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新青年 > 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二號 | 上頁 下頁 |
述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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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白沙 周秦諸子之學。差可益於國人而無餘毒者。殆莫如子墨子矣。其學勇於救國。赴湯蹈火。死不旋踵。精於制器。善於治守。以寡少之眾。保弱小之邦。雖大國莫能破焉。今者四郊多壘。大夫不以為辱。士不以為憂。戰既不能。守複無備。土地人民。惟人之宰割是聽。非舉全國之人。盡讀墨經。家有禽子之巧。人習高何之力。不足以言救國。以備城門備梯備高諸篇之義。固吾土宇。此非攻之說不可緩也。百工廢其規矩。則器不足。商賈阻于道路。則貨不足。農怠其耕芸。山虞輟其林木。則材不足。國人日用飲食衣服之需。仰給鄰國。稱貸外債。以土地主權為質。富與貴更據私財。深緘滕扃𫔎之藏。一食萬錢。一裘千鎰。而人民啼饑號寒。遍於四竟之內矣。此節用之說不可緩也。人類之立。舍愛莫由也。今者父子夫婦兄弟。各不相愛。社會中皆不慈不友不孝不弟之人耳。父自愛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兄自愛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子之事父。弟之承兄。亦若是焉。夫婦之間。以利相求。卒之利無兩立之道。愛無獨生之情。是以盡社會之人。群起而攘奪劫掠。弊之所積。不愛社會。不愛國家。不愛祖宗。不愛子孫。不愛廉恥。不愛名譽。且不自愛其身。此兼愛之說不可緩也。見不可布於海內。聞不可明于百姓。則天神地只。人鬼物魅。為愚民心中不可離之物。是以淺化社會。人心之結。必以宗教。宗教之成。必由信仰。用以勸善禁惡。趨吉避禍。維繫社會道德於不墜者。鬼神之力也。中國今日宗教。世俗所論。大約為儒釋道三派。儒之蔽詭取利祿。無守死善道之風。道之蔽依傍他人。缺少獨立之性。釋之蔽義在出世。誦經坐食。遊惰害群。三者惟存儀式。求其利益人群。清寧世法。慨不可得。此天志明鬼之說不可緩也。是皆墨子之學。犖犖最著者。勤儉之說。古今中外所同尊。墨書持之特切。中國今日之惡俗頹風。不益需於此乎。莊子道其學曰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又曰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恐其不可以為聖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雖獨能任。奈天下何。離於天下。其去王也遠矣。墨子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使後世之墨者。多以裘褐為衣。以跂𫏋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讀莊生之言。可以窺墨學精神矣。茲篇稽其本末。拾其精英。綴為篇章。揚此絕學。志士仁人。起而行之。斯國家無疆之休也。 第一章 墨學之起源 墨子以前。即有墨學。惟創於何時。不可考見。讀墨子之書。溯源祖禰。實宗夏禹。然諸家追論學派。每多異詞。今並舉之。益見其學之廣大無涯。取精用宏。非一朝一夕。突然創立者也。 有謂其學出古于古人。墨子變本加厲者。 莊子天下篇。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備世之急。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墨翟禽滑厘聞其風而說之。為之大過。已之大順。『按說文巳、用也。順一本作循。循與過義近。用之大循。亦猶為之大過也。』 有謂其學出於官守者。 漢書藝文志、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以是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 有謂其學出於史者。 呂氏春秋當染篇。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按高注其後。史角之後也。』 汪中述學。墨子序。周太史尹佚。實為文王所訪。[晉語]克商營洛。祝策遷鼎。有勞於王室。[周書克殷解書洛浩]成王聽朝。與周公召公同為四輔。[ 賈誼新書保傅篇]數有論諫。[淮南子主術訓史記晉世家]身沒而言立。東遷以後。 魯季文子[春秋傅成四年]惠伯[文十五年]晉荀偃[襄十四年]叔向[周語]秦子桑[ 僖十五年]後子[昭元年]及左邱明。[宣十二年]並見引重。遺書二篇。劉向校書。 列諸墨六家之首。 有謂由儒家而為墨家者。 淮南要略訓、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訓。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學生焉。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體煩擾而不說。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史記儒林列傳、田子方、假幹木、吳起、禽滑厘之屬。皆受業于子夏之倫。為王者師。是時獨魏文侯好學。淩遲以至於始皇。天下並爭于戰國。儒術既絀焉。然齊魯之門。學者獨不廢也。是禽子亦學於儒。孟子告子章句上、趙岐注。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稱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於孟子。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是告子亦學於儒。 有謂出於道家者。 葛洪神仙傳、墨子臥後。有人來以衣覆足。墨子乃伺之。忽見一人。乃起問之曰。君豈非山嶽之靈氣乎。將度世之神仙乎。願且少留。誨以要道。神人曰知子有志好道。故來相候。子欲何求。墨子曰願得長生。與天地相畢耳。於是神人授以素書朱英丸方道靈教戒、五行變化。凡二十五篇。告墨子曰。子有仙骨。又聰明。得此便成。不復須師。