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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六

  拴柱子用手擦拭車窗上的霧氣,感到指尖有著刺骨的寒意。

  從車窗望出去,已經看到雪。那不是混合了泥濘薄薄的一場小雪,而是整個大地變成茫茫的白。

  除了火車鐵輪發出急驟而有節奏的巨響之外,令人意識到車窗外的世界一片寂靜,寂靜得連雪粉飄落下來,那麼微弱的聲音都會聽得見。

  看不到一條路,看不到一條溝,除了耀眼的白還是耀眼的白。更看不見一輛車,或在郊野撒歡的大黃狗。

  偶爾看見一兩個鄰近鐵路的屯子,弧形而略嫌平整的屋頂。上面被厚厚的雪掩蓋著,四周也圍了雪,連煙囪冒出的縷縷白煙也被雪色所沖淡。

  上車時拴柱子發現火車頭前面有特製的雪鏟,那形狀像個大犁耙,向前伸展著,在火車行進時把鐵軌上的雪推開,如同利剪,剪出翻滾的銀白色浪花。

  「多好的一場雪。」

  拴柱子低聲讚歎著,如果在家鄉冬天有這末一場大雪,就不怕春旱,只要麥子收成好,高粱、穀子、豆子差一點不要緊。最貴的糧食還是麥子,可以糶了麥子糴進五穀雜糧。

  「多好的一場雪,」他忍不住大聲嚷著,如同伸手捉住了小家雀的孩子:「他們不用愁著開春雨水不夠了。」

  「他們不種麥子?」

  王本元悠閒的吸著香煙,神情兒比前幾日好得多了,黃黃的瘦臉上,一層油光,那種浮土色灰敗不見了。

  拴柱子不相信表叔的話,這麼平整的田野,這麼豐富的雪水。除非傻子瘋子才不抓緊好時光,把麥子種下去。

  「他們不種麥子。」王本元看出拴柱子懷疑,認真的重複了一句。

  「是不是只種大豆和高粱?」拴柱子迫不及待的追問,十七歲的莊稼漢,當年辛勞,沒有足夠的土地可供翻弄,他狂熱的珍惜著車窗外那肥美的平原。

  「也不是,」王本元彈彈煙灰:「在關東的莊稼漢,一年只種一季,麥子、高粱、大豆、稷子,從不在冬天前把麥子種下去。」

  「多懶啊。」

  「不是懶,是氣候太冷。你去的地方,夏天最短,冬天最長,到秋天便開始下雪,春末夏初雪才溶化,莊稼漢下田幹活時間只有幾個月。」

  「幾個月?」拴柱子仍舊懷疑。

  「別小看幾個月的收成,大家子可以吃上兩三年。」

  「關東是塊寶地,表叔你怎麼不開荒?」現在拴柱子明白了。

  「我,」王本元習慣的把香煙吸了一半,又在鞋底上按熄,夾在耳朵上:「我啊,天生不是這種料。」王本元說完了,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條弧線,不知是自嘲,還是閉緊嘴巴,不願談這些。

  經過十幾日相處,拴柱子雖然年紀輕,卻瞭解王本元的為人,他太愛賭、愛吃、愛亂用錢。過了今天,不管明天,這次在錦州,如果不是住在長春的王本齡匯錢來,他們無法付清店錢,和買火車票,完成最後一段路程。

  拴柱子覺得王本元不應如此好賭,但無法勸解。也不知用什麼方法勸解。他見王本元贏過,興高采烈的回來,懷中有鈔票有現大洋,豪邁的叫來大盤大盤的魚肉,和拴柱子盡情的吃,獨個兒盡情的喝,喝醉了睡得像一灘泥,推喊都不會睜開眼。

  第一天他又懷著那些鈔票現大洋去賭,輸個淨光。錢對賭徒來說如同魚和水,沒有錢,便不起勁。同樣的躺在炕上,像放在熱鍋上的魚,覆過去,睡不安寧,一聲長一聲短的歎氣。

  拴柱子認為王本元除了賭錢,仍不失為一個好人,一個好長輩。對他一路照顧,從不小氣。雖然那晚輸掉了他全部的旅費,並沒有開溜,向堂兄那裡要了錢,照樣的大吃大喝,買車票上路。

  想到這裡,拴柱子不禁回頭看了王本元一眼,王本元又在吸從耳朵上取下來的半截煙,現在拴柱子弄明白了,這個習慣也與賭博有關,當輸急了或者換到一張好牌便顧不得再吸。鄉下人又捨不得把半截香煙丟掉,就這樣日子久了,養成了習慣。

  不知道還有多久時間才到長春,王本元曾經對他說到了長春,就留在堂兄家,不再去松花江邊的郭爾羅斯前旗。那段路,他會給拴柱子買車票,送他搭乘從長春開往白城子的火車,在中途郭爾羅斯前旗下車去找表舅。

  看樣子快要分手了,拴柱子漸漸有點捨不得與王本元分開。從父親死後,沒有一個中年男子如此照顧過他。拴柱子感到王本元雖然身體瘦弱,卻經過不少陣仗。任何時候不急不慌,值得依賴信託。

  離家越遠,越對家鄉人感到親切。雖然是七拐八彎的親戚,經過長途跋涉,共同生活,那份情意比同處在一個屋簷下,過著無憂無慮太平歲月的親骨肉,還來得真摯,不摻雜半點兒假。

  夜降臨了。

  車廂異常寬大,乘客不像關內那麼擠、車上多是關內逃荒的難民,因為交通便利車次多,車廂也掛得多,每人都有個位子,隨意的半躺半坐著。

  這些離開故鄉粗手大腳的男人們,每張木然的臉上都有著一雙佈滿紅絲的眼睛。幾日長途下來,並不帶半點睡意。眼睛直盯著乳白色的車廂頂和圓型電燈,其實他們什麼也沒有看見。

  男人們的心還留戀在故鄉那個苦寒的家,往常這個時辰,孩子他娘一定坐在豆油燈下補衣服,把細小的針,在那烏溜溜的秀髮擦點油垢,穿過補綻迭補綻的破棉衣,再用纖巧的小指鉤著線一扯,幾個簡單的動作,帶有韻致。豆油燈映著那張秀麗的臉兒,細細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雖沒搽半點胭脂粉,卻代表了健康和青春氣息。

  男人看呆了,思維拉得幾年前那麼遠,是娶回家的那一晚上,羞答答見面的時候。連正眼都不敢看陌生的丈夫,在細緻的動作中,裝做毫不在意的樣兒,為吃醉的新郎脫去長袍、鞋子、蓋上被。

  就是這麼幾個單純的小動作,代表數十年永久相處的情意,從這夜起她有了個依靠,有了個天。這夜男人像一匹野馬,有了籠頭。在人們面前,大吹大擂裝著不怕老婆,回到屬於兩個人的房中,妻子嬌嗔比鞭子還有效,男人嘻皮賴臉的笑著,全聽她的。

  那就是一種說不出的愛,終日像熊熊的大火,燃燒不盡,火勢風勢,愈燒愈旺。雖然已成了孩子的娘,那種鑽心入髓的輕憐蜜愛,仍沒有變質。

  男人們的傻像,被妻子發覺了。用細小雪白的牙齒咬斷了針線頭,抬起小手對著傻兮兮的丈夫,輕輕的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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