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自清 > 中國歌謠 | 上頁 下頁
辭格(1)


  辭格是指一些特別的表現形式而言。這些卻不一定與結構有關,大多數只是修辭上的變化。茲分意義、字音、字形三方面論之。

  一 關於意義的辭格最常用的自然是比。鄭玄《周禮》注引鄭眾云:「比者,比方於物。」劉勰云:「比者附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朱熹云:「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詩經集傳》)

  依陳望道先生《修辭學》,我將比分為譬喻及比擬二種:

  一 譬喻 陳先生說:「思想的對象與另外的事物有了類似點,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來比擬這思想的對象的,名叫譬喻格。」陳先生又分譬喻為三種:

  (一)明喻 是分明用另外事物來比擬文中事物的譬喻。正文與譬喻兩個成分不但分明並揭而且分明有別,在這兩個成分之間,常有「好像」「如同」「仿佛」「一樣」或「猶」「若」「如」「是」之類的譬喻語詞綰合它們。如《客音情歌集》五九云:

  遇到你,好比羅浮遇到仙。羅浮遇仙無見面,看見我連在眼前。

  又如粵風有一首云:

  妹金銀——見娘娘正動兄心;眼似芙蓉眉似月,勝過南海佛觀音。(七頁)

  有時省去了這等字,把正文與譬喻,配成對偶、排比等平行句法,如:

  新打的茶壺亮堂堂,新買的小豬不吃糠;新娶的媳婦不吃飯,眼淚汪汪想她娘。(《孺子歌圖》五三頁)

  又如粵風《思想妹》云:

  思想妹——蚨蝶思想也為花。蚨蝶思花不思草,兄思情妹不思家。(一頁)

  (二)隱喻 隱喻是比明喻進一層的譬喻。正文與譬喻的關係比之明喻更為緊切。如《詩·衛風·碩人》云:

  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前四句是明喻,第五句便是隱喻。此類甚少。

  (三)借喻 比隱喻更進一層的便是借喻。借喻之中,正文與譬喻的關係更其密切,這就是全然不寫正文便把譬喻用作正文的代表了。

  如粵歌云:

  揭起珠簾放鳳飛,紗窗門外月蛾眉。陰影石榴不結子,虛花枉殺少年時。(《情歌》二頁)

  首句與三四句皆借喻,次句則隱喻。又如:

  竹篙打水兩難開,問娘轉去幾時來。三籮有穀丟落海,呣得團圓做一堆。(二八頁)

  首句是一個借喻,三四句是另一個。

  (四)象徵 此地所謂象徵,指「情調象徵」而言,以表現情調、氣氛、心境之類為主。前面三種與下文的比擬,都可說是「切類以指事」,只有象徵並不要「切類」,只要有一種籠統的、模糊的空氣就行。這種象徵,中國普通總以入興的項下。姚際恒說這是「興而比也」,他解釋為「未全為比而借物取興,與正意相關者」(《詩經通論》)。《談龍集》裡說得更是明白:「中國的詩多用興體,較賦與比要更普通而成就亦更好。譬如『桃之夭夭』一詩,既未必是將桃子去比新娘子,也不是指定桃花開時或是種桃子的家裡有女兒出嫁,實在只因桃花的穠豔的氣氛與婚姻有點共同的地方,所以用來起興。但起興雲者並不是陪襯,乃是也在發表正意,不過用別一說法罷了。」(六八頁)但我以為這種象徵在程度上或者不及其他三種,在性質上卻與它們相同,而與起興各別。從來關於比興問題的癥結,怕就在此,姚氏也嘗言之。

  我們從上面的引文裡,知道《桃之夭夭》一詩有三種解釋。除第三近乎滑稽之外,餘俱講得通;此外尚有一義,即此二句為紀候之語,亦通。這樣看,此詩兼有賦比興三義;郝仲輿謂,「興比賦非判然三體,每詩皆有之」,也不無相當理由。本來興比本身,原即是賦,與所興所比者並列時,才有興比之別。又比亦常代起興之用。所以賦比興的三分法,只是「一種」方便,不能嚴格判別,最好是將它們當作三個方面或三個態度。意思簡單的作品,只具一方面;但意思複雜的則有兼具三方面的。

  二 比擬 將人擬物(即以物比人)和將物擬人(即以人比物)都是此種,茲分論之。

  甲 擬人 如《吳歌》云:

  跳虱有作開典當,壁虱強強作朝奉;白虱來當破衣裳,跳虱白虱打起來。

  白虱話:「你這尖嘴黑殼,東戳西戳,惹起禍來連我一道捉。」跳虱話:「你這小頭大肚皮,說話無情理,自家爿得慢,倒要怪我小兄弟。」

  自神話或傳說衍變的歌謠,也常用此法。如前舉《風婆婆歌》、《一個小娘三寸長歌》都是。又如前舉《草木歌》、《百花名》亦此種,但那些似乎是藝術關係多了。至其中「玄丹花鼻子」、「櫻桃花口」、「雪花銀牙」、「元寶花的耳朵」等語,則都是隱喻。

  乙 擬物 如《詩·衛風·碩鼠》首章云: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

  此詩是複遝格,下二章只易數字。《詩序》云:「《碩鼠》,刺重斂也。國人刺其君重斂,蠶食於民,貪而畏人,若大鼠也。」這個解釋是不錯的。這首詩全用比體,這樣的詩在歌謠中是不多的。

  又如《小雅·鶴鳴》次章云:

  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魚在於渚,或潛在淵。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其下維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章只易數字)

  《詩序》「《鶴鳴》,誨宣王也」,《箋》雲「誨,教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是否「誨宣王」,雖不可知,但所謂「求賢人之未仕者」,是可以解得通的。這首詩用三種比擬,以明一意,與《碩鼠》格又不同。又如《客歌》云:

  娘門花木般般有,我想行前采一枝,我想行前采一朵,問娘心中樣何如?(《客音情歌集》三七頁)

  花木似乎比擬肢體,這與上例籠統比擬者有別。

  陳望道先生將譬喻列在聯合類的辭格中,比擬列在幻變類的辭格中。聯合類是「聯合旁的意象來增加原意象的情趣或光彩」,幻變類「是由思想的幻變而成的修辭現象」。但他又說:「比擬其實便是一種譬喻。特一就兩物相似處言,一就兩物相變處言罷了。」照這樣看,譬喻可以包括比擬了。但我以為二者雖相似而來源實異。比擬是由萬有有生論(Animism)思想而來,萬有有生論是低等的宗教,其源甚古。大約擬人是先有的形式,擬物則系轉變,已是藝術的關係多了。後來的擬人也重在藝術的關係,如《百花名》等,意在以花名編成歌唱,才採用擬人的形式,以引人興味。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