那群自王家車隊啟程起就緊隨不舍的自由騎手、商人和小販中尋找肮髒的殺手。不知是哪個弱智下人願以生命來換取王子的青睞和一點錢幣。提利昂思考由誰定計待勞勃離開臨冬城後方才動手。大概是喬佛裡本人,他會把這當作最巧妙的謀劃。

  依稀記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帶有寶石圓頭,刀刃嵌金線。至少他沒有蠢到使這把刀,而是用了父親收藏的武器。勞勃·拜拉席恩極其慷慨,兒子想要的玩意兒,自然無所不予……但提利昂認為喬佛裡是私下取的。去臨冬城那回,不僅跟了一大票騎士和隨從,還有大輪宮及長長的輜重隊,肯定有專人負責照看國王的兵器,以備不時之需。

  喬佛裡挑的這把刀鋒利且實用。它沒有黃金裝飾、沒有寶石刀柄、沒有銀絲鑲嵌、外觀平凡無奇。它從未被勞勃國王使用過,處於被遺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亞鋼……輕而易舉便可劃開皮膚、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識貨的。諷刺啊,小子,你卻真正不識貨!否則怎會選小指頭的刀呢?

  但為什麼要殺?難道他就是天性殘忍?在這點上外甥可謂登峰造極。提利昂極力克制,才沒把喝的酒吐出來,或尿了褲子。他不安地蠕動。我該在早餐會上閉嘴才是,現下這小子知道我瞭解實情,噢,這張大嘴巴遲早會有一天給我招來殺身之禍。

  國王夫婦發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層祝福,交換七次承諾,然後聖歌唱響,當無人上前質疑挑戰,換斗篷的時刻便到了。提利昂將重心自一隻短腿換到另一隻,試圖從父親和凱馮叔叔中間看出去。若諸神有眼,該讓小喬當眾出醜。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讓夫人發覺自己眼中的苦澀。你當時應該跪下來,真該死,彎下那對僵硬的史塔克膝蓋,媽的,為我保全一點起碼的自尊有這麼難?

  梅斯·提利爾溫柔地替女兒移去新娘斗篷,喬佛裡則從弟弟托曼手中接過新郎斗篷,並將其極盡誇張地抖開。國王雖只年方十三,卻已和十六歲的新娘一般高度,他無需站在弄臣背上為對方系斗篷。與之相對,小喬用紅金天鵝絨料包裹住瑪格麗,傾身向前,在她咽喉處系緊,表示從今往後,代替岳父永遠地守護瑪格麗。哼,誰來保護她不受他的傷害呢?提利昂瞥向站在禦林鐵衛隊伍中的百花騎士。你時時刻刻磨劍準備吧,洛拉斯爵士。

  「經由這一吻,獻出我的愛!」喬佛裡清脆地宣稱,瑪格麗應聲回復後,國王將她拉近,長久地深吻。冠冕再度發散出七彩虹光,總主教莊嚴地宣佈拜拉席恩和蘭尼斯特家族的喬佛裡與提利爾家族的瑪格麗將是一個軀體,一個心靈,一個魂魄。

  見鬼,總算結束了。我他媽終於可以回城堡上廁所去。

  身穿全身白鱗甲、披雪白披風的洛拉斯爵士和馬林爵士當先開道,帶領隊伍離開聖堂。國王夫婦緊跟在後,托曼王子提著籃子為他們散玫瑰花瓣。接下來是瑟曦太后和提利爾公爵;挽緊泰溫公爵的提利爾夫人;荊棘女王一手扶凱馮·蘭尼斯特爵士、一手抓拐杖,蹣跚著走在第五,兩名孿生護衛貼身保護;第六對是加蘭·提利爾爵士夫婦,然後輪到提利昂。

  「夫人。」他朝珊莎伸出胳膊。她盡責地挽住,但步上走道時,他能感覺到她的僵硬。此外,她連一眼也沒低頭看他。

  還沒到門口,提利昂便聽見外面如潮般的歡呼。群眾深深愛戴瑪格麗,以至於願意再給喬佛裡機會。畢竟,她曾屬￿藍禮,屬￿英俊的三王兄,屬￿那位甚至從墳墓中趕來拯救他們的英雄。況且她帶來了富庶的高庭,食物和補給近期川流不息地自玫瑰大道湧入都城。蠢貨們選擇性地遺忘當初正是梅斯·提利爾封鎖南境,引起了這場該死的饑荒。

