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現代文學 > 塔里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
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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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六七年來,我唯一的一點痛苦,便是對黎薇的歉疚。我覺得我曾經做了一件最對不住她的事。我相信她現在正一直被痛苦所摧殘,所折磨,這是我所加給她的懲罰,但我並沒有權力加慮給她這種懲罰。我懲罰她,實在是我的最大罪過。 事隔多年,回想起從前的事,我這才明白當時的錯誤。無論從哪一方面說,她當時都算愛我到極點。我和她的結合,實在是千該萬該。我當時的許多顧慮,以及我所認為的困難,其實並不如我所想的那樣嚴重。 第一,黎薇父母如果知道我家裡已有妻室,自然會反對我和黎薇結合,但如果知道黎薇有非我不嫁的堅決意志,他們最後必會成全我的,假如他們真愛自己女兒的話。否則,我們也不妨先行隱瞞他們一時,等到木已成舟,形成既成事實,再向他們宣佈真相。再不然,我和薇遠走高飛,逃到一個極遠的地方,為了真正的幸福,我們什麼事情不能做呢? 第二,說到社會的觀感,那是有彈性的。當我愈退讓時,社會勢力越顯得壯大,但當我進攻時,它就縮小了。社會和輿論為量是一種迷茫的存在。為它的茫然簾幕所恫嚇,人們常常因此放棄了許多東西,甚至許多寶貴的東西,其實它的內容很空虛,像一隻氣球,你只要勇敢的戳幾個洞,它就泄了氣。特別像我和薇的事情。雖然多少有悖傳統常規,但並不算大逆不道,即使社會與朋友起初不諒,終於也會輕輕把我們放過去。 第四,說到自我犧牲,現在想來,這更是可笑了。犧牲自己的結果,別人所得到的應該是幸福,假如所得到的是痛苦,就證明我的犧牲是一種錯誤。薇現在既然一直在痛苦中打滾,就證明我的英雄式的犧牲是最大的錯誤。 總乏,這一悲劇的產生,全然由於我的懦怯。假如我當時勇敢點,少理智點,結局絕不會像今日這樣慘。溯本窮源,一切一切,都得由我負責。大錯鑄成全然是我一個人的罪惡。 每一想到這裡,我就不禁感到痛苦。 我想:「我必須擺脫痛苦!我必須有機會能償還對薇的感情債。」。 我又想:「現在我終算明白過來了。我現在瞭然什麼是幸福了。時間並不算太遲,我和薇並不算太老,我們還可以重新取回幸福,恢復青春!我們還可以燃燒起感情,創造新的樂園!」 以上的思想,不斷盤旋在我的腦際,像一隻只兀鷹。 一個秋天下午,我站在黃河岸上看水,落日以血紅的光描畫在水上,河水在紅豔豔的閃耀,波浪滾滾而下,好像是一條條金色巨蟒。我看著看著,一個決心突然產生了:「我必須去找薇!」 這一決定一產生。我的思想裡便閃射出一片光明,我想: 任何時候,只要我去找薇,薇一定是屬於我的。她永遠只能愛我,也永遠必須愛我,我是她生活裡唯一光亮,唯一陽光。沒有了我,這許多年來她才沉淪在痛苦裡,只要我一出現,她的生活會立刻改觀…… 我並且決定:這一次我不但勇敢,並且勇敢得極可怕。為了我們的幸福,我會犧牲一切:我的名譽,地位,人格,以及一切的一切。我只要一個東西——幸福!這種幸福,年輕時我絲毫不加珍惜,隨著年齡增大,現在卻一天天珍惜了。 我於是想到我和薇的出走。我們會逃,逃,逃,逃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我們將隱居在那裡,消磨我們今後的幾十年。 這一天離開黃河岸時,我奏了一夜的琴,特別是孟特爾遜的音樂會曲,我重複奏了好幾遍。 離開薇十年以來,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歡樂。 因為我有了真正的希望。 …… 這樣,在我與薇相別的第十年,我開始去找她,渴望和她會面。 …… 三天后,我離開洛陽,搭隴海車到西安,又轉乘公路車到重慶。從朋友的信上,我知道方在重慶。 到了重慶,好容易找到方,出乎意料的,薇竟不在了。三年前,他們就離婚了。方現在已和另外一個女子結婚,這個女子我看見了,長得極妖豔,年紀也很輕。 方留我吃飯,我謝絕了,我自己也說不出什麼理由,我只覺得厭惡,厭惡與他們在一起。 薇的離婚,使我感到說不出的興奮,一種強烈的希望的火燃遍我全身,我差一點沒喊出來:「啊,現在我終於得到你了!」 我打聽薇的住址,方說不清楚,他只告訴我:薇的父母住在成都某處,如向成都打聽,一定可以得到薇的消息。 告辭了方,我在別的友人處探聽薇的離婚情形。他們告訴我,這次離婚,主動者是方。方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當年他追求薇,全然是一種虛榮,因為她是當時南京的著名美人,及至她年紀稍大,加之又有點神經失常,他便厭倦於她,終於拋棄於她,與一個比她年輕十幾歲的女子結婚了。薇所生的兩個孩子,早已死了,他們之間再沒有任何聯繫。 聽了朋友的話,我又高興,又悲哀。高興的是:薇終於和她離開了,這樣,我和她之間再沒有障礙,悲哀的是:薇和方的結局是這樣的慘,這對薇未免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在這打擊下,薇會怎樣痛苦呢?她的兩個孩子都死了,這又叫她怎樣淒傷?這樣想著,我想見薇的欲望,更加強烈了。我恨不得馬上變成一隻鳥,飛到她的面前。 不久,我離開重慶,到了成都,很容易的,我找到薇的父母,大出於我的意料:薇並不在。她不僅不在家,也不在成都。他們會見我,驚喜之餘,又說不出的難過。我們談到薇的種種。這兩個老人都唏噓流淚,我安慰了他們一陣,終於問起薇的住址。他們起先不肯告訴我,說薇吩咐過他們,不許告訴任何人,經不住我苦苦請求。他們被我的真誠所感動。終於告訴我:薇在西康一個小縣裡教小學。她擇定那裡為永遠故鄉,隱姓埋名,不打算再出來了,所以才與一切人斷絕通訊。 聽了他們的話,我說不出的感到淒然。但是,也增加了我無窮勇氣與信心。我想:「只有我能給她幸福,只有我能拯救她出來。只有我能叫她再生。」 兩個星期後,我終於搭車到了西康,公路車只通康定,到了康定,我必須徒步走一星期,才能到達薇的那個小縣份。那是一個極偏僻的地方,一切交通工具都沒有,天氣好的時候,還有一種架子車,這時正是嚴冬,大雪鋪滿了道路,連架子車也沒有了。但我並不管這些,我仍然徒步前進,足足走了八天,才到達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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