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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書與中國文學(1)


  我對於宗教從來沒有什麼研究,現在要講這個題目,覺得實在不大適當。但我的意思只偏重在文學的一方面,不是教義上的批評,如改換一個更為明瞭的標題,可以說是古代希伯來文學的精神及形式與中國新文學的關係。新舊約的內容,正和中國的四書五經相似,在教義上是經典,一面也是國民的文學;中國現在雖然還沒有將經書作文學研究的專書,聖書之文學的研究在歐洲卻很普通,英國「萬人叢書」(Everyman's Library)裡的一部《舊約》,便題作「古代希伯來文學」。我現在便想在這方面,將我的意見略略說明。

  我們說《舊約》是希伯來的文學,但我們一面也承認希伯來人是宗教的國民,他的文學裡多含宗教的氣味,這是當然的事實。我想文學與宗教的關係本來很是密切,不過希伯來思想裡宗教分子比別國更多一點罷了。我們知道藝術起源大半從宗教的儀式出來,如希臘的詩(Melê=Songs)賦(Epê=Epics)戲曲都可以證明這個變化,就是雕刻繪畫上也可以看出許多蹤跡。一切藝術都是表現各人或一團體的感情的東西;《詩序》裡說,「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這所說雖然止於歌舞,引申起來,也可以作雕刻繪畫的起源的說明。原始社會的人,唱歌,跳舞,雕刻繪畫,都為什麼呢?他們因為情動於中,不能自已,所以用了種種形式將他表現出來,仿佛也是一種生理上的滿足。

  最初的時候,表現感情並不就此完事;他是懷著一種期望,想因了言動將他傳達於超自然的或物,能夠得到滿足:這不但是歌舞的目的如此,便是別的藝術也是一樣,與祠墓祭祀相關的美術可以不必說了,即如野蠻人刀柄上的大鹿與杖頭上的女人象徵,也是一種符咒作用的,他的希求的具體的表現。後來這祈禱的意義逐漸淡薄,作者一樣的表現感情,但是並不期望有什麼感應,這便變了藝術,與儀式分離了。又凡舉行儀式的時候,全部落全宗派的人都加在裡邊,專心贊助,沒有賞鑒的餘暇;後來有旁觀的人用了賞鑒的態度來看他,並不夾在儀式中間去發表同一的期望,只是看看接受儀式的印象,分享舉行儀式者的感情;於是儀式也便轉為藝術了。

  從表面上看來變成藝術之後便與儀式完全不同,但是根本上有一個共通點,永久沒有改變的,這是神人合一,物我無間的體驗。原始儀式裡的入神(Enthousiasmos)忘我(Ekstasis),就是這個境地;此外如希臘的新柏拉圖派,印度的婆羅門教,波斯的「毛衣外道」(Sufi)等的求神者,目的也在於此;基督教的福音書內便說的明白,「使他們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翰福音》第十八章二十七節)這可以說是文學與宗教的共通點的所在。托爾斯泰著的《什麼是藝術》,專說明這個道理,雖然也有不免稍偏的地方,經克魯泡特金加以修正(見《克魯泡特金的思想》內第二章文學觀),但根本上很是正確。他說藝術家的目的,是將他見了自然或人生的時候所經驗的感情,傳給別人,因這傳染的力量的薄厚合這感情的好壞,可以判斷這藝術的高下。

  人類所有最高的感情便是宗教的感情;所以藝術必須是宗教的,才是最高上的藝術。「基督教思想的精義在於各人的神子的資格,與神人的合一及人們相互的合一,如福音書上所說。因此基督教藝術的內容便是使人與神合一及人們互相合一的感情。……但基督教的所謂人們的合一,並非只是幾個人的部分的獨佔的合一,乃是包括一切,沒有例外。一切的藝術都有這個特性——使人們合一。各種的藝術都使感染著藝術家的感情的人,精神上與藝術家合一,又與感受著同一印象的人合一。非基督教的藝術雖然一面聯合了幾個人,但這聯合卻成了合一的人們與別人中間的分離的原因;這不但是分離,而且還是對於別人的敵視的原因。」(《什麼是藝術》第十六章)同樣的話,在近代文學家裡面也可以尋到不少。俄國安特來夫(Leonid Andrejev)說,「我們的不幸,便是在大家對於別人的心靈,生命,苦痛,習慣,意向,願望,都很少理解,而且幾于全無。

  我是治文學的,我之所以覺得文學的可尊,便因其最高上的事業,是在拭去一切的界限與距離。」英國康剌特(Joseph Conrad本波蘭人)說,「對於同類的存在的強固的認知,自然的具備了想像的形質,比事實更要明瞭,這便是小說。」福勒忒解說道,「小說的比事實更要明瞭的美,是他的藝術價值;但有更重要的地方,人道主義派所據以判斷他的價值的,卻是他的能使人認知同類的存在的那種力量。總之,藝術之所以可貴,因為他是一切驕傲偏見憎恨的否定,因為他是社會化的。」這幾節話都可以說明宗教與文學的共通的所在,聖書與文學的第一層的關係,差不多也可以明瞭了。宗教上的聖書即使不當作文學看待,但與真正的文學裡的宗教的感情,根本上有一致的地方,這就是所謂第一層的關係。

