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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 拾遺醜


  九,生物學

  我對於人類學稍有一點興味,這原因並不是為學,大抵只是為了人,而這人的事情也原是以文化之起源與發達為主。但是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如道古雅的譯語所謂化中人位,我們也是很想知道的,那麼這條道路略一拐彎便又一直引到生物與進化那邊去了。關於生物學我完全只是亂翻書的程度,說得好一點也就是涉獵,據自己估價不過是受普通教育過的學生應有的一點知識,此外加上多少從雜覽來的零碎資料而已。但是我對於這一方面的愛好,說起來原因很遠,並非單純的為了化中人位的問題而引起的。我在上文提及,以前也寫過幾篇文章講到過,我所喜歡的舊書中有一部分是關於自然名物的,如《毛詩草木疏》及《廣要》,《毛詩品物圖考》,《爾雅音圖》及郝氏《義疏》,汪日楨《湖雅》,《本草綱目》,《野菜譜》,《花鏡》,《百廿蟲吟》等。

  照時代來說,除《毛詩》《爾雅》諸圖外最早看見的是《花鏡》,距今已將五十年了,愛好之心卻始終未變,在康熙原刊之外還買了一部日本翻本,至今也仍時時拿出來看。看《花鏡》的趣味,既不為的種花,亦不足為作文的參考,在現今說與人聽,是不容易被領解,更不必說同感的了。因為最初有這種興趣,後來所以牽連開去,應用在思想問題上面,否則即使要瞭解化中人位,生物學知識很是重要,卻也覺得麻煩,懶得去動手了吧。

  外國方面認得懷德(Gilbert White)的博物學的通信集最早,就是世間熟知的所謂「色爾彭的自然史」,此書初次出版還在清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至今重印不絕,成為英國古典中唯一的一冊博物書。但是近代的書自然更能供給我們新的知識,於目下的問題也更有關係,這裡可以舉出湯漠孫(Thomson)與法勃耳(Fabre)二人來,因為他們於學問之外都能寫得很好的文章,這于外行的讀者是頗有益處的。湯謨孫的英文書收了幾種,法勃耳的《昆蟲記》只有全集日譯三種,英譯分類本七八冊而已。我在民國八年寫過一篇《祖先崇拜》,其中有云:

  「我不相信世上有一部經典,可以千百年來當人類的教訓的,只有記載生物的生活現象的比阿洛吉,才可供我們參考,定人類行為的標準。」這也可以翻過來說,經典之可以作教訓者,因其合於物理人情,即是由生物學通過之人生哲學,故可貴也。我們聽法勃耳講昆蟲的本能之奇異,不禁感到驚奇,但亦由此可知焦理堂言生與生生之理,聖人不易,而人道最高的仁亦即從此出。再讀湯謨孫談落葉的文章,每片樹葉在將落之前,必先將所有糖分葉綠等貴重成分退還給樹身,落在地上又經蚯蚓運入土中,化成植物性壤土,以供後代之用,在這自然的經濟裡可以看出別的意義,這便是樹葉的忠藎,假如你要談教訓的話。《論語》裡有小子何莫學夫詩一章,我很是喜歡,現在倒過來說,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覺得也有新的意義,而且與事理也相合,不過事君當讀作盡力國事而已。說到這裡話似乎有點硬化了,其實這只是推到極端去說,若是平常我也只是當閒書看,派克洛夫忒(Pycroft)所著的《動物之求婚》與《動物之幼年》二書,我也覺得很有意思,雖然並不一定要去尋求什麼教訓。

  十,兒童文學

  民國十六年春間我在一篇小文中曾說,我所想知道一點的都是關於野蠻人的事,一是古野蠻,二是小野蠻,三是文明的野蠻。一與三是屬￿文化人類學的,上文約略說及,這其二所謂小野蠻乃是兒童。因為照進化論講來,人類的個體發生原來和系統發生的程序相同,胚胎時代經過生物進化的歷程,兒童時代又經過文明發達的歷程,所以幼稚這一段落正是人生之蠻荒時期,我們對於兒童學的有些興趣這問題,差不多可以說是從人類學連續下來的。

  自然大人對於小兒本有天然的情愛,有時很是痛切,日本語中有「兒煩惱」一語,最有意味,莊子又說聖王用心,嘉孺子而哀婦人,可知無問高下人同此心,不過於這主觀的慈愛之上又加以客觀的瞭解,因而成立兒童學這一部門,乃是極後起的事,已在十九世紀的後半了。我在東京時得到高島平三郎編的《歌詠兒童的文學》及所著《兒童研究》,才對於這方面感到興趣,其時兒童學在日本也剛開始發展,斯丹萊賀爾(Stanley Hall)博士在西洋為斯學之祖師,所以後來參考的書多是英文的,塞萊(Sully)的《幼兒時期之研究》雖已經是古舊的書,我卻很是珍重,至今還時常想起。

  以前的人對於兒童多不能正當理解,不是將他當作小型的成人,期望他少年老成,便將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說小孩懂得什麼,一筆抹殺,不去理他。現在才知道兒童在生理心理上雖然和大人有點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個人,有他自己內外兩面的生活。這是我們從兒童學所得來的一點常識,假如要說救救孩子,大概都應以此為出發點的。自己慚愧對於經濟政治等無甚知識,正如講到婦女問題時一樣,未敢多說,這裡與我有關係的還只是兒童教育裡一部分,即是童話與兒歌。

  在二十多年前我曾寫過一篇《兒童的文學》,引用外國學者的主張,說兒童應該讀文學的作品,不可讀那些商人們編撰的讀本,念完了讀本雖然認識了字,卻不會讀書,因為沒有養成讀書的趣味。幼小的兒童不能懂名人的詩文,可以讀童話,唱兒歌,此即是兒童的文學。正如在《小說的童年》中所說,傳說故事是文化幼稚時期的小說,為古人所喜歡,為現時未發達的民族和鄉下人所喜歡,是他們共通的文學,這是確實無疑的了。

  這樣話又說了回來,回到當初所說的小野蠻的問題上面,本來是我所想要知道的事情,覺得去費點心思稍為查考也是值得的。我在這裡至多也只把小朋友比做紅印第安人,記得在賀爾派的論文集中,有人說小孩害怕毛茸茸的東西和大眼睛,這是因為森林生活時代恐怖之遺留,似乎說的更新奇可喜,又有人說,小孩愛弄水乃是水棲生活的遺習,卻不知道究竟如何了。洛伊特的心理分析應用于兒童心理,頗有成就,曾讀瑞士波都安(Baudouin)所著書,有些地方覺得很有意義,說明希臘腫足王(Oidipus)的神話,最為確實,蓋此神話向稱難解,如依人類學派的方法亦未能解釋清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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