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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 我的工作四


  一九五二年「三反運動」已經過去,社會逐漸安定下來,我又繼續搞翻譯工作了。在這困難的期間,我將國民黨所搶剩的書物「約斤」賣了好些,又抽空寫了那兩本《魯迅的故家》等,不過那不是翻譯,所以可無需細說了。自此以後我的工作是在人民文學出版社,首先是幫助翻譯希臘的悲劇和喜劇,這是極重要也是極艱巨的工作,卻由我來分擔一部份,可以說是光榮,但也是一種慚愧,覺得自己實在是「沒有鳥類的鄉村裡的蝙蝠」。我所分得的悲劇是歐裡庇得斯(Euripides)的一部,他共總有十八個劇本流傳下來,裡邊有十三個是我譯的,現今都已出版,收在《歐裡庇得斯悲劇集》三冊的裡邊。希臘悲劇差不多都取材於神話,因此我在這裡又得複習希臘神話的機會,這於我是不無興趣與利益的。這十三部悲劇的本事有五種是根據特洛亞戰爭,兩種是講阿伽曼農王的子兒報仇,就是這戰事的後日談,可以說是特別多了,兩篇是關於赫剌克勒斯的,兩篇是關於「七雄攻忒拜」的,這些都是普通的神話。其中有一篇最是特別,這名為「伊翁」,是篇悲劇而內容卻是後來的喜劇,又一篇名為「圓目巨人」(Kyklops),乃是僅存的「羊人劇」,在三個悲劇演完的時候所演出的一種笑劇,這是十分希有而可貴的。

  《伊翁》(Iôn)是說明一個民族起源的傳說,這個族叫作伊翁族(Iônes),是希臘文化的先進者,據說他們的始祖即是伊翁,是阿波隆的一個兒子。他的母親是雅典古王的女兒,名叫克瑞烏薩(Kreusa,意思即是王女,所以這也就是等於沒有名字),生下來時就被「棄置」了,可是被阿波隆廟裡的女祭師所收養,長大了即成為廟裡的神僕。克瑞烏薩後來嫁了斯巴達的一個君長克蘇托斯,因為沒有子息,同來阿波隆廟裡來求神示。阿波隆告訴他,在他從廟裡出來的時候遇著的那人,就是他的兒子,於是他遇著了伊翁,這樣就承認他是自己的兒子,因為在少年時他有過荒唐的事情,曾經侵犯過一個女子,所以他也相信了,認為這乃是她所生的。

  克瑞烏薩知道了卻生了氣,又很是妒忌,想用毒藥害死伊翁,被破獲了,事很是危急的時候,那女祭師忽然趕到了,她拿了伊翁被棄置時所穿的衣飾,這才證明他原來乃是克瑞烏薩的兒子,又經雅典娜空中出現,證明一切乃是阿波隆的計策,這個戲劇以故事論實在平凡得很,但是它有幾種特別的地方,很可注意。其一,希臘神話中別處沒有伊翁的記載,這只在歐裡庇得斯劇中保存下來。其二,歐裡庇得斯在戲劇中對於神們常表示不敬,這是他特有的作風,在本劇中即說阿波隆不負責任的搞戀愛,後來又弄手段將伊翁推給克蘇托斯,末後雅典娜對克瑞烏薩說:

  「所以現在不要說,這孩子是你生的,那麼克蘇托斯可以高興的保有著那想像,夫人,你也可以實在的享受著幸福。」

  這裡說的很是可笑,因為這裡不但乩示說假話,而且愚弄克蘇托斯,也缺少聰明正直的作風,無怪英國穆雷(G.Murray)說這劇本是挖苦神們的了。其三,這篇故事團圓結末,與普通悲劇不一樣,卻很有後來興起的喜劇的意味。羅念生在《歐裡庇得斯悲劇集》序文裡說:

  「《伊翁》寫一個棄兒的故事,劇情的熱鬧,棄兒的證物以及最後的大團圓,為後來的世態喜劇所摹仿。與其說古希臘的『新喜劇』(世態喜劇)來自阿裡斯托芬的『舊喜劇』(政治諷刺劇),無甯說來自歐裡庇得斯的新型悲劇。所以歐裡庇得斯對於戲劇發展的貢獻,一方面是創出了悲喜劇,另一方面是為新喜劇鋪好了道路。」

  伊翁這個字是由伊翁族引伸過來的,它只把複數變成單數,所以便成為伊翁了。他本來是神的僕人,屬￿奴隸一類,本無法定的名字,在未遇見克蘇托斯給他定名之先,原是不該叫作伊翁的。這個名字的意義,是根據從廟裡「出去」(exiôn)時遇見的神示而取的,很顯明的是由於文字的附會,但因了這件故事給新喜劇奠了基礎,卻是很有意思的事,從此被棄置的小孩終於複得,被遺棄的女郎終於成婚,戲曲小說乃大見熱鬧,這個影響一直流傳下來,到了相當近代。

