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② | 上頁 下頁 |
一〇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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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手下有您這樣的人才,我決不浪費他去幹這些燒啊搶的小兒科的工作。這種事怎能讓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達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黃的牙齒。「也不該給他親兒子做?」他嘲罵道,「我太瞭解你了,席恩。我親眼看著你學會走路,親手教會你搭箭彎弓。的確是很浪費,我也為你惋惜啊。」 「按照權利,我姐姐的任務本該給我。」他承認,同時不安地意識到自己的聲音有幾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這一切只是因為你父親大人還不太瞭解你。自打你的哥哥們盡數逝去,而你被群狼虜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學著依靠她,而她也從未讓他失望。」 「我也沒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價值。我是黑魚布蘭登麾下的精銳斥候之一,在囈語森林我衝鋒在最前線,差這麼一點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劃出兩尺的距離。「然而戴林恩·霍伍德沖到我們之間,隨後成了刀下鬼。」 「你告訴我這些做什麼?」達格摩問,「正是我把你這輩子第一把劍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親也知道?」 頭髮灰白的老戰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麼難受的食物。「這只是……席恩,那個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視著他。「我是葛雷喬伊,我想成為父親的傳人。如果我不幹出幾番大事業,證明給別人看看,又怎麼做得到呢?」 「你還年輕,戰爭的機會多的是,滿可以立下很多功業。然而這次,我們的任務只是搶掠磐石海岸啊。」 「這任務讓伊倫叔叔負責就好。除了豪飲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條船都撥給他。他可以為著他那神靈的欲望隨意燒殺淹溺。」 「但任務是交給你的,不是給濕發伊倫。」 「達到搶掠騷擾的目的就行,誰執行有什麼區別?牧師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辦不了我想請您辦的事。我有一個任務,只有裂顎達格摩這樣的人方能完成。」 達格摩舉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訴我。」 他被打動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樣對這強盜的勾當沒興趣。「如果說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麼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們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們有四倍於她的機智,五倍於她的勇氣。」 「你父親——」 「——會感謝我,當我把一整個王國拱手獻上時。我所計劃的行動將讓歌手們傳唱千年。」 他料到這句話會讓達格摩躊躇。一個歌手曾寫過一首關於他粉碎的下巴和斧頭的歌,老人很愛聽。每當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著高唱古代掠奪者們的歌謠——那些喧吵激烈,歌頌逝去的英雄和蠻荒的勇武的曲謠。他的頭髮或許已白,牙齒或許鬆動,但對榮耀的欲念卻絲毫未減。 「我在你的計劃中將扮演什麼角色,小子?」在漫長的沉默之後,裂顎達格摩開口。席恩明白自己贏了。 「要讓敵人心中充滿恐懼,惟有你的名諱方能辦到。你將率領大部人馬攻向托倫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銳都帶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兒子也死在了這裡。城堡應由本福德的叔叔蘭巴德據守,但估計他身邊只剩一支小小的衛隊。」如果我能審問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隱藏行蹤。喜歡唱什麼戰歌就唱。我希望他們早早關門據守。」 「這托倫方城堅固麼?」 「非常堅固。城牆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還有一座方形碉堡。」 「石牆不能用火燒,我們怎麼打?哪怕是對付一座最簡陋的城堡,我們的人手也不夠。」 「你只管在城外紮營就好,並著手修建投石機和攻城器。」 「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鐵民用劍和斧去當面作戰,不靠丟石塊。而餓死敵人有何光榮可言?」 「不知道這個的是蘭巴德。這老不死看見你們修建攻城塔,便會渾身發涼,四處請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讓那些信鴉飛出去。臨冬城的守備是個勇敢的人,但他老了,歲月像遲緩他的軀體一樣磨鈍了他的智慧。