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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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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習谷風,以陰以雨。【傳】興也。習習,和舒貌。東風謂之穀風。陰陽和而穀風至,夫婦和則室家成,室家成而繼嗣生。黽勉同心,不宜有怒。【傳】言黽勉者,思與君子同心也。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傳】葑,須也。菲,芴也。下體,根莖也。【陳疏】無以下體,言不用其根莖也。……葑菲之菜,不以其下惡而棄其善,以喻夫婦之好,不以其後衰而喪其初。德音莫違,乃爾同死。【陳疏】及爾同死,猶雲與子偕老耳。【集傳】比也。葑,蔓菁也。菲,似葍,莖粗,葉厚而長,有毛。下體,根也。葑菲根莖皆可食,而其根則有時而美惡。德音,美譽也。○婦人為夫所棄,故作此詩,以敘其悲怨之情。……言采葑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惡,而棄其莖之美。如為夫婦者,不可以其顏色之衰,而棄其德音之善。但德音之不違,則可與爾同死矣。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傳】遲遲,舒行貌。違,離也。【陳疏】舒與徐同義。違訓「離」,離,憂也。中心,心中也。【《群經平議》一】違當為「媁」。《說文·女部》:「媁,不說貌。」字亦通作「愇」。《廣雅·釋詁》曰:「愇,恨也。」又,或假「違」為之。不遠伊邇,薄送我畿。【傳】畿,門內也。【鄭玄箋】(以下簡稱【箋】)送我裁於門內,無恩之甚。【陳疏】伊,猶是也,邇,近也。不遠伊邇,猶言不遠是近也。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傳】荼,苦菜也。宴爾新昏,如兄如弟。【傳】宴,安也。【集傳】賦而比也。違,相背也。新昏,夫所更娶之妻也。○言我之被棄,行于道路,遲遲不進。蓋其足欲前而心有所不忍,如相背然。又言荼雖甚苦,反甘如薺;以比己之見棄,其苦有甚於荼。而其夫方且宴樂其新昏,「如兄如弟」而不見恤。蓋婦人從一而終,今雖見棄,猶有望夫之情,厚之至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傳】涇渭相入而清濁異。【箋】小渚曰沚。湜湜,持正貌。【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以下簡稱【通釋】)《說文》:「湜,水清見底也。」引《詩》「湜湜其止。」《說文》又曰:「止,下基也。」《毛詩》舊本,蓋本作「止」。凡水流則易濁,止則常清。詩意蓋謂水之流雖濁,而止則清。【陳疏】《漢書·溝洫志》雲,涇水一石,其泥數鬥,是涇濁而渭清。以,猶「與」也。涇與渭相入,涇自濁耳,渭則湜湜然清也。宴爾新昏,不我屑以。【傳】屑,絜也。【通釋】古人以相反為義,潔謂之屑,忍辱而受不潔,亦謂之屑。因而不忍亦謂之不屑。《說文》「忍,能也。」因而不能,不肯,通謂之不屑矣。《詩》「不我屑以」,以猶與也。「不我屑以」,謂不我肯與,猶雲「莫我肯穀」。毋逝我梁,毋發我笱。【傳】逝,之也。梁,魚梁。