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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溫柔敦厚(1)


  《經解》篇孔穎達《正義》釋「溫柔敦厚」句云:

  溫謂顏色溫潤,柔謂情性和柔。《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雲溫柔敦厚是《詩》教也。

  又釋「《詩》之失愚」云:

  《詩》主敦厚。若不節之,則失在愚。

  又釋「溫柔敦厚而不愚」句云:

  此一經以《詩》化民,雖用敦厚,能以義節之;欲使民雖敦厚,不至於愚。則是在上深達於《詩》之義理,能以《詩》教民也。故雲「深於《詩》者也」。

  更重要的是《正義》裡下面一番話:

  然《詩》為樂章,《詩》樂是一,而教別者:若以聲音干戚以教人,是樂教也。若以《詩》辭美刺諷諭以教人,是《詩》教也。此為政以教民,故有六經。……此六經者,惟論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從之;未能行之至極也。若盛明之君為民之父母者,則能恩惠下及於民。則《詩》有好惡之情,《禮》有政治之體,《樂》有諧和性情,皆能與民至極,民同上情。故《孔子閒居》云:「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亦至焉。」是也。其《書》、《易》、《春秋》,非是與民相感恩情至極者,故《孔子閒居》無《書》、《易》及《春秋》也。

  這裡將所謂「六經」分為二科,而以《詩》、《禮》、《樂》為「與民相感恩情至極者」;《詩》、《禮》、《樂》三位一體,合於《論語》裡孔子的話。而所謂「以《詩》化民」,所謂「在上深達於《詩》之義理,能以《詩》教民」,是概括《詩大序》的意思,《詩大序》又是孔子論「學《詩》」那一節話的引申和發展。所謂「以義節之」,就是《詩大序》說的「發乎情,止乎禮義」,也就是儒家說的「不偏之謂中」(《禮記·中庸》)。《詩》教究竟以意義為主,所以說「以《詩》辭美刺諷諭以教人」;美刺諷諭不離乎政治,所謂「《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就指美刺諷諭而言。

  孔子時代,《詩》與樂開始在分家。從前是《詩》以聲為用;孔子論《詩》才偏重在《詩》義上去。到了孟子,《詩》與樂已完全分了家,他論《詩》便簡直以義為用了。從荀子起直到漢人的引《詩》,也都繼承這個傳統,以義為用。上文所分析的漢代各例,可以見出。但「《詩》為樂章,《詩》樂是一」是個古久的傳統,就是在《詩》樂分家以後,也還有很大的影響。論樂的不會忘記《詩》。《禮記·樂記》云:

  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氣(阮刻本原作「器」,據《校勘記》改)從之。

  《詩》與歌舞合一。又云:「樂師辨乎聲《詩》。」又云:「然後正六律,和五聲,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德音謂之樂。」都說的「《詩》樂是一」。論《詩》的也不能忘記樂。《詩大序》云:

  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發于聲,聲成文謂之音。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前七語,歷來論《詩》的不知引過若干次。但這一整段話也散見在《樂記》裡,其實都是論樂的。而《詩》教更不能離樂而談。一來聲音感人比文辭廣博得多,若只著眼在「《詩》辭美刺諷諭」上,《詩》教就未免狹窄了。二來以聲為用的《詩》的傳統——也就是樂的傳統——比以義為用的《詩》的傳統古久得多,影響大得多;《詩》教若只著眼在意義上,就未免單薄了。所以「溫柔敦厚」該是個多義語:一面指「《詩》辭美刺諷諭」的作用,一面還映帶著那「《詩》樂是一」的背景。這只要看看樂之所以為教,就可明白。《經解》以「廣博易良」為樂教。《正義》云:「樂以和通為體,無所不用,是廣博;簡易良善,使人從化,是易良。」《樂記》闡發樂教最詳。《記》云:

