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現代文學 > 桑青與桃紅 | 上頁 下頁
五七


  一個人掀開簾子。問屍體什麼時候拾出去。有個孩子死了。殃儀館沒有空床。孩子等著抬進來。

  化裝師望著蔡叔權。他打了個手勢叫他繼續下去。珍珠也不要了。

  化裝師在屍體臉上有一搭沒一搭的擦著面油。然後撲上脂粉。然後描上兩道細細的眉毛。然後戴上沒有珍珠的帽子。

  「好。完了。那一堆衣服要不要。」他指著牆角鑲黒花邊的檸檬黃睡衣。

  「不要了。」蔡叔叔告訴他。

  化裝師捧著睡衣走出停屍間。

  我們從殯儀館走出來,一路沒有說話。

  我告訴蔡叔權我要過正常的生活。白天出去。晚上回家。當然還是回到閣樓。

  他認為那樣不要。我在白天露面對人就是個威脅。因為我是逃犯的妻子。

  「那才公平。」我告訴他。「我一直在威脅中過日子。他們也該受點威脅。」

  他問我到底是什麼人。清白人?還是犯人?

  我說全是。也全不是。我也許可叫做清白的犯人。

  他說那就難辦了。清白人就應該完完全全在閣樓外面生活。犯人就只好晝伏夜出。他還講了一個犯人的故事。

  殺人犯朱某從龜山監獄逃出。他白天躲在公墓裡。晚上出去討乞。沒有人注意他,他在公墓躲了二十天。實在躲不下去了。他晚上去賭場。手到錢來。贏了一筆錢。他就在臺北租了一間屋子住下。

  他化裝各種各色的人。員警。學者。經理。記者。飛將軍。大學教援。留美博士。大搖大擺出入舞廳酒家。最後以作家身分和一個酒女同居。他禁止她去酒家。她要和他結婚。他不肯。她懷了孕。他要打胎。她不肯。他們爭吵。他要和她上床。她又不肯。他揍了她一頓去賭場。她吞安眠藥自殺。員警在她房裡找到一張戴博士帽的男人照片。正是通緝犯朱某。

  朱某在賭場又贏了一筆錢。他認為別人騙賭。掏出手槍。沒人害伯。他非常憤怒。向天開槍。仍然沒人害怕。他又向窗口開槍。一個賭客從窗外走過。槍彈打在他胸口。員警趕到。朱某已經逃走。

  兩案併發。又加前案。刑警大批出動偵察。

  朱某逃到太平山。在山裡躲了兩星期。他看見直上雲霄的沖天炮。他也要過年。他也要玩幾把牌。他又回到臺北。春節時候家家戶戶都有一兩場牌局。他假裝走錯人家拜年。混進南昌銜一家人家。他變成歸國僑領和一群太太推牌九。他一連去了三天。引起埋伏的刑警人員的懷疑。第四天刑警人員在牌桌上掏出朱某的通緝照片。他們在他身上搜出—把銳利的扁鑽。

  蔡叔叔說那個人的毛病是越獄以後就忘記了自己是逃犯。居然也過起清白人的日子。但他一方面卻又陷罪更深自築羅網。

  我說我的情況可不同。第一我沒有犯法。第二我沒有殺人的武器。我沒有說下去。我只要用事實來證明我可以在閣樓外面過正常生活。只是晚上在閣樓逃避戶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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