笱,所以捕魚也。【陳疏】《周禮》:「漁人掌以時漁,為梁。」鄭司農注云:梁,水偃也。偃水而為關空,以笱承其空。雲「笱,所以捕魚」也者,《賈疏》云:「笱者,葦薄,以薄承其關孔,魚過者,以薄承取之。《說文》笱,曲竹捕魚笱也。然則笱用竹,或用葦薄。【通釋】發,宜訓「開」。我躬不閱,遑恤我後。【傳】閱,容也。【箋】躬,身;遑,暇;恤,憂也。我身尚不能自容,何暇憂我後所生子孫也。【集傳】比也。湜湜,清貌。沚,水渚也。梁,石堰障水而空其中,以通魚之往來者也。○涇濁渭清,然涇未屬渭之時,雖濁而未甚見,由二水既合,而清濁益分。然其別出之渚,流或稍緩,則猶有清處。婦人以自比其容貌之衰久矣,又以新昏形之,益見憔悴。然其心則固猶有可取者。但以故夫之安於新昏,故不以我為潔而與之耳。又言毋逝我之梁,毋發我之笱,以比欲戒新昏毋居我之處,毋行我之事。而又自思,我身且不見容,何暇恤我已去之後哉!知不能禁而絕意之辭也。【《群經平議》】遑當讀為「況」。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遊之。【傳】舟,船也。【箋】方,泭也。潛行為泳。言深淺者,喻君子之家事,無難易吾皆為之。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傳】有,謂富也。亡,謂貧也。【箋】有求多,亡求有。凡民有喪,匍匐救之。【箋】匍匐,盡力也。【集傳】興也。浮水曰遊。匍匐,手足並行,急遽之甚也。○婦人自陳其治家勤勞之事。言我隨事盡其心力而為之,深則方舟,淺則泳遊,不計其有與亡。而勉強以求之。又周睦其鄰里鄉党,莫不盡其道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為仇。【傳】慉,養也。【通釋】《釋文》:慉,毛:「興也。」王肅:「養也。」據此,知《注疏》本作「養」者,從王肅本,非《毛傳》之舊也。「慉」與「仇」對,當讀如「畜好」之「畜」。《毛傳》訓「興」者,「慉」與「興」一聲之轉。興之音「歆」,亦說也,喜也。又《說文》引《詩》「能不我慉」。能之言,乃也。承上章而言,猶雲「乃不我慉」也。【陳疏】能為語詞之轉,讀為「而」。【群經平議】能與「寧」通。「能不我慉」與《日月》篇「甯不我顧」句法正同。彼《箋》曰:「甯猶『曾』也。」既阻我德,賈用不售。【傳】阻,難也。【陳疏】難,猶「害」也。售,俗「讎」字。上讎與「仇」同,此讎當訓為「用」。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傳】育,長;鞫,窮也。【陳疏】長,猶「常」也。言昔者長恐此後日之長窮,故雖顛覆之事,願與女共之也。顛覆,謂窮也。既生既育,比予於毒。【陳疏】育,亦生也。毒,猶讎也。【集傳】賦也。○承上章言我於女家勤勞如此,而女既不能我養,而反以我為仇仇。惟其心既拒卻我之善,故雖勤勞如此,而不見取,如賈之不見售也。因念其昔時相與為生,惟恐其生理窮盡,而及爾皆至於顛覆。今既遂其生矣,乃反比我於毒而棄之乎?張子曰:育恐,謂生於恐懼之中;育鞫,謂生於窮困之際。亦通。 我有旨蓄,亦以禦冬。【傳】旨,美;禦,禦也。【通釋】蓄與「蓫」古通用。《我行其野》詩:「言采其蓫。」【傳】蓫,惡菜也。蓄為惡菜,而詩言旨者,自貧者視之為旨耳。宴爾新昏,以我禦窮。有洸有潰,既詒我肄。【傳】洸洸,武也。潰潰,怒也。【箋】詒,遺也。君子洸洸然,潰潰然,無溫潤之色,而盡遺我以勞苦之事,欲窮困我。【通釋】肄者,「勩」之同音假借。《爾雅·釋詁》:「勩,勞也。」