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③ | 上頁 下頁 |
一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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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學士正坐在長木桌一方,面對著三個孩子,而桌上鋪滿書籍卷軸。希琳公主坐在兩個男孩中間,直到如今,戴佛斯看見自己的骨肉與公主和國王的私生子為伴,仍覺得很是驕傲。將來,戴馮將會成為一方諸侯,而不僅是騎士。叱吒風雲的雨林伯爵。戴佛斯對此抱持的歡欣遠甚於自己擁有這一頭銜。他識字,能讀會寫,天生就是當貴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揚他的勤奮,而教頭對戴馮在長劍和槍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讚頌,而且他還是個虔敬真主的好孩子。「別擔心,我的哥哥們已經升入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身旁。」當父親將四位兄長的死訊帶給他時,戴馮如是說,「我將在夜火邊為他們祈禱,也為您祈禱,父親,好讓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盡頭。」 「早上好,父親。」兒子向他問候。他看來跟戴爾在這個年紀時幾無二致,戴佛斯心想。固然,他的長子從沒穿過戴馮這身華美的侍從服飾,但他們有著同樣普通的方臉,同樣直率的褐色眼睛,同樣稀疏飄逸的棕發。戴馮的臉頰和下巴覆著一層金色毛茬,比桃子茸毛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子對自己的「鬍鬚」極為自豪,正像從前的戴爾。戴馮是桌邊三個孩子中最年長的。 然而艾德瑞克·風暴要高出三寸,胸膛和肩膀也更為寬厚,就這點而言,他的確是他父親的兒子;他也沒有一天早上會錯過劍盾練習。有些年紀較大,見過少年勞勃和少年藍禮的人說,這個私生子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們——漆黑的頭髮,深藍色眼睛,還有嘴、下巴和顴骨的形狀。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親是佛羅倫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艾德瑞克跟著說。這孩子的天性或許跟父親一樣暴躁而驕傲,但撫養他長大的學士、代理城主和教頭們將他調教得十分謙恭。「您是從我叔叔那兒來嗎?國王陛下都好嗎?」 「很好。」戴佛斯撒謊。說實話,國王看起來憔悴枯槁,但他沒必要讓孩子背上負擔,「希望我沒有打擾你們上課。」 「我們剛剛結束,大人。」派洛斯學士說。 「我們在讀戴倫一世國王的故事。」希琳公主是個惹人憐愛、溫柔而甜美的孩子,只可惜臉蛋並不漂亮。史坦尼斯給了她方下巴,賽麗絲給了她佛洛倫家的招風耳,而善於作弄世人的殘酷諸神則讓她在搖籃裡便感染了灰鱗病,帶給她最大的不幸。疾病雖未奪走生命和視力,卻讓她一側臉頰和半邊脖子的皮膚全部僵硬壞死,表面乾裂,夾雜著黑灰斑點。「他發動戰爭,征服了多恩領,被尊為『少龍主』。」 「他敬拜偽神,」戴馮說,「但除此之外,是個偉大的國王,在戰鬥中英勇無畏。」 「是的,」艾德瑞克贊同,「但我父親更勇敢,少龍主從未在一天裡贏得三場戰鬥的勝利。」 公主瞪大眼睛看著他,「勞勃伯伯在一天裡贏得三場戰鬥的勝利?」 私生子點點頭,「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時候。格蘭德森伯爵,卡伏倫伯爵和費爾伯爵計劃在盛夏廳會合,然後朝風息堡進發,但消息被一位線人通報給了父親,於是他立刻帶上所有騎土和侍從兼程出發,在敵軍來到盛夏廳之前,予以分別打擊,逐個擊破。