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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文藝的統一


  在《文學旬刊》第四十一期雜談上見到鄭振鐸君的一節話,很有意思。他說,

  「鼓吹血和淚的文學,不是便叫一切的作家都棄了他素來的主義,齊向這方面努力;也不是便以為除了血和淚的作品以外,更沒有別的好文學。文學是情緒的作品。我們不能強歡樂的人哭泣,正如不能叫那些哭泣的人強為歡笑。」

  許華天君在《學燈》上《創作底自由》一篇文章裡,也曾有幾句話說得很好,

  「我想文學的世界裡,應當絕對自由。有情感忍不住了須發洩時,就自然給他發洩出來罷了。千萬不用有人來特別制定一個樊籬,應當個個作者都須在樊籬內寫作。在我們看起來,現世是萬分悲哀的了;但也說不定有些睡在情人膝頭的人,全未覺得呢?你就不准他自由創作情愛的詩歌麼?推而極之,我們想要哭時,就自由的哭罷;有人想要笑時,就自由的笑罷。誰在文學的世界上,規定只准有哭的作品而不准有笑的作品呢?」

  以上所說的話都很確當,足以表明文藝上統一的不應有與不可能,但是世間有一派評論家,憑了社會或人類之名,建立社會文學的正宗,無形中厲行一種統一。在創始的人,如居友,別林斯奇,托爾斯泰等,原也自成一家言,有相當的價值,到得後來卻正如凡有的統一派一般,不免有許多流弊了。近來在《平民》第一百九期上見到馬慶川君的《文學家底愉快與苦悶》,他的論旨現在沒有關係可以不必討論,其中有一節話卻很可以代表這一派的極端的論調。他說,

  「……若不能感受這種普遍的苦悶,安慰普遍的精神,只在自己底抑鬱牢騷上做工夫,那就空無所有。因為他所感受的苦悶,是自己個人底境遇;他所得到的愉快,也是自己個人底安慰,全然與人生無涉。換句話說,他所表現的不過是著者個人底榮枯,不是人類公同的感情。」

  這一節裡的要點是極端的注重人類共同的感情而輕視自己個人的感情,以為與人生無涉。「其實人類或社會本來是個人的總體,抽去了個人便空洞無物,個人也只在社會中才能安全的生活,離開了社會便難以存在,所以個人外的社會和社會外的個人都是不可想像的東西,」至於在各個人的生活之外去找別的整個的人生,其困難也正是一樣。文學是情緒的作品,而著者所能最切迫的感到者又只有自己的情緒,那麼文學以個人自己為本位,正是當然的事。個人既然是人類的一分子,個人的生活即是人生的河流的一滴,個人的感情當然沒有與人類不共同的地方。

  在現今以多數決為神聖的時代,習慣上以為個人的意見以至其苦樂是無足輕重的,必須是合唱的呼噪始有意義,這種思想現在雖然仍有勢力,卻是沒有道理的。一個人的苦樂與千人的苦樂,其差別只是數的問題,不是質的問題;文學上寫千人的苦樂固可,寫一人的苦樂亦無不可,這都是著者的自由,我們不能規定至少須寫若干人的苦樂才算合格,因為所謂普遍的感情,乃是質的而非數的問題。個人所感到的愉快或苦悶,只要是純真切迫的,便是普遍的感情,即使超越群眾的一時的感受以外,也終不損其為普遍。反過來說,迎合社會心理,到處得到歡迎的《禮拜六》派的小冊子,其文學價值仍然可以直等於零。

  因此根據為人生的藝術說,以社會的意義的標準來統一文學,其不應與不可能還是一樣。據我的意見,文藝是人生的,不是為人生的,是個人的,因此也即是人類的;文藝的生命是自由而非平等,是分離而非合併。一切主張倘若與這相背,無論憑了什麼神聖的名字,其結果便是破壞文藝的生命,造成呆板虛假的作品,即為本主張頹廢的始基。歐洲文學史上的陳跡,指出許多同樣的興衰,到了二十世紀才算覺悟,不復有統一文學潮流的企畫,聽各派自由發展,日益趨於繁盛。這個情形很足供我們的借鑒,我希望大家棄舍了統一的空想,去各行其是的實地工作,做得一分是一分,這才是充實自己的一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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