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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歌詞與歌謠


  「民歌」二字,似乎是英文folk-song或peoples song的譯名。這兩個名字的涵義,與我們現在所用歌謠之稱最相切合;「口唱及合樂的歌」則是中國歌謠二字舊日的解釋了。但英國民歌中,有所謂ballad者,實為大宗。ballad的原義,本也指感情的短歌或此種歌的曲調而言;十八世紀以來,才用為「抒情的敘事短歌」的專稱(Pound書四十二頁)。

  這種敘事歌,中國歌謠裡極少;只有漢樂府及後來的唱本,《白雪遺音·吳歌甲集》裡有一些。現在一般人將此字譯為「歌謠」;有人譯為「風謠」,其實是不妥的;有人譯為「歌詞」(《海外民歌·譯序》),雖然與歌謠分別,但仍嫌泛而不切。有人還有「敘事歌」的名字,說「即韻文的故事」,大約也就指的ballad。ballad原有解作「韻文的故事」的,只是嚴密地說,尚須加上「抒情的」和「短的」兩個條件;所以用了「敘事歌」做它的譯名,雖不十二分精確,卻也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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