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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之再認識(2)


  日本生活裡的有些習俗我也喜歡,如清潔,有禮,灑脫。灑脫與有禮這兩件事一看似乎有點衝突,其實卻並不然。灑脫不是粗暴無禮,他只是沒有宗教的與道學的偽善,沒有從淫佚發生出來的假正經,最明顯的例是對於裸體的態度。藹理斯在《論聖芳濟及其他》(「St. Francis and Others」)文中有云:

  「希臘人曾將不喜裸體這件事看作波斯及其他夷人的一種特性,日本人——別一時代與風土的希臘人——也並不想到避忌裸體,直到那西方夷人的淫佚的怕羞的眼告訴他們,我們中間至今還覺得這是可嫌惡的,即使單露出腳來。」

  我現今不想來禮贊裸體,以免駭俗,但我相信日本民間赤足的風俗總是極好的,出外固然穿上木屐或草履,在室內席上便白足行走,這實在是一件很健全很美的事,我所嫌惡的中國惡俗之一是女子的纏足,所以反動的總是讚美赤足,想起兩足白如霜不著鴉頭襪之句,覺得青蓮居士畢竟是可人,在中國人中殊不可多得。我常想,世間鞋類裡邊最善美的要算希臘古代的山大拉(Sandala),閒適的是日本的下馱(Geta),經濟的是中國南方的草鞋,而皮鞋之流不與也。

  凡此皆取其不隱藏,不裝飾,只是任其自然,卻亦不至於不適用與不美觀。此亦別無深意,不過鄙意對於腳或身體的別部分以為解放總當勝於束縛與隱諱,故於希臘日本的良風美俗不能不表示讚美,以為諸夏所不如也。希臘古國恨未及見,日本則幸曾身歷,每一出門去,即使別無所得,只見憧憧往來者都是平常人,無一裹足者在內,如現今在國內行路所常經驗,見之令人愀然不樂者,則此一事亦已大可喜矣。

  我對於日本生活之愛好只以東京為標準,但是假如這足以代表全日本,地方與時代都不成問題,那時東京的生活比後來更西洋化的至少總更有日本的特色,那麼我的所瞭解即使很淺也總不大錯,不過我憑的是經驗而不是理論,所以雖然自己感覺有切實的根底,而說起來不容易圓到,又多憑主觀,自然觀察不能周密,這實是無可如何的事。因為同樣的理由,我對於日本文學藝術的瞭解也只是部分的,在理論上我知道要尋求所謂日本精神于文學上必須以奈良朝以上為限,《古事記》與《萬葉集》總是必讀的,其次亦應著力于平安朝,蓋王朝以後者乃是幕府的文學,其意義或應稍異矣。但是,古典既很不易讀,讀了也未能豁然貫通,像近代文學一樣,覺得他與社會生活是相連的,比較容易瞭解。我只知道一點東京的事,因此我感覺有興趣的也就是以此生活為背景的近代的文學藝術,目前是明治時代,再上去亦只以德川時代為止。

  民國六年來北京後這二十年中,所涉獵雜書中有一部分是關於日本的,大抵是俳諧,俳文,雜俳,特別是川柳,狂歌,小唄,俗曲,灑落本,滑稽本,小話即落語等,別一方面則浮世繪,大津繪,以及民藝,差不多都屬￿民間的,在我只取其不太難懂,又與所見生活或可互有發明耳。我這樣的看日本說不上研究,卻自己覺得也稍有所得,我當時不把日本當作一個特異的國看,要努力去求出他特別與別人不同的地方來,我只徑直的看去,就自己所能理解的加以注意,結果是找著許多與別人近同的事物,這固然不能作為日本的特徵,但因此深覺到日本的東亞性,蓋因政治情狀,家族制度,社會習俗,文字技術之傳統,儒釋之思想交流,在東亞民族間多是大同小異,從這裡著眼看去,便自然不但容易理解,也覺得很有意義了。

  在十七八年前我曾說過,中國在他獨特的地位上特別有瞭解日本的必要與可能,就是這種意思,我向來不信同文同種之說,但是覺得在地理與歷史上比較西洋人則我們的確有此便利,這是權利,同時說是義務亦無什麼不可。永井荷風在所著《江戶藝術論》第一篇浮世繪之鑒賞中曾云:

  「我反省自己是什麼呢?我非威耳哈倫(Verhaeren)似的比利時人而是日本人也,生來就和他們的運命及境遇迥異的東洋人也。戀愛的至情不必說了,凡對於異性之性欲的感覺悉視為最大的罪惡,我輩即奉戴此法制者也。承受『勝不過啼哭的小孩和地主』的教訓的人類也,知道『說話則唇寒』的國民也。使威耳哈倫感奮的那滴著鮮血的肥羊肉與芳醇的蒲桃酒與強壯的婦女之繪畫,都於我有什麼用呢?嗚呼,我愛浮世繪。苦海十年為親賣身的遊女的繪姿使我泣。憑倚竹窗茫然看著流水的藝妓的姿態使我喜。賣宵夜面的紙燈寂寞地停留著的河邊的夜景使我醉。雨夜啼月的杜鵑,陣雨中散落的秋天樹葉,落花飄風的鐘聲,途中日暮的山路的雪,凡是無常無告無望的,使人無端嗟歎此世只是一夢的,這樣的一切東西於我都是可親,於我都是可懷。」

  永井氏的意思或者與我的未必全同,但是我讀了很感動,我想從文學藝術去感得東洋人的悲哀,雖然或者不是文化研究的正道,但豈非也是很有意味的事麼?我在《懷東京》一文中曾說,無論現在中國與日本怎樣的立於敵對的地位,如離開一時的關係而論永久的性質,則兩者都是生來就和西洋的運命及境遇迥異之東洋人也。我們現時或為經驗所限,尚未能通世界之情,如能知東洋者斯可矣。我們向來不自顧其才力之不逮而妄談日本文化者蓋即本此意,並非知己知彼以求制勝,實只是有感于陽明「吾與爾猶彼也」之言,蓋求知彼正亦為欲知己計耳。

  這種意見懷抱了很久,可是後來終於覺悟,這是不很可靠的了。如只於異中求同,而不去同中求異,只是主觀的而不去客觀的考察,要想瞭解一民族的文化,這恐怕至少是徒勞的事。我們如看日本文化,因為政治情狀,家族制度,社會習俗,文字技術之傳統,儒釋思想之交流等,取其大同者認為其東亞性,這裡便有一大謬誤,蓋上所云云實只是東洋之公產,已為好些民族所共有,在西洋看來自是最可注目的事項,若東亞人特別是日華朝鮮安南緬甸各國相互研究,則最初便應羅列此諸事項束之高閣,再於大同之中求其小異,或至得其大異者,這才算能瞭解得一分,而其瞭解也始能比西洋人更進一層,乃為可貴耳。我們前者觀察日本文化,往往取其與自己近似者加以鑒賞,不知此特為日本文化中東洋共有之成分,本非其固有精神之所在,今因其與自己近似,易於理解而遂取之,以為已瞭解得日本文化之要點,此正是極大幻覺,最易自誤而誤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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