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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風暴的前後下


  不久以後,大約過了曾祖母的「百日」之後,他漸作外遊的打算,到七八月的時候,就前往蘇州去了。不知道的或者以為是去打官場的秋風,卻不料他乃是去找本年鄉試的主考,於是第二次風暴就爆發了。現在借用《魯迅的青年時代》裡我所寫的一節,說明這件事情:

  「那年正值浙江舉行鄉試,正副主考都已發表,已經出京前來,正主考殷如璋可能是同年吧,同介孚公是相識的。親友中有人出主意,招集幾個有錢的秀才,湊成一萬兩銀子,寫了錢莊的期票,由介孚公去送給主考,買通關節,取中舉人,對於經手人當然另有酬報。介孚公便到蘇州等候主考到來,見過一面,隨即差遣『二爺』(這是叫跟班的尊稱)徐福將信送去。那時恰巧副主考周錫恩正在正主考船上談天,主考知趣得信不立即拆看,那跟班乃是鄉下人,等得急了,便在外邊叫喊,說銀信為什麼不給回條。這件事便戳穿了,交給蘇州府去查辦。知府王仁堪想要含胡了事,說犯人素患怔忡,便是有神經病,照例可以免罪。

  可是介孚公本人卻不答應,在公堂上振振有詞,說他並不是神經病,曆陳某科某科的某某人,都通關節中了舉人,這並不算什麼事,他不過是照樣的來一下罷了。事情弄得不可開交,只好依法辦理,由浙江省主辦,呈報刑部,請旨處分。這所謂科場案在清朝是非常嚴重的,往往交通關節的雙方都處了死刑,有時要殺戮幾十人之多。清朝末葉這種情形略有改變,官場多取敷衍政策,不願深求,因此介孚公一案也得比較從輕,定為『斬監候』罪名,一直押在杭州府獄內,前後經過了八個年頭,至辛醜年乃由刑部尚書薛允升上奏,依照庚子年亂中出獄的犯人,事定後前來投案,悉予免罪的例,也把他放免了。」

  此外在本家中又有一種傳說,便是說介孚公的事情鬧大,乃由於陳秋舫的報復。陳秋舫名章錫,為仁字派下「禮房」的一個女婿,曾來岳家久住,介孚公加以挖苦道:

  「跼在布裙底下的是沒出息的東西,哪裡會得出山?」陳秋舫知道了,立即辭去,並揚言不出山不上周家門,後來中了進士,果然如願以償,改作幕友,正在王仁堪那裡,便竭力阻止東家的辦法,力主法辦雲。其實這裡陳秋舫以直報怨,也不能算錯,況且蘇州府替人開脫,也是很負風險的事,師爺不贊成,正是他的本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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