  《圓目巨人》是荷馬史詩中有名的一個故事,見於《俄底賽亞》卷九中,俄底修斯自述航海中所遇患難之一。這名字的意思是圓眼睛,但是一隻眼睛而不是兩隻,所以是一種怪物,他養有許多羊,卻是喜吃人肉,俄底修斯一行人落在他的手中,被吃了幾個,可是俄底修斯用酒灌醉了他,拿木樁燒紅刺瞎了他的獨眼,逃了出來。這劇裡便敘這件事,但是卻拿一班羊人來做歌隊,故名為羊人劇(Satyros)。

  羊人本為希臘神話上的小神,與酒神狄俄倪索斯的崇拜有關,是代表自然的繁殖力的,相傳他們是赫耳墨斯的兒子,大概因為他的職司之一是牧羊的緣故吧。羊人的形狀是毛發蒙茸,鼻圓略微上軒,耳朵上尖,有點像獸類,額上露出小角,後有尾巴像是馬或是山羊,大腿以下有毛,腳也全是羊蹄,與潘(Pan)相似。他們喜歡快樂,愛喝酒,跳舞奏樂,或是睡覺,這些都和他們的首領塞勒諾斯(Seilenos)相像,只是更為懶惰懦弱罷了。他常隨從著酒神,一說他曾撫養教育過酒神,或又說他是羊人的父親。劇中便由他率領著一群羊人,出去救助酒神,因為有一班海盜綁架酒神想把他賣到外國去當奴隸,卻遇風飄到荒島,為圓目巨人所捕,給他服役。

  這是劇中所以有羊人出現的原因,而本劇就借他們來當歌隊,一群小丑似的腳色帶著一個副淨做首領,打諢插科,僅夠使劇中增加活氣,至於所以必要有羊人出現,則別有緣因在那裡。這是原始戲劇的一種遺留,在當初它和宗教沒有分化的時期,在宗教儀式上演出,以表演主神的受難——死以及復活為主題,每年總是一樣的事,待到漸次分化乃以英雄苦難事蹟替代,年年可以有變化,但至少最後一劇也要有些關聯才好。這是說希臘的事,他們那時是崇祀狄俄倪索斯的,羊人恰是他的從者,因此乃聯繫得上了。悲劇是從宗教分化出來的藝術,而在分化中表示出關聯的痕跡的乃是這宗羊人劇了,在這一點上這唯一保存下來的劇種是很有價值的,但我們離開了這些問題,單當它一個笑劇來看,也是足夠有趣的了。

  悲劇以外我也幫譯了一個喜劇,那是阿裡斯托芬(Aristophanes,正譯應作阿裡斯托法涅斯)的,名叫「財神」(Ploutos),收在《阿裡斯托芬喜劇集》裡,這是一九五四年刊行給他做紀念的。那是一篇很愉快的喜劇,希臘人相信財神是瞎眼的,所以財富向來分配得不公平,這回卻一下子醫好了眼睛,世上的事情全都翻了過來,讀了很是快意,用不著這裡再來細說。就只是古喜劇裡那一段「對駁」,這是雅典公民熱心民主政治關係,喜歡聽議會法院的議論,在戲劇裡不免近似累贅,這劇中便是主人和窮鬼對辯貧富對於人的好處,除此以外是很值得一讀,因此也就值得譯出來的了。——我找出《喜劇集》來,重複讀一過之後,不禁又提起舊時的一種不快的感覺來。

  當初在沒有印書之先,本擬把原稿分別發表一些在報刊上,以紀念作者的,這篇《財神》便分配給了《劇本》,這刊物現在早已停辦了,不知為什麼卻終於沒有實行,只在《人民文學》以及《譯文》上邊刊登了兩篇《阿卡奈人》和《鳥》。其實這篇《財神》是夠通俗可喜的,其不被採用大約是別有看法的吧。

  我譯歐裡庇得斯悲劇到了第十三篇《斐尼基婦女》,就生了病,由於血壓過高,腦血管發生了痙攣,所以還有一篇未曾譯,結果《酒神的伴侶》仍由羅念生君譯出了。我這病一直靜養了兩年,到了一九五九年的春天我才開始譯書,不過那所譯的是日本古典作品,並不是說日本的東西比希臘為容易,只因直行的文字較為習慣些,於病後或者要比異樣的橫行文字稍為好看一點也未可知,這樣的過了三年,到得今年一月這才又弄希臘文,在翻譯路喀阿諾斯(舊譯為路吉亞諾斯)的對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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