當他聽說自己國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顎達格摩圍困,一定會召集兵力,前來援救。這是他的職責。羅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條便是忠於職守。」 「他召集的軍隊無論如何也大大超過我方。」達格摩說,「而打起仗來這些老騎士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們根本活不到長出灰發。你將把我們拖進一場無法取勝的戰鬥中,席恩。這個托倫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標不是托倫方城。」 第三十九章 艾莉亞 城堡裡鏗鏘作響,一片混亂。人們站在馬車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麵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鐵匠們則忙著將劍修平整,將鎧甲上的凹痕打掉,並給戰馬和載貨的騾子上蹄鐵。鎖甲扔進沙桶,沿著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滾動,好將它們摩擦乾淨。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縫補任務,還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內,不論貴族還是士兵,都一股腦兒擠進聖堂去祈禱;而在城牆之外,大小帳篷紛紛拆除,侍從們提起水桶,將營火澆滅,士兵們則取出磨石,在上陣之前最後一次仔細磨刀。馬匹嘶鳴喘息,領主發號施令,士兵互相咒駡,營妓爭吵鬥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漲,達到頂點。 泰溫·蘭尼斯特公爵終於要出發了。 亞當·馬爾布蘭爵士最先離城,比別人早一天動身。他生得英姿颯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擻的紅馬,紅銅色的鬃毛與亞當爵士披肩長髮的色調一致,馬飾也染成青銅色,紋飾著燃燒之樹的家徽,以配合騎手的披風。城裡好些女人目送他離開,泣不成聲。威斯說他精於騎術與劍術,是泰溫公爵麾下最厲害的軍官。 希望他一命嗚呼,艾莉亞一邊看他騎出城門,心裡一邊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後排成兩列,魚貫而出。希望他們統統死掉。他們是去跟羅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亞四處走動幹活時常聽人們談論,似乎羅柏在西境打了個大勝仗。有人說他燒了蘭尼斯港,有人說他只是打算要燒。有人說他奪下凱岩城,處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說他正在圍攻金牙城,眾說紛紜……但確實有事發生,這點毋庸置疑。 從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時甚至要她離開城堡,去那泥濘而狂亂的營區。我可以逃跑,看著載貨馬車隆隆駛過身邊,她心想,我可以跳上馬車躲起來,或者混進營妓裡,沒人會阻止我。假如沒有威斯,她大概就這麼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們,誰想從他這兒逃跑,就給誰好看,「我不會揍你,哦,不會,我一根指頭都不會碰你。我只把你關起來,然後交給科霍爾人,對,我要把你留給那個喜歡殘廢人的傢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來,便會剁掉你的腳。」或許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亞心想,但現在還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來你在想什麼,他總這麼說。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識字,因此從不費神封信。於是艾莉亞偷看了所有的內容,卻找不到有用的東西,全是諸如將這輛車送去穀倉,那輛車送去軍械庫之類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賭債,但收信的騎士不識字,她只好把信的內容說了出來,他一聽出手便打,卻被艾莉亞貓腰躲過,還順手從他馬鞍上抓了一隻鑲銀角杯,拔腿就跑。騎士咆哮著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從兩輛車之間溜過,接著鑽過一群弓箭手,躍過一個便池。而他穿著鎖甲,根本追不上。當她將角杯交給威斯,他誇獎她,說像她這麼聰明的小黃鼠狼值得獎勵,「我瞅准一隻肥嘟嘟的公雞,今晚就把它弄來當晚飯。我們分了它,我和你,你會喜歡的。」 不管走到哪裡,她都在尋找賈昆·赫加爾,只想趕在她憎恨的人全部遠離之前,低聲告訴他又一個名字。但在一片雜亂無序中,實在找不著這個羅拉斯傭兵。他還欠她兩條命,她擔心如果他跟別人一樣上了戰場,就再也沒機會兌現了。最後,她鼓起勇氣向一個城門守衛打聽。「他是洛奇的人,是嗎?」那人說,「那他不會走。公爵大人已任命亞摩利爵士為赫倫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幫人全得留在這兒守城。『血戲班』也奉命留下,負責徵收糧秣。嘿,瓦格·赫特那山羊又該氣得啐唾沫罵娘了,他跟洛奇從來不和。」 但魔山要跟隨泰溫公爵離開,他被任命指揮先鋒部隊,這意味著鄧森,波利佛和拉夫都將從她指間溜走。除非及時找到賈昆,讓他趕在他們離開前殺死其中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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