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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五 去鄉的途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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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離去紹興的一個月以前,那個曾任江南水師學堂管輪堂監督的叔祖椒生公終於去世了。他的頑固和迷信都是小事情,頂不行者是假道學,到得晚年便都暴露出來,特別是關於女色方面,所以在《回憶魯迅房族和社會環境三十五年間的演變》中間,著者「觀魚」是椒生公的胞侄,也只有感慨的說道: 「但他到了將近古稀的時候,突然的變了,一反以前的道學面孔,竟至淪於荒謬。」他的兒媳本來並不是怎麼的好,現在卻更為家人所看不起,於二月廿一的夜裡死了,也不知道是幾點鐘死的,入殮的時候親丁都藉口避忌,躲了開去,只剩下我們幾個疏遠的本家在場送殮,「中」字派芹侯的次子仲皋,也是椒生公的侄輩,人甚灑脫有趣,看見入殮時無人給死人「捧頭」,這本是兒子的職務,他就笑著自告奮勇說: 「暫且由我來當臨時的孝子也罷。」 次日他的兒子仲翔叫我替他做一副聯,那時就給他雜湊道: 「數十年鞠養劬勞,真是恩並昊天,至今飽食暖衣,固無弗盡由慈蔭。 廿餘日淹留床簀,遽爾痛興風木,並此啜粟飲水,亦不容長報春暉。」 我自己也做了一副,於第三日送過去,其詞曰: 「白門隨侍,曾幾何時,憶當年帷後讀書,竊聽笑言猶在耳。 玄室永潛,遂不復返,對此日堂前設奠,追懷謦欬一傷神。」 他的一生純是為假道學所害,在南京的時代嘗同伯升給他起一個諢名是「聖人」,覺得這個名字很得要領,實在可以當作他的諡法用了。我於三月廿七日由紹興起程往寧波,是日恰值椒生公的「五七」,中午往拜後,隨於傍晚下船往曹娥去了。 我將啟行的前兩天,第五中校的同事十四人為我餞別於偏門外快閣的花園。餞行也是平常的事,似乎不值得記,我在這裡記的是那地方,因為據今人尹幼蓮在《紹興地志述略》第十四章裡所說: 「快閣,在城西南三裡,宋陸放翁小樓聽雨處。」據說放翁詩有「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之句,即是在這裡所做的。快閣在常禧門外跨湖橋邊,俗稱偏門外,正是鑒湖的勝處,近處有橋名為「杏賣橋」,也是用這典故的。但是那七言律詩的題目,卻是「臨安春雨初霽」,乃是淳熙十三年(一一八六)丙午初春在杭州所作,與快閣是沒有什麼關係的。快閣的花園也只是那麼一回事,平凡局促的,看不出好處在哪裡,和前後看見的娛園與蘇州留園一樣,雖然大小有點差別。所以我這一回的快閣餞別也只是徒有其名,在花廳裡設席宴飲,就那麼走散便算了。 丁巳年(一九一七)三月廿七日晚,我從紹興啟行,同了我的兄弟和工人王鶴招坐了一隻中船,到曹娥埠去。紹興城至曹娥是一站水路,這是在曹娥江東邊,渡江便是上虞縣界,地名百官,據傳說是虞舜的典故,那時浙江鐵路才造了一段,從寧波通到百官鎮。我往北京去,這樣的走法,目的是順路從寧波過,一看伯升叔,他在聯鯨軍艦上任「輪機正」,便是俗語說的「大伡」,那時正停泊在寧波。 我們於次日廿八日晨到曹娥,就過江在百官坐火車,八時開車,十一時到寧波,住江北岸華安旅館。伯升叔來訪,因一同進城,至率春樓飲茶,並吃飯,遂回寓,談至十一時睡。廿九日晨,打發三弟鶴招回去,同伯升叔至新甯紹輪定艙位,飲茶於江岸,旋下船,下午四時半開輪,伯升叔別去。這兩天的事情我在這裡就照日記所記的直抄了,原因是借此來做一點記念,因為我這算是與伯升叔的最後一次的會面了。查戊午(一九一八)年日記一月項下記云: 「廿七日,得廿三日家信,雲升叔在甯病故。」後來檢查關係文件,雲在陰曆十二月初九日身故,可能這就是一月廿一日,次日得到電報,又次日乃寄此信。這樣計算起來,他也是剛得年三十七歲,就是俗傳過了本壽,同我的父親正是一樣。他雖然是我的叔父,但是比我只大得兩歲,從前在家裡念書,後來進南京的學堂,也有好幾年全在一起,關係都是很好的,如今回想起來,絕無一點欺侮或什麼不愉快的事蹟。 他為人很聰明,但只是不用功,性喜玩耍,可是性情和易,不喜歡和人鬧彆扭,他對於我們小輩尚且如此,何況並輩以及他所視為尊長的人呢。他平常對於我的祖母和母親都非常尊敬,常說「長嫂如母」的古老話,因此對於家裡其實是我的母親做主代定的婚姻,也不敢表示反抗,終於釀成家庭的悲劇。母親也有她自己的舊的看法,她常說道,一家的主婦如不替子女早點解決婚事,那就失了主婦的資格。 她替伯升訂定了松陵傅家的一頭親事,伯升見不能躲避,於壬子十一月廿四日結了婚,帶到武昌去,不久卻回來了,當初不敢抗爭,後來想要離婚,這明明是不可能的了。到了伯升死後,家裡有一個傅氏太太,當地又有一個徐氏太太,和一個小孩據說還有遺腹,撫恤費除還債餘剩只有二百五十元,四六分得,有小孩的多得了五十元,就是這樣了事了。我在這裡詳細的把這事寫出來,意思是給伯升做個供養,說明他的善良成為他的缺點,而尊長的好意乃反是禍根,想起來時是很可歎息的。 我此次北行,仿佛是一個大轉折,過去在南京時代很有關係的椒生公和從小就是同學似的伯升,適值都在這個時期過去了,似乎在表示時間的一個段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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