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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故鄉的回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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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我終於要離開故鄉了。我第一次離開家鄉,是在我十三歲的時候,到杭州去居住,從丁酉正月到戊戌的秋天,共有一年半。第二次那時是十六歲,往南京進學堂去,從辛醜秋天到丙午夏天,共有五年,但那是每年回家,有時還住的很久。第三次是往日本東京,卻從丙午秋天一直至辛亥年的夏天,這才回到紹興去的。現在是第四次了,在紹興停留了前後七個年頭,終於在丁巳(一九一七)年的三月,到北京來教書,其時我正是三十三歲,這一來卻不覺已經有四十幾年了。總計我居鄉的歲月,一裹腦兒的算起來不過二十四年,住在他鄉的倒有五十年以上,所以說對於紹興有怎麼深厚的感情與瞭解,那似乎是不很可靠的。 但是因為從小生長在那裡,小時候的事情多少不容易忘記,因此比起別的地方來,總覺得很有些可以留戀之處。那麼我對於紹興是怎麼樣呢?有如古人所說,維桑與梓,必恭敬止,便是對於故鄉的事物,須得尊敬。或者如《會稽郡故書雜集》序文裡所說,「序述名德,著其賢能,記注陵泉,傳其典實,使後人穆然有思古之情」,那也說得太高了,似乎未能做到。現在且只具體的說來看:第一是對於天時,沒有什麼好感可說的。 紹興天氣不見得比別處不好,只是夏天氣候太潮濕,所以氣溫一到了三十度,便覺得燠悶不堪,每到夏天,便是大人也要長上一身的痱子,而且蚊子眾多,成天的繞著身子飛鳴,仿佛是在蚊子堆裡過日子,不是很愉快的事。冬天又特別的冷,這其實是並不冷,只看河水不凍,許多花木如石榴柑桔桂花之類,都可以在地下種著,不必盆栽放在屋裡,便可知道,但因為屋宇的構造全是為防潮濕而做的,椽子中間和窗門都留有空隙,而且就是下雪天門窗也不關閉,室內的溫度與外邊一樣,所以手足都生凍瘡。我在來北京以前,在紹興過了六個冬天,每年要生一次,至今已過了四十五年了,可是腳後跟上的凍瘡痕跡卻還是存在。 再說地理,那是「千岩競秀,萬壑爭流」的名勝地方,但是所謂名勝多是很無聊的,這也不單是紹興為然,本沒有什麼好,實在倒是整個的風景,便是這千岩萬壑並作一起去看,正是名勝的所在。李越縵念念不忘越中湖塘之勝,在他的幾篇賦裡,總把環境說上一大篇,至今讀起來還覺得很有趣味,正可以說是很能寫這種情趣的。 至於說到人物,古代很是長遠,所以遺留下有些可以佩服的人,但是現代才只是幾十年,眼前所見就是這些人,古語有雲,先知不見重于故鄉,何況更是凡人呢?紹興人在北京,很為本地人所討厭,或者在別處也是如此,我因為是紹興人,深知道這種情形,但是細想自己也不能免,實屬沒法子,唯若是叫我去恭惟那樣的紹興人,則我唯有如《望越篇》裡所說,「撒灰散頂」,自己詛咒而已。 對於天地與人既然都碰了壁,那麼留下來的只有「物」了。魯迅於一九二七年寫《朝花夕拾》的小引裡,有一節道: 「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 這是他四十六歲所說的話,雖然已經過了三十多年的歲月,我想也可以借來應用,不過哄騙我的程度或者要差一點了。 李越縵在《城西老屋賦》裡有一段說吃食的道: 「若夫門外之事,市聲遝囂。雜剪張與酒趙,亦織而吹簫。東鄰魚市,罟師所朝。魴鯉鰱鯿,澤國之饒。鯽闊論尺,鮆銛若刀。鰻鱔蝦鱉,稻蟹巨螯。屆日午而濈集,呴腥沫而若潮。西鄰菜傭,瓜茄果匏。蹲鴟蘆菔,夥頤菰茭。綠壓村擔,紫分野舠。蔥韭蒜薤,日充我庖。值夜分之群息,乃諧價以雜嘈。」 羅列名物,迤寫來,比王梅溪的《會稽三賦》的志物的一節尤其有趣。但是引誘我去追憶過去的,還不是這些,卻是更其瑣屑的也更是不值錢的,那些小孩兒所吃的夜糖和炙糕。 一九三八年二月我曾作《賣糖》一文寫這事情,後來收在《藥味集》裡,自己覺得頗有意義。後來寫《往昔三十首》,在五續之四云: 「往昔幼小時,吾愛炙糕擔。夕陽下長街,門外聞呼喚。竹籠架熬盤,瓦缽熾白炭。上炙黃米糕,一錢買一片。麻餈值四文,豆沙裹作餡。年糕如水晶,上有桂花糝。品物雖不多,大抵甜且暖。兒童圍作圈,探囊競買啖。亦有貧家兒,銜指倚門看。所缺一文錢,無奈英雄漢。」 題目便是「炙糕擔」。又作《兒童雜事詩》三編,其丙編之二二是詠果餌的,詩云: 「兒曹應得念文長,解道敲鑼賣夜糖,想見當年立門口,茄脯梅餅遍親嘗。」 注有云: 「小兒所食圓糖,名為夜糖,不知何義,徐文長詩中已有之。」 詳見《藥味集》的那篇《賣糖》小文中。這裡也很湊巧,那徐文長正是紹興人,他的書畫和詩向來是很有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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