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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寫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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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除夕在某處茶話,有一位朋友責備我近來寫文章不積極,無益於社會。我誠實的自白,從來我寫的文章就都寫不好,到了現在也還不行,這毛病便在於太積極。我們到底是一介中國人,對於本國種種事情未免關心,這原不是壞事,但是沒有實力,奈何不得社會一分毫,結果只好學聖人去寫文章出口鳥氣。雖然孟子輿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又蔣觀雲詠盧梭雲,文字成功日,全球革命潮,事實卻並不然。文字在民俗上有極大神秘的威力,實際卻無一點教訓的效力,無論大家怎樣希望文章去治國平天下,歸根結蒂還是一種自慰。這在我看去正如神滅論的自明,無論大家怎樣盼望身滅神存,以至肉身飛升。但是怕寂寞的歷代都有,這也本是人情吧?眼看文章不能改變社會,於是門類分別出來了,那一種不積極而無益於社會者都是「小擺設」,其有用的呢,沒有名字不好叫,我想或者稱作「祭器」 罷。祭器放在祭壇上,在與祭者看去實在是頗莊嚴的,不過其祝或詛的功效是別一問題外,祭器這東西到底還是一種擺設,只是大一點罷了。這其實也還不儘然,花瓶不是也有頗大的麼?而且我們又怎能斷言瓶花原來不是供養精靈的呢?吾鄉稱香爐燭臺為三事,兩旁各加一瓶則稱五事,鐘鼎尊彝莫非祭器,而今不但見於閒人的案頭,亦列於古董店的架上矣。只有人看它作有用無用而生分別,器則一也,反正擺設而已。 我寫文章的毛病,直到近來還是這樣,便是病在積極。我不想寫祭器文學,因為不相信文章是有用的,但是總有憤慨,做文章說話知道不是畫符念咒,會有一個霹靂打死妖怪的結果,不過說說也好,聊以出口悶氣。這是毛病,這樣寫是無論如何寫不好的。我自己知道,我所寫的最不行的是那些打架的文章,就是單對事的也多不行,至於對人的更是要不得,雖然大抵都沒有存留在集子裡,而且寫的也還不很多。我覺得與人家打架的時候,不管是動手動口或是動筆,都容易現出自己的醜態來,如不是卑怯下劣,至少有一副野蠻神氣。動物中間恐怕只有老虎獅子,在他的兇狠中可以有美,不過這也是說所要被咬的不是我們自己。中國古來文人對於女人可以說是很有研究的了,他們形容描寫她們種種的狀態,卻並不說她怒時的美,就是有也還是薄慍嬌嗔,若是盛怒之下那大約非狄希陳輩不能賞識吧。女人尚爾,何況男子。然而說也奇怪,世人卻似乎喜看那些打架的文章,正如喜看路旁兩個人真的打架一樣。互相咒駡,互相揭發,這是很好看的事,如一人獨罵,有似醉漢發酒風,便少精彩,雖然也不失為熱鬧,有圍而看之之價值。某國有一部滑稽小說,第三編下描寫兩個朋友鬧彆扭,互罵不休,可以作為標本: 甲,帶了我去鑲邊,虧你說得出!你付了那二百文的嫖錢,可是在馬市叫了涼拌蛤蜊豆腐滓湯喝的酒錢都是我給你付的。 乙,說你的誑! 甲,說什麼誑!那時你吃刀魚骨頭鯁住咽喉,不是吞了五六碗白飯的麼? 乙,胡說八道。你在水田胡同喝甜酒,燙壞了嘴,倒不說了。 甲,嘿,倒不如你在那堤上說好個護書掉在這裡,一手抓了狗矢麼?真活出醜。 我舉這個例雖然頗好玩,實際上不很妥貼。因為現在做文章相罵的都未必像彌次北八兩人那樣熟識,罵的材料不能那樣多而且好,其次則文人總是文雅的,無論為了政治或商業的目的去罵人,說的不十分痛快,只讓有關係的有時單是被罵的看了知道。我嘗說,現今許多打架的文章好有一比,這正如貪官污吏暮夜納賄,癡男怨女草野偷情。為什麼呢?因為這只有爾知我知,至於天知地知在現代文明世界很是疑問了。既然是這樣,那就何妨寫了直接寄給對方,豈不省事。可是話又得說回來,衛道衛文或為別的而相罵是一件事,看官們要看又是一件事,因為有人要看,也就何妨印出來給他們看看呢。如為滿足讀者計,則此類文章大約是頂合式吧。 我想寫好文章第一須得不積極。不管他們衛道衛文的事,只看看天,想想人的命運,再來亂談,或者可以好一點,寫得出一兩篇比較可以給人看的文章,目下卻還未能,我的努力也只好看賴債的樣以明天為期耳。 (二十四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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