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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自己的工作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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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醜九月三日寄往北京的舊譯小說,共有三種,除《炭畫》和《黃薔薇》以外,還有一大本的《勁草》。關於《勁草》這本翻譯,在本文第七八節中已經說過,乃是丁未(一九〇七)年在東京時代所譯,因為與書店的《不測之威》重複,賣不出去,所以擱下來的,但是我們對於這書卻有點敝帚自珍的意思,覺得內容很好,總想把它印了出來,為此種種設法,寄給各報館雜誌社的人去看,可是沒有用處,到了末後連原稿也沒有能夠要得回來。據魯迅說,這可能是寄給庸言報館,終於失蹤了。 《黃薔薇》的原稿卻幸而不曾遺失,這篇中篇小說總算是出版了,但是在它的出版經過上也有一段很好玩的歷史。我於一九二八年開始寫「夜讀抄」,第一篇便是講《黃薔薇》的,裡邊曾這樣的說過: 「《黃薔薇》,匈加利育凱摩耳所著,我的文言譯小說的最後的一種,於去年(即是一九二七年)冬天在上海出版了。這是一九一〇年所譯,一九二〇年托蔡孑民先生介紹,賣給商務印書館的。在八月項下有這幾項記事: 九日,校閱舊譯《黃薔薇》。 十日,上午往大學,寄蔡先生函,又稿一本。 十六日,晚得蔡先生函,附譯稿。 十七日,上午寄商務印書館譯稿一冊。 十月一日,商務分館送來《黃薔薇》稿值六十元。」這是二十年前我們賣給《紅星佚史》的時候的價值,每千字大洋二元,因為那篇譯稿是「毛估」三萬字的樣子,雖然一個字一個字的除去空白計算起來,實在有幾何字,那就不得而知了! 上文說《黃薔薇》乃是我的文言譯小說的最後的一種,這句話似乎應該加以修正才對,因為我用白話寫文章是從丁巳(一九一七)年來到北京,在《新青年》上邊發表文章時才開始的,在這以前的一切譯作用的都是文言。例如辛亥歸國後給《紹興公報》譯的安兌爾然(今通稱安徒生)的《皇帝之新衣》,壬子在教育司時所譯的顯克微支的《酋長》,藹夫達利阿諦斯的《老泰諾思》,《秘密之愛》和《同命》,須華勃的「擬曲」五小篇,都是如此。 後來一九二〇年群益書社發起重刊《域外小說集》的時節,我便把上邊所說的長短十篇,連同到北京後所譯梭羅古勃的《未生者之愛》以及他的十篇寓言,一併加了進去,這末後的一篇才可以說是我的最後的一種文言譯品了。但是此外也寫些隨筆小品,多是介紹外國的文藝的,作有《希臘之小說》一二兩篇,一是講公元前三世紀時朗戈斯的所謂牧歌小說,二是敘述二世紀時敘利亞文人路吉阿諾斯的諷刺小說,題目是「信史」,可是裡面說的全是神異的故事,譏刺歷史家說誑話的風氣。又寫了一篇公元前六世紀時的女詩人薩福的事蹟和她的遺作,題名「希臘女詩人」,還寫了《希臘之牧歌》,是講牧歌詩人諦阿克利思多斯的。 另外也寫些別的,如根據古英文的史詩《倍阿烏耳夫》——意雲蜜蜂狼,即是熊,是主人翁的名字,作《英國最古之詩歌》,又抄安徒生的傳記,做成一篇《安兌爾然傳》,送給《紹興公報》。在乙卯年十月裡,將那講希臘的幾篇抄在一起,加上一個總名「異域文談」,寄給小說月報社去看,乃承蒙賞識,覆信稱為「不可無一,不能有二」之作,並由墨潤堂書坊轉送來稿酬十七元,這一回似乎打破了過去的紀錄,大約千字不只兩塊錢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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