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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歌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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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所錄,大抵全是周詩(商頌亦是周詩,論者甚多,王國維先生《觀堂集林》中有《說商頌》一文,可參看),這是我們最早的詩歌總集,也可說是我們最早的唱本。《詩經》以前,雖還有好歌謠,都靠不住;比較值得討論的,前章中均已說過。我們現在講歌謠的歷史,簡直就從《詩經》起頭好了。 顧頡剛先生有《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的意見》一文(《歌謠》三九),他說: 《詩經》三百五篇中,到底有幾篇歌謠,這是很難說定的。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說「風」「雅」「頌」的分類即是歌謠與非歌謠的分類,所以風是歌謠,雅頌不是歌謠。這就大體上看,固然不錯,但我們應該牢牢記住的,這句話只是一個粗粗的分析而不是確當的解釋。 我們看《國風》中固然有不少的歌謠,但非歌謠的部分也實在不少。……因為是為應用而做的。反看《小雅》中,非歌謠的部分固是多,但歌謠也是不少。…… 《大雅》和《頌》,可以說沒有歌謠。(《國風》與《小雅》的界限分不清,《小雅》與《大雅》的界限分不清,《大雅》和《頌》的界限分不清,而《國風》與《大雅》和《頌》的界限是易分清的。……)其故大約因為樂聲的遲重,不適於譜歌謠;奏樂地方的尊嚴,不適於用歌謠。《小雅》的樂聲,可以奏非歌謠,也可奏歌謠,故二者都占到了一部分。——這是我的假定。 我始終以為詩的分為風雅頌,是聲音上的關係,態度上的關係,而不是意義上的關係。……音樂表演的分類不能即認為意義的分類,所以要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來,應就意義看看一首詩含有歌謠的成分的,我們就可說它是歌謠;風雅的界限可以不管,否則就在《國風》裡也應得剔出。 再有一個意思,我以為《詩經》裡的歌謠,都是已經成為樂章的歌謠,不是歌謠的本相。凡是歌謠,只要唱完就算,無取乎往復重遝。惟樂章則因奏樂的關係,太短了覺得無味,一定要往復重遝好幾遍。《詩經》中的詩,往往一篇中有好幾章都是意義一樣真,章數的不同只是換去了幾個字。我們在這裡,可以假定其中的一章是原來的歌謠,其他數章是樂師申述的樂章,如: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憂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紹兮,勞心慘兮。 這裡的「皎、皓、照」,「僚、懰、燎」,「窈糾、憂受、夭紹」,「悄、慅、慘」,完全是聲音的不同,借來多做出幾章,並沒有意義上的關係(文義上即有不同,亦非譜曲者所重)。在這篇詩中,任何一章都可獨立成為一首歌謠;但聯合了三章,則便是樂章的面目而不是歌謠的面目了。(顧先生後來寫《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補充這一段所說,相信由徒歌變成的樂歌不都是一篇中惟有一章是原來的歌詞。) 我們在這裡,要從樂章中指實某一章是原始的歌謠,固是不能;但要知道那一篇樂章是把歌謠作底子的,這便不妨從意義上著眼而加以推測。雖則有了歌謠的成分未必即為歌謠,也許是樂師模仿歌謠而做出來的;但我們研究之力所可到的境界是止於此了,我們只可以盡這一點的職責了。 顧先生別有《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長文(《北京大學國學門研究所週刊》十、十一、十二),說得極為充暢。但他堅執那些整齊的歌詞,複遝的篇章,是樂工為了職業而編制的;我們覺得還可商榷。他說「古代的成人的抒情之歌極複遝」;又說「古代徒歌〔歌謠與非歌謠〕中的複遝是可以有的,但往往用在對偶、反復、尾聲,而不是把一個意思複遝成為若干章。」又今日的成人的抒情之歌也極少複遝,複遝的只是兒歌和對山歌。他又引吳歌《跳槽》和《玉美針》的樂歌和徒歌,證明徒歌簡而樂歌繁;引《五更調》及《十二月唱春調》,證明樂歌的回環複遝,是由於「樂調的不得已」。