墨子拜受合作。遂得其驗。乃撰集其要。以為五行記。 按此雜以神仙丹術之說。似為不經。然墨子固言五行也。抱樸子內篇遐覽卷第十九。曰道家有墨子枕中五行記。又曰其變化之術大者。惟有墨子五行記。本有五卷。昔劉君安未仙去時。鈔取其要。以為一卷。其法用藥用符。乃能令人飛行上下。隱淪無方。含笑即為婦人。蹙面即為老翁。踞地即為小兒。執杖即成林木。種物即生瓜果可食。畫地為河。撮壤成山。坐致行廚。興雲起火。無所不作也。此列墨子於道家。其說雖誕。治墨學所未曾有。故附於此。以廣異聞。 而墨家自道。則謂出於夏禹。 莊子天下篇、其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如此。故使學者以裘褐為衣。以跂𪨗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 本書公孟篇、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子墨子曰商王紂卿士費仲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為天下之聖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關叔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 列子楊朱篇、禽子曰以吾言問大禹墨翟。則吾言當矣。張湛注雲禹翟之教。忘己而濟物也。 綜以上諸說。塗轍雖異。歸宿則同。曰古之道術。曰清廟之守。曰史官。曰儒家。曰道家。與法禹之說。尤不相悖。墨子受業儒術。旋背其道。自不能誣以出自孔門。道家者流。出於史官。墨子親士修身。淡泊沖遠。實近道宗。老聃為征藏史。史佚複為墨家。導源既同。謂其學必無相通之處。無是理也。史角掌郊廟之禮。即清廟之守耳。呂氏春秋。尤可與班志相印證。故莊子不加辨析。但曰古之道術而已。伊古元首。既施治政之方。複操教化之柄。文明學術。多肇自帝王。其跡掌諸史官。則史佚史角。斷難決其不識夏制。史佚墨者。文王所訪。周公制禮。尚未發端。此時自無周禮之可用。是史佚所法。必夏制無疑也。近儒汪容甫。必將史佚與禹。列為二事。謂墨學出於史佚。而不法禹。殆未觀其會通耳。 淮南子曰、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托于神農黃帝而後能入說。莊子亦曰、重言十七。所以巳言也。是為耆艾。年先矣。而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之謂陳人。故為道者必托古。知此二說者。乃可語於墨子法夏之故。蓋周秦諸子。其學術精審。實遠出神農黃帝堯舜禹湯之上。許行為農神。彼均貧富。齊社會。非神農所能夢見矣。道家祖述黃帝。彼老莊楊朱之博大。非軒轅所可企及矣。儒家言稱堯舜。而孔子巳賢於堯舜遠矣。墨之法禹。又豈禹所逮哉。 墨子法禹之跡。可以得言者。論語孔子稱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黼黻。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辭過篇所論。即不外此旨。菲飲食。惡衣服。卑宮室。所以節用。致孝鬼神。所以明鬼。盡力溝洫。所以兼愛。惟美黼黻之事。與墨子所言不同。說苑反質篇。禽滑厘問於墨子曰。錦繡𫄨紵。將安用之。墨子曰惡。是非吾所用務也。古有無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宮室。損薄飲食。土階三等。衣裳細布。當此之時。黼黻無所用。而務在於完堅。孔子言禹美黼黻。而墨子乃謂不用黼黻矣。孟子稱禹治水。三過其門而不入。思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此兼愛之說所出也。淮南子要略訓。禹之時天下大水。死陵者葬陵。死澤者葬澤。故薄財節葬。閑服生焉。齊俗訓、高誘注。三月之服。是夏後氏之禮。後漢書注引屍子禹之喪法。死于陵者葬於陵。死于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月。此節葬之說所出也。此皆墨學之宗夏制者。墨子更有宗教之儀式。淵源于禹者。則傳鉅子是也。史記言禹之治水。左準繩。右規矩。王肅曰左右言常用也。洪水初平。未分道裡。大禹析土斫木。為標識以表道路。車船橇檋之用。導水披山之工。非規矩準繩。不能利其器。故大禹常用規矩。墨子法禹。制器亦工。觀其車轄之引重。木鳶之飛。守圉之器。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故墨子亦時執規矩。[列子湯問篇]而門人之賢者。傳鉅子授之。呂氏春秋上德篇。孟勝為墨者鉅子。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于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諫孟勝曰。死而有益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可。孟勝曰不然。吾于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鉅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還沒頭前于孟勝。因使二人傳鉅子于田襄子。孟勝死。其弟子死之者八十三人。二人以致令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勝巳傳鉅子于我矣。不聽。遂反死之。此可以考見墨家傳鉅子者數事。 (一)鉅子必傳于賢者。 (二)鉅子得傳。則其學不絕於世。 (三)鉅子死。弟子必皆殉之而死。 (四)鉅子死。必傳鉅子于可以不死之賢者。 (五)賢者受鉅子。同門弟子皆聽其令。 鉅子之傳。即傳其制器之規矩。猶佛家傳衣缽也。[鉅子規矩皆當作巨說文規巨也]莊子言其以鉅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屍。冀得為其後世。至今不決。 墨家之尊重鉅子。從可知矣。緬法夏後之準繩。近創宗教之儀式。誠中國空前絕後之學也。 按禹宗五行之教。墨子亦言五行。故道家遂謂有五行之記。亦墨家法禹之一證也。其詳見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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