他單打獨鬥殺死費爾伯爵,並俘虜其子『銀斧』。」 戴馮望向派洛斯,「是這樣嗎?」 「我正在說呢,不是嗎?」艾德瑞克搶在學土回答之前道,「他把三方敵人全部擊潰,並用戰鬥中的英勇表現,征服了格蘭德森伯爵、卡伏倫伯爵和『銀斧』。沒人打敗過我父親。」 「艾德瑞克,你不該過分誇耀,」派洛斯學士說,「勞勃國王跟其他人一樣吃過敗仗。提利爾公爵就在楊樹灘戰勝了他,而他也在長槍比武中輸過許多次。」 「然而他打勝仗的次數比失敗多得多,還在三叉戟河殺了雷加王子。」 「沒錯,是這樣,」學士贊同,「但我現在必須關照戴佛斯大人,您瞧,他一直耐心地等待著。明天我們繼續讀戴倫國王的多恩征服錄吧。」 希琳公主和兩個男孩禮貌地道別。當他們離開後,派洛斯走近戴佛斯身邊。「大人,您願不願讀讀侈恩征服錄呢?」他將那本薄薄的皮革書從桌面上推過來。「戴倫國王的文筆簡潔優雅,而他的歷史充滿流血、戰爭和勇氣,您兒子相當入迷。」 「我兒子才不滿十二歲,而我是國王之手。方便的話,還是給我看信吧。」 「遵命,大人。」派洛斯學士在桌上翻找,展開卷卷羊皮紙,接著又將它們扔開。 「沒有新的信件,也許有一封舊的……」 戴佛斯跟任何人一樣喜歡享受好故事,但他覺得史坦尼斯任命自己為首相不是為了享受。他的首要任務是協助國王統治,為此必須理解烏鴉帶來的文字。他發現,學習東西最好的方法就是實踐,不論航船或讀寫,道理都一樣。 「這個也許適合我們。」派洛斯遞給他一封信。 戴佛斯撫平皺巴巴的羊皮紙,眯眼查看細小潦草的字體。閱讀很費眼睛,這點他早有體會,有時不禁疑惑地猜測,學城對於能將字體寫小的學士,是否會給予相當於比武冠軍的賞金呢?派洛斯對此想法抱以大笑,可是…… 「給……五位國王,」戴佛斯念道,讀到『五位』時略微猶豫了一下,因為這個詞不是經常出現在紙上。「……正……之王,哦,前面是,賽……賽馬?」 「塞外。」學士糾正。 戴佛斯顯出痛苦的表情,「塞外之王……南……南下?率領——支……一支……區大……」 「巨大。」 「……一支巨大的……野……野人軍團。莫……莫而……莫爾蒙總司令送出一隻……烏鴉,從歸……貴……」 「鬼影。鬼影森林。」派洛斯用指尖在這個詞下面著重劃了一下。 「……鬼影森林。他……遭到……攻擊?」 「對。」 他很滿意,繼續費力地讀下去。「吼……後來其他信鴉紛紛回來,但沒有信。我們……擔心……莫爾蒙與所由……所有……地熊……不,不,弟兄全被殺死了。我們擔心莫爾蒙與所有弟兄全被殺死了……」戴佛斯突然意識到自己在讀什麼。他把信翻過來,看到黑色的封蠟。「這信來自於守夜人軍團,師傅,史坦尼斯國王有沒有看過?」 「最初收到信,我把它呈給了艾利斯特大人,當時他是御前首相。我相信他跟王后討論過,但當我詢問如何回復時,他告訴我別犯傻。『陛下打自己的仗尚且人手不夠,怎麼可能在野人身上浪費精力?』」 「那是事實。而且這五位國王的說法一定會激怒史坦尼斯。快餓死的人才會向乞丐討飯。」他喃喃道。 「抱歉,您說什麼,大人?」 「我妻子講過的一句俗話。」戴佛斯邊回答邊用短手指敲打桌面。第一次見到長城時,他比戴馮還小,在卵石貓號的羅洛·烏霍瑞斯手下幹活,這泰洛西人狹海內外呼為「瞎眼雜種」,但其實既非盲人也不是私生子。羅洛駛過斯卡格斯島,深入顫慄海,造訪上百個從未有商船到達的小海灣,帶去鐵器,包括劍、斧、頭盔和精良鎖甲等,用以交換毛皮、象牙、琥珀和黑曜石。卵石貓號返航時,貨倉塞得滿滿的,但在海豹灣內被三艘黑色戰艦追逐,勒令到東海望靠岸。結果船隻丟了貨物,而「瞎眼雜種」掉了腦袋,罪名是賣武器給野人。 後來戴佛斯自己幹起走私行當,期間也曾去東海望做買賣。黑衣弟兄是很難應付的對手,卻也可以做很好的顧客,只要船上貨物對路。但他收取錢財時,從沒忘記「瞎眼雜種」的頭顱在卵石貓號甲板上滾動的景象。「少年時代,我見過一些野人,」他告訴派洛斯學士,「他們對偷盜很在行,卻不會討價還價。其中一位帶著我們船艙裡一個女孩逃了。總而言之,他們看起來跟其他人種也差不多,有的漂亮,有的醜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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