顧先生的主要觀點是以今例古,這是不很妥當的。我們可以說,古代成人的抒情的歌有些也和今日的兒歌和對山歌一樣,是重章的;證據便是《詩經》。至於今日成人的抒情的歌,則已進化,所以重章只遺留在兒歌和對山歌裡了。這個「進化」的解釋,我想也許較自然些;今古遙遙不相接,究竟難以此例彼的。 至於五更與十二月,原是自然限制,無所謂「樂調的不得已」;《詩經》中也絕無相同的例。要說「樂詞的不得已」,《跳槽》和《玉美針》兩歌,倒是適當的例子;但也只能證明徒歌不分章,樂歌是分章的,又樂歌中添了些「襯字、疊字、擬聲」而已。至於整齊的歌詞,複遝的篇章,是樂歌的特色,所以別於徒歌,這一層卻並未能證明。這兩歌的情形和樂府很相像。樂府所載入樂的歌,與本辭相較,確多用些重疊;但也只增加句子,分分解數,並不如顧先生所說,將一意重疊為數章;而且樂歌還往往不及本辭整齊呢。《詩經》與樂府的時代相去不遠,樂府入樂的辦法或與《詩經》有關,亦未可知。顧先生文中所舉別的證據,足夠使我們相信《詩經》所錄全為樂歌,相信徒歌改為樂歌時,樂工重加編制。但他將編制的方法說得太呆板了,倒反不能自圓其說了。他對於《葛生》一詩,也知道不能應用他的原則,但他卻還要堅持那原則,發揮下去,這未免有些偏了。 怎麼知道《詩經》中有一部分是徒歌變成的樂歌呢?顧先生說:「因為王制說『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漢書·食貨志》說『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敬,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在這些話裡,是說《詩經》中一部分詩是從徒歌變為樂歌的。但這些話都是漢代人的,未必一定可靠。我所以還敢信它們之故,因為漢以後的樂府有變民間徒歌為樂歌的。」 我以為采詩觀風之說,未必可信。但樂工們為職業的緣故,自動或被動地搜集各地的「土樂」(《國風》)以備應用,卻是可能的。也許魯國最講究這層,所以搜集保存的獨多,便成了傳到現在的《詩經》。這雖是揣測之談,但也有些證據。《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季劄到魯國觀樂,樂工所歌的與《詩經》幾乎全同,這可見魯國樂的著名與完備了。 顧先生據《儀禮·鄉飲酒禮》而知古代典禮中所用的樂歌有三種:(一)正歌,(二)無算樂,(三)鄉樂。正歌是在行禮時用的;無算樂則多量的演奏,期於盡歡;鄉樂則更隨便,有什麼是什麼了。「鄉樂」一名應該作鄉土之樂解。因為慰勞司正是一件不嚴重的禮節,所以吃的東西只要有什麼是什麼,聽的東西也只要點什麼是什麼。鄉土之樂是最不嚴重的,故便在那時奏了。其實我們不能分樂詩為「典禮所用的」與「非典禮所用的」,我們只能分樂詩為「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與「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正歌一類是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至於「無算樂」,「鄉樂」,以及《左傳》中所記的雜取無擇的賦詩,是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規定應用的,大都是矞皇典麗的篇章,不出《南》《雅》之外;不規定應用的,不妨有愁思和諷刺的作品,《邶》《鄘》以下和《雅》中的一部分,便作此等用。 孔子曾說了兩次「鄭聲」。《衛靈公》篇云:「顏淵問為邦。子曰:『樂則韶舞,放鄭聲,……鄭聲淫……。』」《陽貨》篇云:「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孔子是正《雅》《頌》的人,他說「鄭聲亂雅樂」,「正」和「亂」正是對立之詞;雅樂既是指《雅》《頌》,則別正聲于雅樂之外,似乎他是把「鄭聲」一名泛指著一般土樂。(《國風》)所以有此假設之故,因為《漢書·禮樂志》中的紀事,也是把燕代秦楚各地的音樂都喚做「鄭聲」的。而真正鄭地的樂工在西漢樂府中倒反沒有。從《禮樂志》裡,並可見此類樂調單言則于「鄭聲」,疊舉則為「鄭衛之音」。「鄭聲」一名如此用法,成了一個很普泛的樂調的名字,正如現在所說的「小調」。因為其中以鄭國為最著名,所以總稱為「鄭聲」(以上節錄顧先生原文)。也便是「典禮中不規定的」那些樂歌了。 陸侃如先生的《詩經研究》稿本用王質程大昌之說,將「南」與《風》《雅》《頌》並列,為《詩經》的四體,以為都是樂名。