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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至於股標上,吃虧雖大,但事急燃眉,卻也無可奈何。眼前買出去了,待日後銀子趁手之時,仍舊可以買回來的。做生意全仗調頭快,怎能刻板行事。如海一想,這句話倒也不差,倘我捺著股票不肯放手,不但越到後來吃虧越大,而且押款到期,無銀可歸,只有束手待斃。欲救燃眉,舍此實無他法。只得依了鳴乾的說話,將自己三十萬資本買來的橡皮股票,賣了七萬五千銀子,先把到期的四萬押款發付過了。又和鳴乾商議說:「這一重關頭雖然逃過,後來的難關正多。我們吃了這一趟苦,也算長了一層見識。日後必須未雨綢繆,決不能臨時再抱佛腳了。那天你說從容佈置,不知究竟作何辦法,可辦的此時就該上手咧。」

  鳴乾當時雖然說了這句話,其實胸中還未有主見,被如海一逼,只得閉門劃策。因他所劃的策,半為如海,一半還想自己從中取利,所以格外煩難。想了幾天,竟被他想出一個名利雙全的法子來,歡歡喜喜對如海道:

  「東翁,請你恕我直言。我說你現在債務太重,猶之一個人病重了,不是湯頭藥味所能治得好的,必須用猛烈之劑方能奏效。現在我們這藥房,講到利息,固然很好,所惜局面太小,算不得偉大營業,數千銀子進出,措置還易,一上萬數,就似乎十分煩難,這都因局面太小之故。局面大了,和莊家常有數十萬出入,遇著一二萬銀子不敷調頭時,片言不難立致。不過開藥房決不能做成這般局面,我以為東翁正可趁此時,創另一種新事業,做成一個大大的局面,極少往來二三十家錢莊,那時你十余萬虧空,每處只消挪用數千,已可彌縫過去,這並非一廂情願的話,若教我姓杜的出面,就萬做不到,必須你東翁的資格,上夠得上。因你外間交遊廣闊,官場中人,認識極多,有此一層資格,方能作此事業。我看上海各種營業,都沒開保險公司的好。

  雖然外國人創設已多,不過中國人仿辦的還少,而且資本也不十分充足,我想東翁既有這許多官場朋友,官場中人大都宦囊充足,你便可借他們之有餘,補自己之不足,何不約他們敘一敘,當場發表創辦一家水火人壽保險公司,資本額一百萬元,你自己先認十萬元,再糾他們認股,我料官場中人,都愛裝闊場面,見你認了十萬,極少也得認四五萬元。若請二三十個客,何難當場足額。如不足額,也一定在半數之外。認定之後,你再設立事務所,添招餘額,或者籌備進行,一面催認股之人繳款。你自己雖然認十萬,只須繳三四萬兩,已可塞責。這筆錢不妨由你賣股票餘存的三萬五千兩銀子中挪用,但你若做了這件事,必須將藥房丟開,由我代理,最好你自己登報聲明,錢某專心從事保險公司,藥房讓歸杜某接手。明中如此,暗裡頭我還是的你夥計,這一來也很重要,因將來保險公司開股東會,推舉總董時,一因你首先發起,二因你獨佔大股,三因你為公司甘將藥房推讓別人,總理一席,除了你便沒第二人可以搶奪。你若做了公司總理,這百萬元的股本,就可由你調度了。」

  如海笑道:「你雖說得好聽,不過我於保險一業,本屬門外,而且公司成立之後,究竟有甚利益,若無利益,我挪用了股款,到結帳時,豈非仍舊是一場糊塗嗎!」

  鳴乾道:「那有何難。東翁如因不諳保險交易,我有一個族弟,名喚默士,他已做了十餘年保險生意,於此道很為精明。東翁若有意於此,就不妨教他襄助,至於利益一層,外行人看看,似乎開保險行只賺人家數十兩銀子,卻要擔數千金的風火,很為危險。其實卻是樁暗行生意,利息極厚,不過卻要看經手人的手面,生意越多越好。因生意多了,收的保費亦多,講到真正失事的,一千戶中難得一二,這還是水火保險。人壽保險,性質又是不同,開保險行的,譬如開一家銀行,因人壽險的報費章程,都帶著儲蓄性質,每月納費極重,到期不死,仍可歸還本錢。在保險的人,仿佛合會。在公司中卻可拿他們的保費銀子做押款或做別種交易。然而第一也要經理人交遊廣闊,熟悉官場,得有這班人投保,更為可靠。因官場中人都很怕死,他們的性命,似乎比平常人值錢得多,不保則已,保時極少數萬,每月納費,也須數百兩銀子。公司中若有數百官場保戶,再加數百尋常保戶,一月之閑,已可坐收數萬保費。有了這筆鉅款,豈不可以大大做些買賣,本錢由別人出,賺頭卻是自己得。偶有一二戶身死,將賺錢作賠款外,還可餘下許多。而且此項保費,繳款都有一定期限,過期不交,非但不得賠款,還須將已交之費,折扣發還。所以保戶一經投保,都不肯半途而廢,必須如期繳足,方不吃虧。然而公司中卻可坐收數年保費,所以這項生意,有盈無虧,你看某某保險公司,每年盈餘數十萬,還是公司中報告之數,經手人從中賺的錢,更不知有多少呢。」

