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現代文學 > 塔里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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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黎薇之間的現實,就是我們的環境,以及我們友誼的可能結果。這環境與結果,我過去也偶然模糊想過,但並不認為很重要,並且也認為時期還早,所以常常偷懶,故意對自己裝聾作啞,不去理它。可是,這「不去理」的同義字只是「暫時」,不是「永久」。這「暫時」的同義字只是「一年半載」,而不是「三年五載」。這現實的分量,一天天沉重起來,終於逼得我不能不理了。 那是一個禮拜日上午,例外地,我們沒有去划船,卻留在家裡。薇說,她要親手下廚房做幾樣菜請我吃,叫我品嘗她的手藝。我於是吩咐廚子,叫他在薇一邊幫薇洗菜洗碗碟,不必炒菜。薇當真披上我的白色大夫外套代替圍裙,在廚房裡跑這跑那。我在一旁「隨侍」,不斷聽她的「將令」,搬這搬那,忙得團團轉。 我笑著對她說道:「你這不是做廚子,倒像帶領千萬大軍打仗,我有六雙手,也要給你累折了。」她笑著道:「一個好廚子正像好醫生,必須有好助手才行。你給全南京城最著名的美人做助手,該引為終生榮幸哪!」我笑道:「得,得,我不希罕這榮幸,比這更強一百倍的榮幸你早給我了!」她輕輕笑駡道:「鬼!別混說。小心炒壞了菜,我不負責任。」 我笑著道:「好,菜還沒做,就推卸失敗責任,今天菜非糟不可!」我們一面笑,一面談,菜終於做好了。一共四樣菜:一個鮮筍黃燜雞,一個火腿冬瓜湯,一個番茄炒雞蛋,(她知道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樣菜。)一個開陽燒白菜。 她每樣夾一筷,放在我嘴裡,先叫我嘗嘗:「夠不夠資格做主婦?」她笑著問 我嘗完了,笑著道:「啊,太好了太好了。」我又模仿牧師傳教的口吻說:「將來消受你的那位先生有福了。」 「你說哪一位?」 「誰知道是哪一位?反正不是我!」 「你再說一遍?」「再說一遍:反正不是我!」 她突然賭氣放下筷子,跑上樓。 我連忙追上去,抓住她。 「薇、薇,你為什麼生我的氣?」 「是的,我生你的氣——生你很大的氣,你太可恨了!」我笑著連忙賠罪道:「啊,算我錯了,算我錯了,我剛才那句話說錯了。我應該說:『反正是我!』對不對?是的,反正是我,反正是我,……」 我一口氣說了二十幾個「反正是我」,笑著問:「你滿意了嗎?」 她撲嗤笑了,右手勾住我脖領子,給了一個又甜又香的吻。 吻完了,她笑著道:「飯後我有話和你說。」 飯後,她用很莊重的神色告訴我一件事:在最近一個月裡,向她正式求婚的有三個。她的父親徵求她的意見,她都拒絕了。(她又補充說:過去兩年,向她求婚的至少有兩打人,她都拒絕了。)他們問她,既然嫌這不好,嫌那不好,她理想中的人,究竟是誰?她說:讓她考慮一下,再答覆。 說完了這番話,她用最莊重的態度道:「羅,我們認識時間也不算短了,長這樣下去,總不是事,你得告訴我,我們究竟該怎麼辦?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事?」 我沉思了許久,搖搖頭。 「那麼你得趕快想想!我接受你的一切意見。」 「真要考慮這樣的事麼?為什麼這樣急促呢?我們永遠像現在這樣下去,不也很快活麼?」 她搖搖頭:「你也該為我的前途想想。」 我楞了好一會,沉重的道:「是的,我也該為你的前途想想。」 接著,我告訴她,讓我好好考慮一天,第二天晚上給她答覆,我必須把許多事情想想,才能決定一切。 夜,我熄了所有的燈,屋子裡漆黑一片,黑得像死的化身。我愛這一片黑。這黑給我以無限沉醉。我深深把自己埋在一隻沙發裡,好像是埋在一大片流沙裡。我讓自己的情緒下沉,沉,沉,沉入一座無底深谷,墮入萬劫不復的死亡,生命對我已是一個空白,只有死才能在我眼裡閃出光輝。我愛黑暗,因為它是死的一種形體,這種形體對我有無限誘惑,無限挑逗,無限刺激。我真想站起來,沖出去,沖到黑夜裡,沖到死亡裡。我願找尋任何一個給我毀滅的機會。 「一個生命有什麼意義呢?生命有什麼意義呢?生命有什麼意義呢?……」 黎薇所加給的問題,己給生命塗上一層暗淡色彩。她要我考慮她的話,我考慮了,結果我卻毀滅了,毀滅了所有我原先的幻夢。我感到生命的殘酷。多少年來,這殘酷一直追隨我,壓迫我,折磨我,但我卻充耳不聞,視若無睹,盡可能用「麻痹」捆紮起來,緊緊捆紮著,藏在最深最暗的角落裡,這角落就是我的心,現在,黎薇所加給我的問題,卻把這捆紮得緊緊地東西拆開了。 多少年來,我盡可能尊敬女人,愛護女人,用美學而不用生物學來看女人,用母親的情緒而不用父親的情緒來看女人,這一切又一切,都因為有一種內在的殘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多少年來,我提出「三分女人,七分事業」的口號,把自己大部份生命都消磨在音樂與醫學上,也正因為有一種內在的殘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兩年以來,儘管我和黎薇友誼突飛猛進,越來越強,越來越深,儘管我們早該有一個具體結果,早該有一個決定性的形式,但我卻故意裝聾作啞,不去理它,這也正因為有一種內在的殘酷在逼迫我,逼迫我非如此做不可。 我希望這內在的殘酷盡可能被捆綁得緊緊的,盡可能埋在我的深心裡,盡可能不揭露出來,可是,黎薇現在的問題卻打碎了一切的「可能」,終於叫這「殘酷」露面了。 這「殘酷」是:我早已有了一個妻子。 當我還在二十二歲時,父母即按照舊式傳統,逼我和一個半舊半新(她在初中畢業)的女子結婚,當時我不忍心拂老年人的意思,在一種憐憫的情緒下,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給這陌生的女孩子。當時我還有一個癡想:根據我的幻想,加上我的感情,總可以把這女孩改造成一個理想的人。我試驗了,結果卻失敗了。我發覺她對我毫無瞭解。她愛我:按照舊式傳統觀點來愛我,但絲毫不瞭解我。她是一個好人,然而她的善良對我毫無用處。我所有花在她身上的精力只證明我是在做一件傻事。我和她生了兩個男孩子,這以後我不再和她在一起了。我向父親說明:我只能讓她住在北平鄉間,這樣,我們或許還會勉強維持夫婦形式,否則,我連這種形式也要撕碎。父親接受了我的請求,只要求我每年春秋兩季回去看她二次,這一要求,不用說,我答應了。 真像如此,我和薇的愛情有什麼前途呢?唯一的辦法,是和家裡的妻子離婚。可是,在當時情形下,這一辦法是不易實行的。第一,女孩子家長不答應:她並沒有做一件錯事。當時在北平鄉 間還存在一種很舊的思想:認為自己女兒和丈夫離婚是一件名譽掃地的事。第二,女孩本人不答應,勉強逼她這樣做,她只有自殺。第三,我的父母也不答應這樣做,他們始終認為她是一個極賢慧的媳婦,並且已有了兩個男孩子,可以傳宗接代。第四,我自己也有點不忍這樣做:因為這樣做就是殺死她。對於一個無辜的女孩子,我怎忍心殺死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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