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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四七


  四七與五十兩人不知道是誰居長,但總之是年紀都要比伯宜公為大,因為小孩們叫他們為伯伯,卻念作陽韻,上一字上聲,下一字平聲,雖然單讀如某伯時也仍念作藥韻。四七看他的臉相可以知道他是雅片大癮,又喜喝酒,每在傍晚常看見他從外邊回來,一手捏著尺許長的潮煙管,一手拿了一大「貓砦碗」的酒(砦當是槽字的轉變,指餵養動物的食器),身穿破舊齷齪的竹布長衫,頭上歪戴了一頂癟進的瓜皮秋帽,十足一副癟三氣。但是據老輩說來,他並不是向來如此的,有一個時候相當的漂亮,也有點能幹,雖是不大肯務正路。

  介孚公于同治辛未(一八七一)年中進士,點翰林,依照舊時封建遺風,在住宅和祠堂的門口須要懸掛匾額,那時匾上二尺見方的大字即是四七所寫,小時候看了一直覺得佩服。大概是癸巳年我同伯升在廳房裡讀書的時候,曾經請他寫過字看,前後相去二十多年,手已發抖寫不好了,可是看他的底子還在,比伯文自誇的顏歐各體要好得多。介孚公往江西做知縣時,曾帶了他去,但是照例官親總不大能安分,所以不久同了介孚公的外甥一起被打發回家來了。這其間多少年的事情全不清楚,我所能記得的便是那一副落魄相了,臉上沒有煙酒氣,衣服整齊的時代該是哪麼個樣子,簡直沒法子想像,因為他後來的模樣完全是一個流氓了。

  鄉下的流氓有這些分類,由訟師式的秀才文童組成的名為破靴黨,一般的低級的則叫作「破腳骨」,積極的進行訛詐,消極的維持地盤,第一要緊的條件是禁得起打,他們的行話叫作「受路足」。四七在本家中間不曾有過訛詐的行為,但聽他在吃忌日酒的時候自述,「打翻以(又)爬起,爬起以打翻」,頗能形容出他的受路足的工夫。他的生活誠然窮苦,但每天的茶飯煙酒也相當要幾個錢,不知道他是怎麼籌劃來的,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是一個不可解的謎。大概這是破落大家出來的長衫幫「破腳骨」的一派作風吧,如孟夫子應當也是這一路,但比起來卻要狼狽得多,因為他的腳真是給人家打折了(參看《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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