郭注引《詩》:「莫知我勩。」不念昔者,伊餘來墍。【傳】塈,息也。【《經義述聞》】(以下簡稱【述聞】)伊,惟也。來,猶「是」也。皆語詞也。塈,讀為「愾」。愾,怒也。此承上「有洸有潰」言之。《說文》,作「餼」,火既反,正與「塈」字同音,凡字之從氣從既者,往往通用。【通釋】愛《正字》作「㤅」。《說文》:「㤅,惠也。」「𢟪,古文。」是「𢟪」即古文「愛」字。此詩塈,疑即𢟪之假借。「伊予來塈」,猶言「維言」維予是愛」也,仍承昔者言之。【集傳】興也。蓄,聚;禦,當也。○又言我之所以蓄聚美菜者,蓋欲以禦冬月乏無之時;至於春夏,則不食之矣。今君子安于新昏而厭棄我,是但使我禦其窮苦之時,至於安樂,則棄之也。又言于我極其武怒,曾不念昔者我之來息時也。追言其始見君子之時,接禮之厚,怨之深也。 【序】刺夫婦失道也。衛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棄其舊室,夫婦離絕,國俗敗傷焉。 【魯詩說】《爾雅·釋天》:「東風謂之穀風。」孫炎曰:「穀之言穀,穀,生也。穀風,生長之風也。」(《毛詩正義·邢疏》同。) 《列女傳》二:夫得寵而忘舊,舍義;好新而嫚故,無恩;與人勤於隘厄,富貴而不顧,無禮。……《詩》不雲乎:「采葑采菲,……及爾同死。」與人同寒苦,雖有小過,猶與之同死而不去,況于安新忘舊乎?《晉趙衰妻》篇。 王逸《楚辭·九歎·注》:「遲遲,行貌。」《惜賢》。 《白虎通·嫁娶篇》:出婦之義,必送之;接以賓客之義。君子絕,愈於小人之交。《詩》云:「薄送我畿。」 高誘《呂覽·孟春紀·注》:蹷機,門內之位也。……《詩》云:「不遠伊邇,薄送我畿。」此不過蹷之謂。(陳按)惠氏棟曰:「蹷,通『橜』,即閫也。」段氏玉裁曰:「機,門限,即畿也。」 《白虎通·嫁娶篇》: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云:「不惟舊姻」,謂夫也。又曰:「宴爾新婚」,謂婦也。所以昏時行禮何?示陽下陰也。昏亦陰陽交時也。 《中論·法象篇》:《詩》曰:「就其深矣,……泳之遊之。」言必濟也。 《漢書·穀永傳》穀永疏曰:「古者穀不登虧膳,災屢至損服,凶年不塈塗,明王之制也。《詩》云:『凡民有喪,扶服捄之。』」(陳按)劉熙《釋名》云:「匍匐,小兒時也。匍,猶捕也。匐,猶伏也。人雖長大,及其求事用力之勤,猶亦稱之。」與鄭《箋》意合。高誘《呂覽·仲秋紀·注》:「蓄菜,幹苴之屬也。」《詩》云:「我有旨蓄,亦以禦冬」也。 【齊詩說】《禮記·坊記》:「《詩》云:『采葑采菲,……及爾同死。』」鄭注:「此詩故親今疏者,言人之交,當如采葑采菲,取一善而已。君子不求備於一人。能如此則德美之音,不離令名,我願與女同死矣。」(陳按)此詩《齊》說殆不以為棄婦之辭矣。 《禮記·表記》:「《國風》曰:『我今不閱,皇恤我後』,終身之仁也。」(陳按)馬瑞辰曰:「今對後言。『躬』與『今』雙聲字,故通用。」 【韓詩說】「采葑采菲,無以下禮。」《詩考》引《外傳》。《韓詩外傳》九: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白其母曰:「婦無禮,請去之。」母曰:「何也?」曰:「踞。」其母曰:「何知之?」孟子曰:「我親見之。」母曰:「乃汝無禮也,非婦無禮。《禮》不雲乎:『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不掩人不備也。今汝往燕私之處,入戶不有聲,令人踞而視之,是汝之無禮也,非婦無禮也。」於是孟子自責,不敢去婦。