  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樂以和通為體」,所以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異文合愛者也」。又說:「仁近于樂」,「樂者敦和」。又說:「立之學等,廣其節奏,省其文采,以繩德厚。」又說:「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從消極方面看,「樂至則無怨」,「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五刑不用,百姓無患,天子不怒,如此則樂達矣」。「中和之紀」的「中」是「適」的意思。《呂氏春秋·適音》篇云:

  夫音亦有適。……太巨太小,太清太濁,皆非適也。何謂適?衷,音之適也。何謂衷?小(原作「大」,據許維遹先生《呂氏春秋集釋》引陶鴻慶說改)不出鈞,重不過石,大小輕重之衷也。

  「衷」「中」通用。「適」又有「節」的意思。同書《重己》篇「故聖人必先適欲」高誘注:「適猶節也。」又《荀子·勸學》篇道:「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王先謙《荀子集解》云:「此不言樂,以《詩》樂相兼也」),所謂「中聲」當兼具這兩層意思。楊倞注:「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大致不錯。以上所引《樂記》和《荀子》的話,都可作「溫柔敦厚」的注腳,是樂教,也未嘗不是《詩》教。

  禮樂是不能分開獨立的。雖然《樂記》裡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又說:「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又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好像禮樂的作用是相反的。可是說「禮樂之情同」,《正義》云:「致治是同。」又云: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

  所以說「知樂則幾於禮矣」。「平好惡」是「和」也是「節」;二者是相反相成的。《論語》,有子曰:

  禮之用,和為貴。……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學而》)

  禮也以和為貴,可見「和」與「節」是一事的兩面,所求的是「平」,也就是「適」,是「中」。孔子論《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何晏《集解》引孔安國云:「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和也。」是「和」,同時是「節」。又,《管子·內業》篇云:

  凡人之生也,必以平正;所以失之,必以喜怒憂患。是故止怒莫若《詩》,去憂莫若樂,節樂莫若禮,守禮莫若敬,守敬莫若靜。

  《詩》與禮樂並論;說「敬」,說「節」,說「平正」,也都可以跟《樂記》印證。而「止怒莫若《詩》」一語,更得溫柔敦厚之旨。《經解》以「恭儉莊敬」為禮教,《正義》云:「禮以恭遜、節儉、齊(齋)莊、敬慎為本。」恭儉是「節」,莊敬是「敬」;從另一角度看,也是一事的兩面。所謂「《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正是「敬」與「節」的表現。古代有獻詩諷諫的傳統——漢代王式還以《三百五》篇當諫書,《周語》上邵公諫厲王說:「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晉語》六範文子也向趙文子說到古之王者「使工誦諫於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惑也)」。《白虎通·諫諍》篇云:

  諫有五:其一曰諷諫,二曰順諫,三曰窺諫,四曰指諫,五曰陷諫。諷諫者,……知禍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諷告焉。……順諫者,……出詞遜順,不逆君心。……窺諫者,……視君顏色不悅,且卻;悅則複前,以禮進退。……指諫者,……指者,質也,質相其事而諫。……陷諫者,……惻隱發于中,直言國之害,勵志忘生,為君不避喪身。……孔子曰:「諫有五,吾從諷之諫。」事君……去而不訕,諫而不露。故《曲禮》曰:「為人臣不顯諫。」

  這裡前三種是婉言一類,後二種是直言一類;婉言占五分之三,可見諫諍當以此種為貴。而文中引孔子的話,獨推「諷諫」,並以「諫而不露」和《曲禮》「不顯諫」等語申述意旨。《文選·甘泉賦》李善注:「不敢正言謂之諷」,大概諷諫更為婉曲。《詩大序》云:「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鄭玄箋:「風刺」「謂譬諭不斥言」,「譎諫,詠歌依違不直諫」。「主文」當指文辭,就是所謂「《詩》辭美刺諷諭」。諷諫似乎就是「譎諫」,似乎就指獻詩諷諫而言。諷諫用詩,自然是最婉曲了。諫諍是君臣之事,屬￿禮;獻詩主「溫柔敦厚」,正是禮教,也是「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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