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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 域外小說集——新生乙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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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式的論文既然得在《河南》上邊得到發表的機會,還有翻譯這一部分,不久也就以別一種形式發表,這就是《域外小說集》了。但那是己酉年的事,那時已從伍合搬在「波之十九號」居住,在講《小說集》之前,我們須得先把遷居的事情以及民報案說明一下。本來往民報社聽講,許季茀拉了錢家治同去,那是很有點勉強的,他本來對於中國學問沒有什麼興趣,所以不久就有點生厭了。這一天我們聽講已畢,因為談什麼事,重又坐下了,錢家治就很不高興,獨自先走了。此後就發生了遷移的問題,他同親戚朱謀先隨搬了出去,我們和許季茀仍在一起,在西片町十號內另外找到了一所房子,便移過去了。 這屋是朝南的,靠東一間是十席,由許君和我居住,西邊一間六席,是魯迅所居,此外是三席一間,作為食堂,門口兩席,下房三席,接著是浴室以及廚房和男女廁所各一間。住的比較舒適了,我的書桌擺在房間的西南角,可以安靜的做一點事,便翻譯些文章,交未生拿去在《民報》上發表,有斯諦普虐克的《一文錢》,和克魯泡金的《西伯利亞紀行》。斯諦普虐克是有名的俄國革命者,這篇小說乃是在本國遊說農民時所作,寫地主牧師榨取農民,用筆非常滑稽,選載在英國伏伊尼支編譯的《俄國的詼諧》裡邊,她是有名的《牛虻》的著者,這也是值得一提的。克魯泡金的那篇紀行,那是從他的《在英法獄中》選出,登在《民報》最後這一期上,未及發行,就被日本政府禁止沒收了。這即是所謂的民報案了。 《民報》以前的編輯人用的是章炳麟名義,這時不知道為了什麼緣故,卻換了陶成章,沒有報告該管官廳,就要出版了。日本政府這時是等著機會的,因為有清政府的要求,想禁止《民報》,就趁這個機會來小題大做了,說是違反出版法,不但禁止發刊,而且對於原編輯人科以罰金一百五十元,如過限不交,改處懲役,以一元一天折算。民報社經濟很窘,沒有錢來付這筆罰款,拖到最後這兩天裡,龔未生走來告訴魯迅,大家無法可想,恰巧這時許季茀經手替湖北留學生譯印《支那經濟全書》,經管一筆經費,便去和他商量,借用一部分,這才解了這一場危難。為了這件事魯迅對於孫系的同盟會很是不滿,特別後來孫中山叫胡漢民等在法國復刊《民報》,仍從被禁止的那一期從新出起,卻未重印太炎的那一份,更顯示出他們偏狹的態度來了。《民報》的文章雖是古奧,未能通俗,大概在南洋方面難得瞭解,於宣傳不很適宜,但在東京及中國內地的學生中間,力量也不小,不過當時的人不大能夠看到這一點罷了。 《支那經濟全書》為東亞同文會所編,調查中國經濟社會情形,甚為詳細,湖北留學生計畫翻譯出版,其時張之洞為兩湖總督,贊成其事,撥款籌辦,由許季茀的一個湖北朋友陳某總管,後來陳某畢業回去,托季茀代為管理未了的事情。他因此能夠做了幾件好事,即是代《民報》墊付罰款,救了太炎的急難,又給魯迅找到校對的事務,稍為得到一點報酬。報酬很有限,但因此魯迅認識了印刷所的人,這完全是偶然的機會,卻是很有關係,承印《經濟全書》的是神田印刷所,那裡派來接洽的人很是得要領,與魯迅頗說得來,所以後來印《域外小說集》,也是叫那印刷所來承辦的。這時候有不速之客到來,聽見譯印小說的計畫欣然贊同,慷慨的借墊印刷費用,於是《域外小說集》也就是《新生》的譯文部分也就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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