  夫婦倆結伴步入清冷的秋日中。「還以為我們永遠逃不掉了呢。」提利昂一語雙關地表示。

  珊莎別無選擇,這才頭一次望向丈夫。「我……是,夫君大人,你說得對。」她神色落寞,「好一場壯觀儀式啊。」

  我們的確並非如此。「儀式冗長,僅此而已,我只想趕回城堡好好撒泡尿,」提利昂揉揉爛鼻子,「早知就尋個差事離開都城了,小指頭真聰明。」

  喬佛裡與瑪格麗站在面對寬廣大理石廣場的階梯上,周圍由白騎士們環繞,亞當爵士統領金袍軍隔開人潮,而貝勒王的雕像慈祥地照看著大家。提利昂別無選擇,只能帶領珊莎依次上前恭賀。他吻了瑪格麗的手指,祝願對方幸福久遠。謝天謝地,隊排得那麼長,留給每人的時間都十分短暫。

  坐轎擱在豔陽下,內裡已被烤得十分悶熱。入轎後,提利昂撐起手肘,而珊莎繼續瞪著交疊的雙手。她的美貌比之提利爾的明珠毫不遜色。頭髮是秋天的赤褐,眼睛為徒利的深藍,悲傷讓她憔悴寂寞,卻也使她更為楚楚可愛。此時此刻,他只想上前擁抱,解開那禮貌的盔甲。這就是他開口的原因?抑或不過是為了舒緩腫脹的膀胱?

  「等道路暢通安全了,我們去凱岩城旅遊吧。」遠離喬佛裡和我老姐。他越是思量喬佛裡今早對待《四王志》的手段,心裡就越是不安。噢,沒錯,這裡面蘊涵著明確無誤的信號。「我很榮幸帶你參觀黃金長廊和雄獅之口,參觀詹姆與我從小在其中遊戲的英雄之殿。當海潮到來,地底傳來雷霆……」

  珊莎緩緩抬頭,他看到她眼中的映象:鼓脹的額頭、傷殘的鼻子、怪異的粉紅傷疤和大小不一的眼睛。她的目光散亂、空洞而冰涼,「夫君大人想去哪裡,我就去哪裡。」

  「我想逗你開心呢,夫人。」

  「夫君大人開心,我就開心。」

  他嘴巴抿緊。你這可憐的小惡魔,競以為雄獅之口會給她歡笑?夠了!除了用錢,你不可能讓任何一個女人歡笑!「算了,這是蠢主意,蘭尼斯特才喜歡石頭。」

  「是的,大人,如您所願。」

  百姓們高呼著喬佛裡國王的名字。三年之後,這殘忍的孩子就將長大成人,臨朝聽政……屆時,任何有我一半洞察力的侏儒都會遠遠逃離君臨。我該上哪兒去?舊鎮?自由貿易城邦?他有些渴望去拜訪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也許巨人像能讓珊莎開心?於是他再度開口,溫柔地提起布拉佛斯,結果同樣撞上那堵由乾巴巴的禮貌築成的牆,冷酷而不動搖,猶如在北方踏上的絕境長城。他累了,倦了,再也不想說了。

  夫婦倆沉默地坐轎子,走完最後的旅程。提利昂滿心只想對方說點什麼,什麼都好,哪怕一個詞、一個字,但她到最後仍一言不發。在城堡庭院停轎後,他召來馬夫扶她下轎。「一小時後,就得前去參加婚宴,夫人,我馬上回來。」他邁著僵硬的步子離開,院子對面,喬佛裡將瑪格麗橫抱下鞍,女孩發出喘不過氣來的嬌笑。總有一天,這孩子將和詹姆一般高大強壯,他心想,而我永遠是他腳下的侏儒。或許他想讓我變得更矮……

  提利昂尋到廁所,將早晨的酒一古腦兒拉了出來,隨之發出欣慰的歎息。這種時候,撒尿比干女人還爽。要是自己的疑慮和內疚也能這麼輕易釋放就好了。

  波德瑞克·派恩等在臥室外。「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不是在這裡,在您床上,臥室的床上。」

  「沒錯,臥房,擱床的地方。」珊莎一定在裡面更換宴會服裝。還有雪伊。「去倒酒,波德。」

  他坐到窗邊座椅上喝酒,打量著下面廚房的混亂。陽光還未照到城牆頂端,但烤麵包和烤肉的香味業已四散飄逸。賓客們很快便會湧入王座廳,毫無疑問,這將是一個充滿歌聲與輝煌的夜晚,代表高庭與凱岩城的結合,展示出大聯盟的富裕和力量,威懾全國諸侯歸服喬佛裡的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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