顧先生《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中所說也相同。陸先生研究的結果,以為今本《詩經》的次序應該翻過來,現在《南》最前,《風》次之,《雅》又次之,《頌》最後。其實《頌》的時代最早,《雅》次之,《風》又次之,《南》最晚出。他有一表,示四體發生的先後:(「表」見下頁) 自周民族滅商,代興以後,最初起的詩是舞歌和祭歌,即所謂「周頌」是。《頌》聲寢息,《雅》詩便漸漸興起。因為音樂的關係,分為大小二種。《大雅》為西周的作品,《小雅》為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的作品。《小雅》與《國風》差不多同時,《國風》略後。《國風》共十三國,但邶鄘之詩已亡(現在的邶鄘二風,實系衛風),現存僅十一國。可分為五種:《豳》《檜》全系西周之詩,為第一種;《秦風》為東西周之交之詩,為第二種;《王》《衛》《唐》為東周初年之詩,為第三種;《齊》《魏》為春秋初年之詩,為第四種;《鄭》《曹》《陳》為春秋中年之詩,為第五種。這與今本《詩經》次序不同,是比較合理的次序。 東遷以後,長江流域對於古代文學有很大的貢獻,所謂二《南》是。《國風》的十一國,是環繞著東都的:豳秦在其西,魏唐在其北,衛齊在其東,鄭陳檜曹在其南。因遷都的關係,文化的中心點也向東南移動,故現在的河南一省實為古代詩歌最盛的地方。同時楚國漸漸強盛——「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文化的程度也漸漸的增高。在東周之世,實在是一個楚民族與周民族對峙的局面。二《南》便是東遷後的楚詩,可以謂之楚風。詩經時代五百年的大勢約略如此(以上大部分系陸先生原文,考證從略)。 《小雅》存七十四篇,陸先生就其內容,分為祭祀詩、燕飲詩、祝頌詩、諷刺詩、抒情詩、史詩諸種;抒情詩又分為政治的,非政治的兩種。非政治的,大致是說親子、夫婦、朋友之愛的;政治的抒情詩與諷刺詩之別,一是重在自己,一是重在別人。顧先生以為凡關於典禮的詩,都是為應用而做的,所以不能算作歌謠。但此層也當分別論之。現在的歌謠裡,儀式歌不少;古代比現在看重儀式得多,一定說歌謠裡不能有儀式歌,怕也不甚妥當。例如《白駒》自然不是歌謠,但《斯於》,就很像民間作品了。就陸先生所分的說,大致諷刺詩裡可以說沒有歌謠,其餘就都難論定;自然,抒情詩裡,歌謠應該多些。其實顧先生的話,現在也只能供參考,不能即成確定不移之說;陸先生的話也是如此。 《國風》一百三十五篇,二《南》二十五篇,共一百六十篇。這十二國各有各的特點。《漢書·地理志》云: 「故秦地,……詩風兼秦豳兩國。……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故秦詩……言車馬田狩之事。 河內本殷之舊都,……《詩·風》邶、鄘、衛國是也。……俗剛強,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 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故俗稱鄭衛之音。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唐詩《蟋蟀》《山樞》《葛生》之篇,……皆思奢儉之中,念死生之慮。 鄭國……土狹而險,山居穀汲,男女亟聚會,故其俗淫。 陳國……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好巫鬼。 齊詩曰,「子之營兮,遭我虖嶩之間兮」,又曰,「俟我於著乎而」,此亦舒緩之體也。 這裡所錄,皆是與《詩》有關的。除《檜》《王》《曹》三風及二《南》外,皆已論及。陸先生研究的結果,與此可以參看。他說《豳風》重農,《秦風》尚武,《王風》多亂離之作,《衛風》《鄭風》《陳風》善言情;《唐風》黯淡,多及時行樂之詠;《魏風》多諷刺,是社會或政治狀況的反映。《曹風》多政治的詩,《蝣蜉》一篇,則為憂生之嗟。二《南》多言情之作,《檜》《齊》也如此。謝晉青先生《詩經之女性的研究》裡說十五《國風》中,經他認為有關婦女問題的,共八十五篇。其中最多的為戀愛問題詩,其次即為描寫女性美和女性生活之詩,再其次就是婚姻問題和失戀的作品。照謝先生的計算,有關婦女的詩,竟占了《國風》和二《南》的一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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