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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疊的表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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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歌謠的結構 重疊的表現法 清水先生《談談重疊的故事》裡說:「婦人與兒童,都是很喜歡說重疊話的,他們能於重疊話中每句說話的腔調高低都不相同;如唱歌吟詩般的道出來,煞是好聽。」(《民俗》廿一、廿二期合刊) 顧頡剛先生在《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上)裡也說:「對山歌因問作答,非複遝不可。……兒歌注重於說話的練習、事物的記憶與滑稽的趣味,所以也有複遝的需要。」(《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週刊》十)鐘敬文先生研究所收集的《疍歌》,說:「這種歌每首都有兩章以上複疊的,全部幾乎沒有例外。……這種歌的回環複遝,不是一個人自己的疊唱,而是兩人以上的和唱,我又想到對歌合唱,是原人或文化半開的民族所必有的風俗,如水上的疍民。山居的客人,現在都盛行著這種風氣,而造成了許多章段複疊的歌謠。」(《民間文藝叢話》一四五頁) 這似乎與第二章裡所引Grimm說有些相像。在英吉利蘇格蘭的歌謠裡,這種表現法也是最重要的表現法,和在我們的歌謠裡一樣。關於這種表現法,有許多議論。現在只舉Pound一說,以供參考;她論重章云:「一般民歌都有重章疊句,這極像是因民眾保存而發展的結果,不是各歌的本形。……重章易於記憶,且極便民眾參加歌唱。」(原書一三五頁) 這樣說,重疊不像是原始的東西了;這與Gummere等正宗的說法及鐘先生之意,都不相合的。而顧頡剛先生還有一個很不同的意見,他說:「樂歌是樂工為了職業而編制的,他看樂譜的規律比內心的情緒更重要;他為聽者計,所以需要整齊的歌詞而奏複遝的樂調。他的複遝並不是他的內心情緒必要他再三詠歎,乃是出於奏樂時的不得已。」(《北大國學門週刊》十)他又說:「徒歌是民眾為了發洩內心的情緒而作的;他並不為聽眾計,所以沒有一定的形式。他如因情緒的不得已而再三詠歎以至有複遝的章句時,也沒有極整齊的格調。」(同上)他依據種種材料,得出上面的結論;這樣斷定「《詩經》所錄全為樂歌。」 以上所論,可綜為三說:一、重疊是個人的創作;二、它是合唱的結果;三、它是樂工所編制。關於末一說,我要指出,Gummere等的學說是恰相反的。Witham說和聲是「群眾的證據」。但許多古敘事歌裡,怎麼卻沒有疊句呢?她以為敘事歌的結構在進化時,將它失掉了。她說:「合唱衰微,單獨的歌者得勢時,合唱的要素——和曲——就漸漸失其效用了。他們愛唱不唱……再後來記載盛而口傳衰,敘事歌便只留著那敘述的部分;疊句則因為妨礙故事的發展,漸漸地淘汰了。」她說重章在敘事歌中更為普遍,因此消滅也較緩些。 我於一、二兩說,以為都能言之成理,但於三說則很難相信。Witham所說固可供我們參考,而近代的歌謠以至故事中重疊表現法之多(看清水先生《談談重疊的故事》),更足為我們佐證。(參看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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