  如海聽得十分心熱,忙道:「如此你這位堂弟現在何處?可以請他到此談談嗎??鳴乾道:「他從前曾做某公司協理,後來因換大班,與外國人意見不合,才自己辭出來,現今賦閑在家。東翁如欲見他,我明兒教他到此會會便了。」

  如海大喜。次見,鳴乾果引著他堂弟杜默士到藥房與如海相見,如海見默士人材軒昂,議論風生,真像是個老於保險人物,心中大為歡喜,決意請他襄助,創辦一家保險公司。教他先擬一張招股章程出來,以便請有名人物署名發起。默士從前固然做過多年保險事業,不過沒鳴乾說得那般冠冕,做的也是跑街之職。因有一個尋常壽險保戶身亡,默士欺他家只有寡婦孤兒,硬說此人身死不明,賠款只給一半,其餘一半,自己吞沒,又擅自做了張如數收到的告白,登報鳴謝,連告白費都向死者賠款上扣除,自己還要向他家拿一個加二回傭。這家因吃虧太大,挽人向公司中一打聽,始把他這紙老虎搠穿,被外國人辭歇出來,至今沒人請教。這回鳴乾薦引他與如海接洽之下,知道機會來了,怎敢怠慢,急急起了張招股草章,又擬了個公司名字,乃是富國二字,呈與如海過目。上寫著:

  (一)命名:富國水火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二)資本:基本金一百萬元。
  (三)股額:額設一千股,每股一千元。
  (四)營業:水火、人壽保險、儲蓄,及地產押款。
  (五)組織:總理一人,協理一人,董事八人,查帳二人,均由股東中占股最多數者推舉。
  (六)招股:由發起人自認半數,餘股另招。
  (七)繳款:認股後一月內交足。
  (八)官利:自交款日起,常年八厘。
  (九)紅利:年終結帳,盈餘提二成公積,二成為辦事人酬勞,六成分派各股東,作為紅利。
  (十)開辦:即日籌備,俟款達十成之八,再行正式開辦。

  如海看完,點頭道:「別處均好,不過第六條發起人自認半數,難道要我一個人擔承五十萬麼?」

  默士笑道:「並非如此解說,因這公司雖由你一人發起,不過章程上決不能用個人出面,署名發起,極少十餘人,而且招股的事,不比別樣,發起人一定要有實力才行,不然空掛一個發起名兒,要招百萬鉅款,誰能相信。适才你說自己可認十萬,所缺只四十萬,另糾幾個富商巨賈,官場朋友,好在營業不比募捐,他們若知有利可圖,定肯擔承大股,只消拉到一半數目,然後再印出章程發表招股,人家就知道你們根基穩固,樂於投資。那一半股款,便容易足額了。」

  如海聽說,連稱有理。當時他便帶著這張章程,先去會倪俊人,告訴他自己要創辦保險公司,請他幫忙,並將鳴乾講的許多利益,照樣說了一遍。俊人亦頗聽得入耳,允認五十股。如海又往趙伯宣、魏文錦、施勵仁、詹樞世等一班朋友處遊說,這班人聽有厚利可圖,都很踴躍擔承。奔走數日,算算認定之數,已達六十余萬。如海知道事在必成,即在藥房中附設了個富國保險公司籌備處,教默士專理其事。一面印刷章程,擇日請了許多富商大賈,席上又招得二十余萬,已達十分之九。眾股東公推如海為總理,文錦為協理,俊人等為董事。勵仁、樞世二人查帳。職員興定,便預備開辦。如海的目的,居然達到,心中好不暢快。因自己做了公司總理,沒工夫兼營藥房,便把全權託付了鳴乾,以報他劃策之勞。鳴乾於是大獲其利。正是:機謀雖為他人設,利益原來自己收。欲知後事,請閱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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