《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韓詩》曰:「違,很也。」《釋文》。(陳按)《說文》「很,不聽從也。」一曰「行難也。」《韓詩》以違為很,既行難之義。《韓詩》曰:「發,亂也。」《釋文》。(陳按)是以發為「撥」之通借。《韓詩》曰:「『既詐我德,賈用不售。』一錢之物舉賣百,何時當售乎?」《太平御覽》八百三十五。(陳按)段氏玉裁云:「仇,正字;售,俗字。」 【《詩沈》】衛有棄糟糠而戀新昏者,詩人述棄婦之言而深惡之。葑菲上下可食,毋取其莖而遺其根;夫婦始終與齊,毋好于初而背於終。涇本清而渭濁之,言其始非無知,今乃戀新昏而瞀亂也。就淺就深者,相時之勤。何有何亡者,安貧之苦。匍匐救喪者,相夫之任恤也。「既阻我德,賈用不售。」言其諫之逆耳也。德者,婦德,即首章之德音也。育,養也。昔恐其養生之鞠窮,以及顛覆,故言無不入。今則「比予於毒」而棄之矣。……通篇怨而不怒。哀弦掉尾,餘音如訴。當想其立言之忠厚。 【《詩本誼》】棄婦之詞。 【《詩經原始》】《大序》以為「衛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棄其舊室。」朱子《辯說》既雲「未有以見『化其上』之意」,後又言「宣薑有寵而夷薑縊;是以其民化之,而《穀風》之詩作。」前後兩說,迥不相蒙,何也?此詩通篇皆棄婦辭,自無異議。然「凡民有喪,匍匐救之」,非急公向義,胞與為懷之士,未可與言;而豈一婦人所能言哉!又「昔育恐育鞠,及爾顛覆」,亦非有扶危濟傾患難相恤之人,未能自任,而豈一棄婦所能任哉?是語雖巾幗,而志則丈夫,故知其為托詞耳。大凡忠臣義士,不見諒於其君,或遭讒間,遠逐殊方,必有一番冤抑,難於顯訴;不得不托為夫婦詞,以寫其無罪見逐之狀。則雖卑辭巽語中,時露忠貞鬱勃氣。漢魏以降,此種尤多。然皆有詩無人,或言近旨遠,藉以諷世。莫非脫胎於此,未可遽認為真也。 通章全用比體。失論夫婦常理作冒。次言見棄,即從辭別起,省卻無數筆墨。 【《葺芷繚蘅室讀詩雜說》】……詩中既明白:「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宴爾新昏,不我屑以。」則《穀風》之篇猶之漢人所作《上山采蘼蕪》。其事平淡,而言之者一往情深,遂能感人深切。通篇全作棄婦自述之口吻,反復申明,如怨如慕,如泣如訴,不特悱惻,而且沈痛。篇中曆敘自己持家之辛苦,去時之徘徊,追憶中之情癡,其綿密工細,殆過於《上山采蘼蕪》。彼詩只寥寥數語,而此則絮絮叨叨;彼詩是冷峭的譏諷,此詩是熱烈的怨詛。三百篇中可與匹敵者,只有《氓》之一篇。而又各有各的好處,全不犯複。可見真性情之流露,不計其淺鄙,而自不落於淺鄙;不患其重複,而自不落於重複。……宋王質因誤釋「伊餘來墍」一語,遂曰:「此非絕也,特以勞役之事若之。新昏近有所昵,非納采問名而禮昏者也。……故以納婦為昏,其他交際皆可稱昏。……既絕不可以相見,而尚『薄送』何也?既絕遂為他人,而尚祝以『毋逝』、『毋發』何也?末雲『伊餘來墍』,望來而求安也。絕則豈複來乎?」《詩總聞》卷二。王氏之說,無一能言之成理。……惟在此尚有一點須辨。詩雖作棄婦口吻,但是否即棄婦自作,或他人代述,或原作而他人潤飾之,此僅看本詩,不生問題;初不必如此細辨,一參讀《小雅·穀風》便覺得有詳辨之必要。我友顧君頡剛有劄記一節,辨析極工。我得他的允許,爰引錄之:(表見下頁) 這兩首詩不同之處,《邶風》裡是連續敘述的文章,《小雅》裡是辭氣相同的三章。一個複雜,一個簡單。