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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賦詩言志


  《左傳》裡說到詩與志的關係的共三處,襄公二十七年最詳:

  鄭伯享趙孟於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大叔、二子石從。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

  子展賦《草蟲》。趙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當之。」

  伯有賦《鶉之賁賁》。趙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聞也。」

  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

  子產賦《隰桑》。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

  子大叔賦《野有蔓草》。趙孟曰:「吾子之惠也!」

  印段(子石)賦《蟋蟀》。趙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

  公孫段(子石)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福將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將為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其能久乎!幸而後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謂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謂矣。」

  文子曰:「其餘皆數世之主也。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樂而不荒,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不亦可乎!」

  這裡賦詩的鄭國諸臣,除伯有外,都志在稱美趙孟,聯絡晉、鄭兩國的交誼。趙孟對於這些頌美,「有的是謙而不敢受,有的是回敬幾句好話」。只伯有和鄭伯有怨,所賦的詩裡有云:「人之無良,我以為君!」是在借機會罵鄭伯。所以範文子說他「志誣其上而公怨之」。又,在賦詩的人,詩所以「言志」;在聽詩的人,詩所以「觀志」「知志」。「觀志」已見,「知志」見《左傳》昭公十六年:

  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

  「觀志」或「知志」的重要,上引例中已可見,但下一例更顯著。《左傳》襄公十六年云:

  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戌、衛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

  孔穎達《正義》說:「歌古詩,各從其恩好之義類。」高厚所歌之詩獨不取恩好之義類,所以說「諸侯有異志」。

  這都是從外交方面看,詩以言諸侯之志,一國之志,與獻詩陳己志不同。在這種外交酬酢裡言一國之志,自然頌多而諷少,與獻詩相反。外交的賦詩也有出乎酬酢的諷頌即表示態度之外的。雷海宗先生曾在《古代中國的外交》一文中指出:

  賦詩有時也可發生重大的具體作用。例如文公十三年鄭伯背晉降楚後,又欲歸服于晉,適逢魯文公由晉回魯,鄭伯在半路與魯侯相會,請他代為向晉說情,兩方的應答全以賦詩為媒介。鄭大夫子家賦《小雅·鴻雁》篇,義取侯伯哀恤鰥寡,有遠行之勞,暗示鄭國孤弱,需要魯國哀恤,代為遠行,往晉國去關說。魯季文子答賦《小雅·四月》篇,義取行役逾時,思歸祭祀;這當然是表示拒絕,不願為鄭國的事再往晉一行。鄭子家又賦《載馳》篇之第四章,義取小國有急,相求大國救助。魯季文子又答賦《小雅·采薇》篇之第四章,取其「豈敢定居,一月三捷」之句,魯國過意不去,只得答應為鄭奔走,不敢安居。

  鄭人賦詩,求而兼頌;魯人賦詩,謝而後許。雖也還是「言志」,可是在辦交涉,不止於酬酢了。稱為「具體的重大作用」,是不錯的。但賦詩究竟是酬酢的多。

  不過就是酬酢的賦詩,一面言一國之志,一面也還流露著賦詩人之志,他自己的為人。垂隴之會,範文子論伯有、子展、印氏等的先亡後亡,便是從這方面著眼,聽言知行而加推斷的。《漢書》三十《藝文志》說:「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須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這也是「觀志」,《荀子》裡稱為「觀人」。春秋以來很注重觀人,而「觀人以言」(《非相》篇)更多見於記載。「言」自然不限於賦詩,但「詩以言志」,「志以定言」,以賦詩「觀人」也是順理成章的。如此論詩,「言志」便引申了表德一義,不止于獻詩陳志那樣簡單了。再說春秋時的賦詩雖然有時也有獻詩之義,如上文所論,但外交的賦詩卻都非自作,只是借詩言志。借詩言志並且也不限於外交,《國語·魯語》下有一段記載: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饗其宗老,而為賦《綠衣》之三章。老請守龜蔔室之族。師亥聞之曰:「善哉!男女之饗,不及宗臣;宗室之謀,不過宗人。謀而不犯,微而昭矣。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今詩以合室,歌以詠之,度於法矣!」

  《綠衣》之三章云:「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韋昭解這回賦詩之志是「古之賢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可見這種賦詩也用在私室的典禮上。韋昭解次「合」字為「成」;以現成的詩合自己的意,而以成禮,是這種賦詩的確釋。清勞孝輿《春秋詩話》卷一云:

  風詩之變,多春秋間人所作。……然作者不名,述者不作,何歟?蓋當時只有詩,無詩人。古人所作,今人可援為己詩,彼人之詩,此人可賡為自作,期於「言志」而止。人無定詩,詩無定指,以故可名不名,不作而作也。

  論當時作詩和賦詩的情形,都很確切。

  這種賦詩的情形關係很大。獻詩的詩都有定指,全篇意義明白。賦詩卻往往斷章取義,隨心所欲,即景生情,沒有定準。譬如《野有蔓草》,原是男女私情之作,子太叔卻堂皇的賦了出來;他只取其中「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兩句,表示歡迎趙孟的意思。上文「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以及下章,恐怕都是不相干的。斷章取義只是借用詩句作自己的話。所取的只是句子的文義,就是字面的意思;而不管全詩用意,就是上下文的意思。——有時卻也取喻義,如《左傳》昭公元年,鄭伯享趙孟,魯穆叔賦《鵲巢》,便是以「鵲巢鳩居」「喻晉君有國,趙孟治之」(杜預注)。但所取喻義以易曉為主;偶然深曲些,便須由賦詩人加以說明。那時代只要詩熟,聽人家賦,總知道所要言的志;若取喻義,就不能如此共曉了。聽了賦詩而不知賦詩人的志的,大概是詩不熟,唱著聽不清楚。所以衛獻公教師曹歌《巧言》篇的末章給孫蒯聽,諷刺孫文子「無拳無勇,職為亂階」。師曹存心搗亂,還怕唱著孫蒯不懂,便朗誦了一回——「以聲節之曰『誦』」,「誦」是有節奏的——。孫蒯告訴孫文子,果然出了亂子。還有,不明了事勢也不能知道賦詩人的志。齊慶封聘魯,與叔孫穆子吃飯,不敬。叔孫賦《相鼠》,諷刺他「人而無儀,不死何為!」他竟不知道。後來因亂奔魯,叔孫穆子又請他吃飯,他吃品還是不佳,叔孫不客氣,索性教樂工朗誦《茅鴟》給他聽;這是逸詩,也是刺不敬的。但是慶封還是不知道。他實在太糊塗了!賦詩大都是自己歌唱。有時也教樂工歌唱;《左傳》有以賦詩為「肄業」(習歌)的話,有「工歌」「使大師歌」的話,又剛才舉的兩例中也由樂工誦詩。賦詩和獻詩都合樂;到春秋時止,詩樂還沒有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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