  以上單就文學與宗教的普通的關係略略一說,現在想在聖書與中國文學的特別的關係上,再略加說明。我們所注意的原在新的一方面,便是說聖書的精神與形式,在中國新文學的研究及創造上,可以有如何的影響;但舊的一方面,現今歐洲的聖書之文學的考據的研究,也有許多地方可以作中國整理國故的方法的參考,所以順便也將他說及。我剛才提及新舊約的內容正和中國的經書相似:《新約》是四書,《舊約》是五經——《創世記》等紀事書類與《書經》《春秋》,《利未記》與《易經》及《禮記》的一部分,《申命記》與《書經》的一部分,《詩篇》《哀歌》《雅歌》與《詩經》,都很有類似的地方;但歐洲對於聖書,不僅是神學的,還有史學與文學的研究,成了實證的有統系的批評,不像是中國的經學不大能夠離開了微言大義的。即如「家庭大學叢書」(Home University Library)裡的《舊約之文學》,便是美國的神學博士謨爾(George F.Moore)做的。

  他在第二章裡說明《舊約》當作國民文學的價值,曾說道,「這《舊約》在猶太及基督教會的宗教的價值之外,又便是國民文學的殘餘,盡有獨立研究的價值。這裡邊的傑作,即使不管著作的年代與情狀,隨便取讀,也很是愉快而且有益;但如明瞭了他的時代與在全體文學中的位置,我們將更能賞鑒與理解他了。希伯來人民的政治史,他們文明及宗教史的資源,也都在這文學裡面。」他便照現代的分類,將《創世記》等列為史傳,豫言書等列為抒情詩,《路得記》《以斯帖記》及《約拿書》列為故事,《約伯記》——希伯來文學的最大著作,世界文學的偉大的詩之一——差不多是希臘愛斯吉洛思(Aiskhylos)式的一篇悲劇了;對於《雅歌》,他這樣說,「世俗的歌大約在當時與頌歌同樣的流行,但是我們幾乎不能得到他的樣本了,倘若沒有一部戀愛歌集題了所羅門王的名字,因了神秘的解釋,將他歸入宗教,得以保存。」又說,「這書中反覆申說的一個題旨,是男女間的熱烈的官能的戀愛。……在一世紀時,這書雖然題著所羅門的名字,在嚴正的宗派看起來不是聖經;後來等到他們發見——或者不如說加上——了一個譬喻的意義,說他是借了夫婦的愛情在那裡詠歎神與以色列的關係,這才將他收到正經裡去。

  古代的神甫們將這譬喻取了過來,不過把愛人指基督,所愛指教會(欽定譯本的節目上還是如此)或靈魂。中古的教會卻是在新婦裡看出處女馬理亞。……譬喻的戀愛詩——普通說神與靈魂之愛——在各種教義與神秘派裡並非少見的事;極端的精神詩人時常喜用情欲及會合之感覺的比喻;但在《雅歌》裡看不出這樣的起源,而且在那幾世紀中,我們也不曾知道猶太有這樣的戀愛派的神秘主義。」所以他歸結說,「那些歌是民間歌謠的好例,帶著傳統的題材,形式及想像。這歌自然不是一個人的著作,我們相信當是一部戀愛歌集,不必都是為嫁娶的宴會而作,但都適用於這樣的情景。」這《雅歌》的性質正與希臘的催妝詩(Epithalámium)之類相近,在托爾斯泰派的嚴正批評裡,即使算不到宗教的藝術,也不愧為普遍的藝術了。我們從《雅歌》問題上,便可以看出歐洲關於聖書研究的歷史批評如何發達與完成。

  中國的經學卻是怎樣?我們單以《詩經》為例,雅頌的性質約略與《哀歌》及《詩篇》相似,現在也暫且不論,只就國風裡的戀愛詩拿來比較,覺得這一方面的研究沒有什麼滿足的結果。這個最大原因大抵便由於尊守古訓,沒有獨立實證的批判;譬如近代龔橙的《詩本誼》(1889出版,但系1840年作)反對毛傳,但一面又尊守三家遺說,便是一例。他說,「古者勞人思婦,怨女曠夫,貞淫邪正,好惡是非,自達其情而已,不問他人也。」又說,「有作詩之誼,有讀詩之誼,有太師采詩瞽矇諷誦之誼,」都很正確;但他自己的解說還不能全然獨立。他說,「《關雎》,思得淑女配君子也」;鄭風裡「《女曰雞鳴》,淫女思有家也」。

  實際上這兩篇詩的性質相差不很遠,大約只是一種戀愛詩,分不出什麼「美刺」,著者卻據了《易林》的「雞鳴同興,思配無家」這幾句話,說他「為淫女之思明甚」,仍不免拘于「鄭聲淫」這類的成見。我們現在並不是要非難龔氏的議論,不過說明便是他這樣大膽的人,也還不能完全擺脫束縛;倘若離開了正經古說訓這些觀念,用純粹的歷史批評的方法,將他當作國民文學去研究,一定可以得到更為滿足的結果。這是聖書研究可以給予中國治理舊文學的一個極大的教訓與幫助。

  說到聖書與中國新文學的關係,可以分作精神和形式的兩面。近代歐洲文明的源泉,大家都知道是起於「二希」就是希臘及希伯來的思想,實在只是一物的兩面,但普通稱作「人性的二元」,將他對立起來;這個區別,便是希臘思想是肉的,希伯來思想是靈的;希臘是現世的,希伯來是永生的。希臘以人體為最美,所以神人同形,又同生活,神便是完全具足的人,神性便是理想的充實的人生。希伯來以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成,所以偏重人類所分得的神性,要將他擴充起來,與神接近以至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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