但他們的母題是一樣的,起興都是穀風與雨,以下都是說一個婦人為他的丈夫棄掉,追想從前時兩口子如何的相好,在貧困的境界時,這個婦人何等的出力幫助他,到現在安樂了,就狠心的把她棄了。試把兩首詩中相同的意思比較如下(頡剛劄記系草稿,他所列下表,茲為修正。《小雅·穀風》一、二兩章,「恐懼」與「安樂」為一章之轉折,但不分割不便列表。茲表自上至下分承,惟中(以虛線示之)對下系混合承接。一、二兩章「將恐」以下四句並須連讀後,始與中層相承。): 從這個比較上,可見兩首詩是極相類的。在藝術上,自然《小雅》的一首不及《邶風》一首曲折,或者可以假定《小雅》的一首是原有的,《邶風》的一首是經過文人潤飾的。方玉潤說:「『凡民有喪,匍匐救之』,非急公向義胞與為懷之未可與言,而豈一婦人所能言哉!」這亦是文人潤飾的假定之下所能解釋的。詩是棄婦的詩,但不必棄婦自己做;社會上這種事情多了,文學家不免就採取而描述之。從舊材料裡做出新文章,是常有的事。母題相同,是不容諱言的。可笑做《詩序》的人因為《小雅》裡的一篇,從他們排定的次序應該在幽王時,幽王是當刺的,所以就定為刺幽王。又因為沒有說明夫婦二字,就硬拉做「朋友道絕」。他們不想想朋友怎麼會「寘予於懷」呢?所以要打破這種謬妄的傳說,比較的研究是很好的事。 這同題的兩首詩,實在是說的一回事。依前表看,《小雅·谷風》全篇之意,已具於《邶·穀風》之中。所以我們不能說這是分離不相干的兩首詩。頡剛的假定也頗有用。不但「凡民有喪」兩句露出馬腳,既第三章以涇渭起喻,亦可以應用此解釋。如鄭玄說此兩句,以為「絕去所經見」,固屬想當然之談;即我懸測為當時有此謠諺,亦覺勉強。因邶之去涇渭,地約千里。邶人作詩當言淇水河水,何得遠及涇渭?說為實敘,固遠情理;即說為譬喻,亦覺其取喻之不倫。且出之民間棄婦之口,則尤覺其不倫。詩中之比興,往往因所見而啟發,是為通例;把今獨不然,何耶?今若說為文人代作,則於此點無所凝滯。既為文人之作,則取喻悠邈,亦無足異。觀《邶·穀風》一篇文章,技術之美妙,指詞之婉中帶厲,固不類密勿持家後被棄擲、窮而無告之女子所自作也。其中有微妙之曲喻(菜則荼苦薺甘,水則渭清涇濁);有通蔽雙融之妙諦(「毋逝」以下四句);有棉裡藏針之怨詛語(「禦冬」、「禦窮」四句)。若固出於當時之女子,則真所謂百年千里猶不可期者,將歎吾生之不及見矣。故頡剛之說,雖非定論,卻有可存之道。 此篇章法可得略說:(一)正言責其不當棄絕糟糠之婦;(二)自己被棄時之苦,其夫重昏時之樂;(三)棄後之餘情;(四)昔年持家之如何黽勉;(五)、(六)今昔之殊,其夫可以共患難而不可共安樂。全篇格局開門見山,「黽勉同心,不宜有怒」實為其綱領。以下五章,全是反復申訴我之如何終始黽勉求與汝同心,而汝今昔不同,如何怒我。歸結「不宜」兩字,則嚴如老吏決獄,鐵案如山矣。持較《柏舟》,則彼詩一味幽怨,此則怨怒之故,了了可見。《柏舟》雖未言夫婦事,而可懸揣為女子之作;此詩已明言,卻又未必即出於女子之手。古人往矣,不可起於九京;就區區風格之卑亢,情性之柔剛,以遙度數千載之上,非有會心,得無哂吾人之癡乎。 【《小雅·穀風》】 習習穀風,維風及雨。 將恐將懼,維予與女。 將安將樂,女轉棄予。 習習穀風,維風及頹。 將恐將懼,寘予於懷。 將安將樂,棄予如遺。 習習穀風,維山崔嵬。 無草不死,無木不萎。 忘我大德,思我小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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